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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写样本被抛弃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人翁方綱的經學著作《詩附記》、《禮記附記》、《論語附記》、《孟子附記》四種被刻入《畿輔叢書》,寫樣本現藏定州市博物館。二是在分卷上,寫樣本實際與稿本一致。同時注意他對謄清格式的要求,寫樣本舆其高度一致圖15定州市博物館藏《詩附記》寫樣本卷五首葉,其格式要求舆翁氏手稿本中批語所指示的完全一致,可見王灝寫樣所用底本舆手稿本具有密切關聯。四是寫樣本的某些文字明顯訛誤,却暗示了與稿本的關聯。

初次写样本被抛弃的优化方案

清人翁方綱的經學著作《詩附記》、《禮記附記》、《論語附記》、《孟子附記》四種被刻入《畿輔叢書》,寫樣本現藏定州市博物館。翁氏手稿本曾藏劉承幹嘉業堂,現藏於柏克萊加州大學東亞圖書館,存《易》、《書》、《詩》、《禮記》、《春秋》五種。下文選取稿本與寫樣本俱存的《詩附記》爲例,展開論述。

稿本寫於半葉十一行的格紙之上。卷前有翁方綱手書目次,稱全書十卷,現存一至七,其中卷七《大雅·蕩之什》至《韓奕》而止,無以下《江漢》等四篇,由目次稱“卷七大雅蕩之什卷八周頌”來看,此卷亦不到尾。書中塗改增删及以貼簽增入文字之處極多,或用墨筆,或用朱筆,字迹墨色亦有差異,無從確知共修改幾次或某處修改的具體時間。但據數條識語,可知曉翁氏至少在嘉慶元年丙辰、八年癸亥、二十年乙亥有三次較爲集中的修改:

此應再細核一遍,即可謄寫矣。丙辰二月六。

丙辰二月七日,又覆核此第一册。

癸亥五月覆核。十月廿日又覆核此册。

乙亥六月廿三日覆核。(以上皆墨筆,首册卷前)

癸亥五月一日添此一條,在第二條後。(朱筆,卷七大雅蕩之什九葉一六下簽條)[9]

此外,還有不少識語係指示條目次序及謄寫格式,多爲朱筆。根據上引癸亥五月一日識語亦爲朱筆,可大致推測:條目次序與謄寫格式的確定,或是在這一年作出的。

此條寫於首行詩附記卷第一之下,周南一行前。(卷前,朱筆)

詩附記卷第一 頂格第一行。

大興翁方綱 此作第二行,在下半行,底空二格。

周南 二字頂格,作第三行。

關雎 二字低二格,作第四行。(以上在周南首葉,墨筆,朱筆在旁加點)

每篇題即接上條之末條次一行,不必另空一行,後皆如此。每篇名皆低二格寫。(周南葉三關雎條與葛覃條之間,朱筆)

召南 二字頂格作一行。(墨筆) 以後凡國風皆頂格寫。(召南首葉,朱筆)

邶 此行頂格。

柏舟 此行低二格。

同在本卷内即接前條之次行,後皆照此。(以上在邶風首葉,朱筆)[10]

寫樣本《詩附記》用淡紫色寫樣格紙書寫,十行二十二字。書衣、簽條與卷一葉二五《擊鼓》條後,各有識語稱:

詩經附記殘本不必標明殘本二字,于案語提出闕某篇,或叙録中亦可。(書衣)(www.xing528.com)

詩附記四本,國風僅有二南,缺鄘以下,小雅亦有殘闕,缺鹿鳴之什,大雅缺最少,江漢、常武、瞻卬、召旻,三頌無附記,蓋亦缺佚也。

翁氏經説目 詩經附記〇卷 禮記附記〇卷 論語附記二卷……(以上爲簽條,見圖13)

邶風至此未完,以下十二國風及小雅鹿鳴之什并缺。(卷一葉二五)

圖13 寫樣本所附簽條,由此可知王灝刻印翁方綱諸經《附記》所據底本的一些情况

由此可知,寫樣本所據底本是一個殘中又殘的本子,僅有稿本卷一前半(至《擊鼓》)、卷四後半(《南陔之什》起)、卷五至七。且王氏决未見過翁氏手稿,因此連此書原分十卷亦不知,在目次中只能標爲“〇卷”。

不過,從寫樣本的某些特徵來看,其底本又是一個與稿本關係極爲緊密的本子。大體來説,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在内容上,凡稿本增入、删改之處,或是條目次序的更動,寫樣本皆與翁氏最終確定的模樣完全一致。

