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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ST、PT制度的优化措施及作用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规定,一旦上市公司被认定处于财务困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这些公司简称之前加上ST、*ST或PT的前缀,以区别于其他上市公司。ST、*ST、PT的前缀分别代表不同程度的财务困境。由于被强制退市对公司股东和地方政府而言都是一个坏消息,面临着退市风险的ST、*ST、PT上市公司大多迫切希望把公司经营拉回正轨并尽快实现盈利,从而避免被强制退市。

ST、*ST、PT制度的优化措施及作用

ST(特别处理)、*ST(退市风险警示)、PT(特别转让)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特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处于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这些制度最早见于1993年的《公司法》,随后于1998年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一旦上市公司被认定处于财务困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这些公司简称之前加上ST、*ST或PT的前缀,以区别于其他上市公司。

ST、*ST、PT的前缀分别代表不同程度的财务困境(退市风险)。一般而言,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发生亏损,其交易状态就会从正常状态变更为特别处理(ST);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一家ST上市公司的财务状态是极端恶劣的,并且很有可能被暂停上市,其交易状态就会由特别处理(ST)变更为退市风险警示(*ST)。值得注意的是,当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突然恶化时,其交易状态也有可能从正常状态直接进入退市风险警示(*ST),而不经过特别处理(ST)这一中间过程。如果一家ST或*ST上市公司无法在下一年度扭亏为盈,就会被暂停上市并且实行特别转让(PT);如果一家PT上市公司在下一年度依旧无法实现盈利,就会被强制退市。一家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以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不仅会在其股票代码之前加上ST、*ST或PT的前缀,还会对股票交易做出一系列的限制,例如:(1)股票价格每日上下波动的幅度由10%下降为5%;(2)这类公司不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股权再融资。从这个角度来看,交易状态恶化也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首次公开募股(IPO)需要经过证监会的严格审批,这使得股票上市交易或股票公开交易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在2001年以前,证监会负责拟定每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IPO指标,随后把这些指标分配到各级地方政府。非上市公司只有从各级地方政府手中获得IPO名额才可以实现上市。在2001年以后,IPO配额制度被废除,任何满足法定条件的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向证监会提出IPO申请,但是证监会依然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数量,每年通常只允许少数非上市公司通过IPO审批。此外,IPO审批还曾经数次暂停,例如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2012年10月至2014年1月。由于通过证监会的IPO审批(实现上市)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保护其来之不易的上市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不希望看到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因为这会对地方官员的声誉、当地的财政收入和就业情况产生负面影响,从而不利于地方官员的政治晋升(Chu et al.,2011;Kim et al.,2016)。(www.xing528.com)

由于被强制退市对公司股东和地方政府而言都是一个坏消息,面临着退市风险的ST、*ST、PT上市公司大多迫切希望把公司经营拉回正轨并尽快实现盈利,从而避免被强制退市。一些公司也可能铤而走险,提供低质量的财务报告,以达到监管机构对会计利润的要求(Cheng et al.,2010;Jiang,Wang,2008)。Jiang,Wang(2008)发现,中国上市公司报告微利的概率显著高于美国上市公司,并且报告微利的中国上市公司比例在1998年以后明显增加。换句话说,1998年退市制度的正式实施的确致使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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