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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中的数据分析与总结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些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中,对于那些尚未被官方认定为文物的文化遗存,同样予以保护。因而,尽管在这些文化遗产中,经济因素占有一定的比重,但并不影响其属于“历史文化保护”的一部分。

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中的数据分析与总结

由表2可见,整体而言,这些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均可以在上位法中找到相应的依据与归属,但与上文界定的“历史文化”的规范含义相比,实践有所延伸。对于这种实践延伸的解释,直接影响着“历史文化”范围的进一步界定。关键问题就在于,这种延伸的内容能否体现出历史文化人文性、历史性、区域性、价值性四种属性。若能,则可采用上文提及的“等外等+性质类同”之限制性扩张解释,毕竟延伸的内容与“历史文化”性质类同。若否,又是否属于“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又是否属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权限的“绝对排除范围”?

第一,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历史文化遗产,不再局限于文物历史建筑,部分尚未列为(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遗迹、史迹、遗址、遗物等文化遗存,甚至是伟人纪念地,在部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条款中有所涉及。具体包括以下8篇:《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

在这些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中,对于那些尚未被官方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遗存,同样予以保护。反之,已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遗存,适用《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的规定。这也是地方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法制实践中最为典型的做法。而这里提及的文化遗存,均能体现出历史文化的人文性、历史性、区域性与价值性。革命遗址是特定群体在特定时期追求特定目的而形成的,其所展现的革命精神感染了人们并得到了不断的继承与发展。而历史革命伟人同样离不开特定时代的革命文化背景,对历史伟人纪念物、纪念地的保护,同样属于对特定时期传承下来的历史文化与价值理念的保护。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延伸到了地方饮食文化、民族语言文字等。具体包括以下2篇:《福州市闽菜技艺文化保护规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条例》。

《福州市闽菜技艺文化保护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闽菜技艺文化,是指闽菜在福州形成、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地方饮食文化的总称,包括:

(一)刀功、烹饪、果蔬雕刻、装盘美术等制作技艺;

(二)传统饮食习俗;

(三)历史名店、名菜、名小吃等传统品牌;

(四)具有历史和艺术价值的相关文献史料、民间文学等;

(五)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资料和实物。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条例》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管理、使用各民族语言文字时,应当遵守本条例。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条例》第三条:

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www.xing528.com)

提倡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使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

这里所规定的“闽菜技艺文化”显然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第一款前五项所列举的范围内,但又无疑可理解为福州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这里的“闽菜饮食文化”,可解释为第六项兜底条款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列举未尽的情形。同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条例》强调的是民族语言文字本身整体的管理与保护,而非“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但正如上文所述,民族语言文字,从其性质与功能而言,当属历史文化的一部分。

最后,工业文化遗产、煤矿文化遗产等经济因素所占分量颇重的文化形态也在其中。具体包括以下4篇:《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铜陵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文化”乃属生活方式与生活要素意义上的文化,突出的是人的精神活动及其载体、产品。又该如何理解这四篇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中的经济因素?

《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条明确了“加强对煤矿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煤矿特色的生产过程,纪念煤矿在辽源市建立、发展和繁荣过程中的重大贡献,传承煤矿历史文化”的立法宗旨,但从其第八条确定为煤矿文化遗产十项的“场所和构筑物”来看,实属对“煤矿文化遗存”的保护。

《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条明确了“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传承和展示保定工业文明”的立法宗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工业遗产,是指本市历史上具有时代特征和工业风貌特色,承载着公众认同和地域归属感,反映本市工业发展历程,具有较高历史、科技、文化、艺术、经济、社会等价值的工业遗存。

工业遗产分为物质工业遗产和非物质工业遗产。

《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第一条明确了“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业文明,弘扬历史文化”的立法宗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业遗产,是指具有历史、科技、文化、艺术、社会等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

工业遗产包括物质工业遗产和非物质工业遗产。物质工业遗产包括厂房、矿场、作坊、仓库、办公用房、码头桥梁道路等运输基础设施、居住教育休闲等附属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其他构筑物等不可移动的物质工业遗存,还包括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工业产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历史档案、商标徽章以及文献、手稿、影音资料、图书资料等可移动的物质工业遗存。非物质工业遗产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手工技能、原料配方、商号、经营管理企业文化等工业文化形态。[30]

同样,《铜陵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条明确了“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传承和展示铜陵工业文明,弘扬历史文化”的立法宗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业遗产,是指铜陵历史上具有时代特征和工业风貌特色,承载公众认同和地域归属感,反映铜陵工业体系和城市发展过程,具有历史、科技、文化、经济、社会教育等价值的工业遗存。

可见,这里的辽源、保定、黄石、铜陵工业文明亦能体现出“历史文化”的人文性、历史性、区域性与价值性,在历史上具有时代特征与本土工业风貌特色,展现出当地人民的价值取向与理想追求并传承至今。尤为重要的是,承载着当地公众的认同感与地域归属感,这是经济因素无法媲美的。因而,尽管在这些文化遗产中,经济因素占有一定的比重,但并不影响其属于“历史文化保护”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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