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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传统法:重述历史与正本清源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古老的中华法系传统中包含着不少有恒常价值的法律智慧,应当尊重,值得尊重。然而,由于一百多年移植西方法律的历史,社会受到了欧美文化一元论和西方法律中心主义的影响,中华法系及儒家法文化传统被集体遗忘,存在着不少常识性的误解和曲解。因此,回采法的历史过程中,同时必须正本清源,辨误去诬。例如,“儒家人治,法家法治”之说,就是十分常见的一种误读。

尊重传统法:重述历史与正本清源

古老的中华法系传统中包含着不少有恒常价值的法律智慧,应当尊重,值得尊重。譬如,受孔子“使无讼”“和为贵”的思想影响,全社会比较重视运用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法律纠纷。又如,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念支配下,能宽容别人,尊重对方的利益和人格。再如,强调“政者,正也”,“为政以德”的从政理念,上上下下非常关心和重视立法者、从政者、司法者的道德品质的提升,而这一点正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另如,有一套“世轻世重”、一张一弛、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律艺术,如此等等。

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发展到今天,不能再靠移植西方法律这样一条腿走下去,必须加上另一条腿,这就是回采法的历史,发掘传统中华法系的智慧。

然而,由于一百多年移植西方法律的历史,社会受到了欧美文化一元论和西方法律中心主义的影响,中华法系及儒家法文化传统被集体遗忘,存在着不少常识性的误解和曲解。因此,回采法的历史过程中,同时必须正本清源,辨误去诬。

例如,“儒家人治,法家法治”之说,就是十分常见的一种误读。法治理论来自西方,其理论要旨与帝王专制水火不容。法家之学主张君主“独断”“独听”“独视”“独治”。韩非商鞅都反复强调:“权者,君主所独制也。”“权制独断于君则威。”“独视谓之明,独听谓之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其极端的君主绝对专制主义一目了然,哪里是什么法治理论!(www.xing528.com)

诚然,儒家也主张君主政治,但同时强调民本思想,是民本主义的君主政治。从君主政治角度上说,儒法两家没有本质上的对立,君主政治只能导致人治,都应划入人治思想之列。儒家法家的区别只是君主专制程度上的差异。儒家是相对柔性和开明的君主主义,法家是绝对专制的君主主义。他们之间的论争不是法治与人治的对立斗争。在刑事法律主张方面,法家提出有罪必罚、不避贵贱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一味强调“严刑重罚”“轻罪重刑”恰恰违背刑法法治原则。相比之下,儒家主张“罪刑相应”“中刑中罚”,以及提倡“慎刑”“恤刑”,倒更符合刑法科学,也比较人道和理性一些。

这样的误读还有不少,兹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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