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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目标的新确定与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邓小平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把社会主义阶段社会公平的目标具体化为“共同富裕”。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目标确定为共同富裕,这一思想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基础上,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了在社会主义阶段社会公平应达到的目标,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一大创新。实践也证明,这是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问题的有效思路。

对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目标的新确定与优化

马克思恩格斯在设计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蓝图时,提出了实现社会公平的终极目标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社会公平的终极目标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因此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需要确定与该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公平目标。邓小平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把社会主义阶段社会公平的目标具体化为“共同富裕”。“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33]“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34],“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35]

之所以说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目标是共同富裕,这是由共同富裕的内涵所决定的:第一,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有差距,但要保持合理均衡。邓小平反思了新中国成立以后2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教训,指出我们过去的错误在于不重视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问题,“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36],这不能调动大家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整个社会成员陷入贫穷落后的状态。因此,我们实行改革,就是也革除过去的陋习,废除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推行更加公平的分配原则。邓小平说,我们要实行按劳分配,对那些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比较大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报酬,“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37],这就必然产生一定的收入差距,但这种差距要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也就是使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差距保持合理均衡,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第二,共同富裕不是指社会的劳动成果归少数人所有,不是一小部分社会成员过上富裕的生活而大部分社会成员还饱受贫穷的折磨。“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穷”[38],如果少数人富、大多数人穷,就不是共同富裕,而是两极分化。贫富两极分化,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差距悬殊,是与社会公平背道而驰的;“社会主义的富是人民共同富裕”[39],只有共同富裕,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才能处于合理均衡的状态,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第三,共同富裕是指社会的劳动成果应归全体人民共享,全体人民是享有劳动成果的主体。“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40]财富属于全体人民,归全体人民共享。邓小平多次强调这一观点。社会主义的特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41],“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42],要让人民群众的“日子普遍好过”[43]。全体人民是享有劳动财富的主体,如果全体人民没有共享劳动财富,就不能说是实现了共同富裕。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财富,也就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利益的均衡,也就是实现社会公平。(www.xing528.com)

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目标确定为共同富裕,这一思想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基础上,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了在社会主义阶段社会公平应达到的目标,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一大创新。实践也证明,这是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问题的有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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