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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的核算中,优化月初的操作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计算如下:消耗定额变动系数=11.4÷12=0.95;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12000×=600(元)。以上计算应通过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计算表进行,如表11-6所示。消耗定额变动一般表现为不断降低的趋势,因而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的差异,通常表现为月初在产品价值的降低,即贬值。

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的核算中,优化月初的操作

定额变动差异是指由于修订消耗定额或生产费用的计划价格而产生的新旧定额之间的差额,主要是指月初在产品账面定额成本与按新的消耗定额计算的定额成本之间的差异。

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可以根据消耗定额发生变动的在产品的盘存数量或在产品账面结存数量和修订后的定额消耗量,计算出月初在产品新的定额消耗量和新的定额成本,再与修订前月初在产品定额成本比较计算得出。为简化计算工作,也可以按照单位产品费用的折算系数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消耗定额变动系数=按新的消耗定额计算的单位产品费用÷按旧的消耗定额计算的单位产品费用

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按旧的消耗定额计算的月初在产品费用×(1-消耗定额变动系数)

例11-7 甲产品的一些零件从本月1日起实行新的原材料消耗定额,单位产品旧的原材料费用定额为12元,新的原材料费用定额为11.4元,该产品月初在产品按旧的消耗定额计算的原材料定额费用为12000元。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计算如下:

消耗定额变动系数=11.4÷12=0.95;

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12000×(1-0.95)=600(元)。(www.xing528.com)

以上计算应通过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计算表进行,如表11-6所示。

表11-6  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计算表

上述消耗定额变动系数由于不按产品的零部件计算,而按单位产品综合计算,因而能够简化计算工作,也因此,在零部件生产不成套或成套性较差的情况下,采用上述系数计算法,会影响计算结果的正确性。例如,某产品只是一部分零部件的生产不成套,月初在产品所包括的零部件又都不是消耗定额发生变动的零部件。这时,采用上述方法计算,就会使本来不应有定额变动差异的月初在产品定额成本,不正确地做了调整。因而,采用这种方法在零部件成套生产或零部件生产的成套性较大的情况下比较合适。

消耗定额变动一般表现为不断降低的趋势,因而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的差异,通常表现为月初在产品价值的降低,即贬值。这时,应从月初在产品定额费用中扣除该项差异,加入本月产品成本中,相反,如果消耗定额不是降低,而是提高,月初在产品增值的差异则应加入月初在产品定额费用,同时,从本月产品成本中予以扣除(因为实际上并未发生这部分支出)。这就是说,本月产品成本定额不变,即月初在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或者本月完工产品费用与月末在产品费用之和不变,只是内部的表现形式有所改变;消耗定额降低时,减少了定额成本,增加了定额变动差异;消耗定额提高时,情况则相反。

在修订消耗定额的月份,产品的实际成本应改为按下列公式计算:

产品实际成本=按现行定额计算的产品定额成本±脱离定额差异±原材料或半成品成本差异±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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