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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执行不同等级的控制规定。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优化方案

5—1 为切实有效地保护永定客家土楼群的特色风貌、文物古迹、重要建筑物及历史环境,保护范围按两个层次划分:文物保护单位、土楼建筑群。

5—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执行不同等级的控制规定。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保护范围需做出标志说明,建立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5—3 为保护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并协调周边环境,保护土楼群落风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及《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将土楼群落保护范围划分为两个等级。(www.xing528.com)

保护区是土楼建筑群作为世界遗产登录地的遗产范围,土楼群落和土楼单体保护区通常包含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并结合地形、地貌等具体情况划定。

缓冲地带考虑视线所及周边环境范围,结合地形、地貌等具体情况(如第一重山脊线等)以及眺望景观保护的需要划定。缓冲地带中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筑高度、形式、色彩和风格应满足规划要求。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区域,包括基本农田、林地、河流等,作为土楼的重要背景环境,应以保护为主,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控制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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