二是在分卷上,寫樣本實際與稿本一致。寫樣本雖將卷四後半(《南陔之什》起)歸入卷一,從葉二六起;而卷五至七,則一仍稿本卷次,標爲卷五、六、七。(但正式刊本將卷數與卷一相連,改爲卷二、三、四,泯滅了這一痕迹。)那麽,王氏寫樣時何以不知《南陔之什》爲卷四呢?蓋因稿本雖作分卷,但版心不標卷幾,只記“周南”、“召南”、“邶”之類,且各類單獨計葉數,作“周南一”、“小雅鹿鳴之什三”,各卷末又無“詩附記卷某終”。——這是稿本的原始狀熊。而翁氏修改時,未指示謄寫時須改動此項格式,所以可以推論《詩附記》謄清稿本仍如此,是以王氏無法通過版心等處確認《南陔之什》應爲卷四(儘管他或許會有此猜測)。

圖14 翁方綱手稿本卷一首葉,字迹潦草且密,勾乙滿紙。同時注意他對謄清格式的要求,寫樣本舆其高度一致

圖15 定州市博物館藏《詩附記》寫樣本卷五首葉,其格式要求舆翁氏手稿本中批語所指示的完全一致,可見王灝寫樣所用底本舆手稿本具有密切關聯。另外,注意天頭處批語,一是要求題名處地名舆作者者無須空格,一是要求避道光帝諱

三是在卷端書名、篇目名等項的格式上,寫樣本與上文所述翁方綱的指示完全一致。卷端首行頂格爲“詩附記卷某”,次行爲“大興翁方綱”,第三行頂格爲分類名,如“周南”,第四行上空兩格爲篇名,如“關雎”(見圖14、圖15)。同卷各類間不空行,頂格寫分類名,如“召南”;每篇各條間不空行,每篇間不空行,上空二格爲下一篇篇名,如“柏舟”,等等。最有趣味的是,卷端次行作者名處,稿本作“大興 翁方綱”,并要求謄寫時“綱”字距行末空兩格。寫樣本與之完全相同,但這與《畿輔叢書》正式印本的卷端題名行統一格式——地名與作者名間不空格、末字下空三格——不符,所以審校者在各卷卷端地名與作者名之間的空格中加一豎綫,其意在卷五卷端有識語説明——“興翁兩字連寫”(見圖15),正式刊本按指示删去空格,使格式與叢書要求相一致。

四是寫樣本的某些文字明顯訛誤,却暗示了與稿本的關聯。卷一葉2B第八行“其書大題於世”,顯誤,審校者批“題當作顯”,稿本作“顯”,但草書頗似“題”。卷一葉5B第五行“引爾雅釋鳥部注”、第九行“爾雅部注”,審校者批“部疑當作郭”、“此部字更當作郭”,稿本兩皆作“郭”,此處夾行擠寫,字又潦草,易誤認爲“部”。卷五葉2A第七行“此詩亦未當不推本于刺王也”,審校者批“當宜作嘗”,稿本作“嘗”,亦是草書,頗似“當”。要之,翁氏字迹潦草,加之多有蠅頭小字密寫,易遭誤認。再綜合以上幾點,可以推論,翁氏改定全書并規劃格式後,交人抄成謄清稿本,只是抄手認字水準欠佳,導致不少錯誤,但在抄寫格式、條目次序、内容取捨上又嚴格遵循了翁氏的指示。至於王氏寫樣時所據底本,很可能便是這部謄清稿本,因此在前述各點上與翁氏所最終改定指示者保持了高度一致。

這裹,筆者想稍作引申。對於有志於著述或刻書的學者而言,最理想的抄手莫過於既能忠實執行指示,又有相當的文化程度,能辨識草書、異體無誤。然而正如前引張文虎所憂慮者,“恐非抄胥所能辨”,這恐怕是普遍的現象。翁方綱的抄手與王氏的寫樣人(當然也是抄手)是相距數十年的不同人,他們同樣忠實,也同樣欠缺學力,前者表現爲誤認字,後者表現爲按照錯誤“忠實”抄寫,誰也没有想過“其書大題於世”、“爾雅部注”是如何的欠妥不通。

