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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点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事项、要求和法律责任。

日常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点

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之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需对企业是否按照发证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从而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生产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落实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保障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事项、要求和法律责任。其中,《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例如下。

“第二十条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应当强化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供餐的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综合考虑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等级、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www.xing528.com)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特殊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C级、D级的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经营者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发现问题线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对特殊食品、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体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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