或許是因爲底本錯誤甚多,寫樣完成後,審校者細加校讀,并作“某宜作某”的批校甚多。予人的總體印象是熊度相當認真,且具一定水準,雖未見翁氏原稿,所改却多與之相合。除上文已舉之例外,如卷一《生葛藤》條,“凡毛傳如此類者甚多,何嘗必指此詩爲其假禮制,而鄭孔輒加以推斷,泥矣”,批語“其當作某”,稿本作“某”。卷一《柏舟》條,“變風以下,如是者正復不少,可以審明變,可以究文題”,批語“明疑作時”,稿本作“時”。當然這樣的“理校”,勢不能處處與稿本相符,如《柏舟》條,“愚按,燕燕二章,及字或可莫韻”,批語“二當作三”,而稿本作“二”。另一方面,《詩附記》援引他書之處甚多,爲求精確,審校者多據原書核對引文。前述卷一首葉闕字,書衣識語稱“其所空之處俱可查原書補入”。所謂原書,即指闕文系引文,可翻檢所引之書查得。除此之外,常見有“此處對過,不錯”、“心,注疏本作志”、“《爾雅》文對過,不錯”之類的批語,顯示了審校者的他校工作。據此類批語,并與書中正文相比對,可知審校者曾核對《荀子》、《毛詩正義》、《左傳》、《吕氏家塾讀詩記》、《説文解字》、《爾雅》、《經典釋文》、《顔氏家訓》、《詩本義》、《詩集傳》、《稽古編》、《禮記正義》等(參見圖16)。

圖16 此葉批語顯示,審校者既核查他書原文(如《國語》),還有推斷式的“理校”(如“孔當做陳,乃陳啓源,非孔仲達也”)。此外,注意“䂓”字,這是一處挖改,字周圍有漿糊氧化發黄的痕迹

若將寫樣本與正式印本比對,則可發現,凡寫樣本有批校之處,正式印本皆據以改正。既然兩者在文本内容上并無差異,爲何王氏還要將此寫樣本棄置,而重新寫樣上版呢?從寫樣本來看,原因主要在於刻版工藝方面。寫樣本的第一個問題是推版。所謂推版,是指經修正(尤其是添入文字)後,導致原在某頁的部分内容在本頁内無法容納,須順延至下一頁,由此引發連鎖反應,此頁以後的所有頁均有内容要移入下一頁。寫樣本卷五與卷六首葉,本應爲第兩行“大興翁方綱”與第三行“大雅”,誤寫入同一行,若要修正這一格式錯誤,則這兩卷的所有頁均會發生推版。而且在修正時,須將各葉發生位移的内容,逐一從寫樣本上裁下,重新粘貼於正確位置。這是極其費時費力的。寫樣本的第二個問題是挖補。正確的挖補方法是將須改正之處,沿行間欄綫或字格裁去,再從紙背方向粘貼紙片(做法近似修復古籍的蛀孔),然後在修復處書寫正確内容(見圖16)。這樣的挖補并不影響其後的上版刊刻。但在此寫樣本中,還可見到多處大段改正未用上述挖補方法,而是將改正内容寫在裁割下來的空白寫樣格紙上,然後直接粘貼覆蓋在應修改處,而非挖去後貼補。這樣造成的問題是:寫樣在上版時,係將有字一面向下,粘貼在版片上。然則,上述改正處,經修改者在下,原先有錯者在上,兩相重疊,刻工無法刻版。

最後,擬對王氏寫樣所據底本作進一步推斷。在翁氏手稿本之外,已知《詩附記》尚有幾部抄本。遼寧省圖書館所藏殘抄本,據稱“光緒間定州王氏刊《畿輔叢書》本,所缺篇目與殘抄本相同,當係依殘抄本付梓”[11]。而筆者推測,王氏的底本更有可能是北京大學圖書館收藏的一部(索書號SB/093.5/8002,據學苑汲古的數據,北大鑒定爲稿本)。因爲該館古籍現正搬遷,暫時無法看到原書,以下只能根據學苑汲古的書影作初步探討。寫樣本卷一首葉正文首行起有四處闕字(稿本不缺),三處闕四字,一處闕一字。而每處所闕末字與下一處所闕末字,各相距二十四字,换言之,若以每行二十四字排列,則這四處闕損發生在連續四行的底部。檢北大藏本,恰爲十行二十四字無欄格寫本,首葉左下破損傷字,正與寫樣本所闕字相符。

圖17 寫樣本卷一首葉,注意缺字及審校者查閲原書後的補字,舆圖18參看

圖18 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卷一首葉缺字舆寫樣本一致(圖片引自學苑汲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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