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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观点研究:学育中的对偶和谐、共存与互动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是对偶的和谐与共存,且在于运动。任何事物都是对偶的,它的和谐共存以及互为目标的运动,是当今这个世界上最为美丽的现象存在。这就是学育的美学观点对其的把握。和谐,就是在一定阶段内对偶两者的比例确定。所以,学育的功能是体现在对偶的两个方面,并非是一种极端。

美学观点研究:学育中的对偶和谐、共存与互动

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是对偶的和谐与共存,且在于运动。任何事物都是对偶的,它的和谐共存以及互为目标的运动,是当今这个世界上最为美丽的现象存在。这就是学育的美学观点对其的把握。这种美的本质,是在于事物存在性的达到内外在性转置的完全一致。事物的存在,就是支撑该事物存在的两对立性元素的互为目标转置的过程性现象的存在。按照教育原本的功能,对偶现象里,相对于人类有用的那一“偶”,被弘扬而且是极度的弘扬。对人类无用的那一偶被压迫。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应该走向对偶的和谐、共存、互动。这也是教育走向学育的在于美学角度的根本转变。

学育的功能怎么体现美学观点呢?怎样进一步发挥它的功能性作用呢?和谐,就是在一定阶段内对偶两者的比例确定。对偶,不一定是对立的矛盾,对偶和谐是指在一定阶段上的相对于比例变化过程中相对于总的比例是恒定的一种说法。低俗的讲,那是各,各占二分之一。随着不同阶段的演绎,二分之一之比例也在不断地变化,有明的变成暗的,暗的表现为明的,但是明暗之和各占50%。二分之一种的某元素,其“明”的占30%,“暗”的就占20%;明的变成15%,暗的就变成35%。让我们感觉到对偶外观上表现情况只占15%,而另一方已占50%,暗的占零。好象另一方是占有主体地位,占绝对优势,表现事物的本质,,相对于人的认识(人的低俗认识,明白不了“暗”的存在。在当前的流行语,那就是暗物质的存在),就以“明”的份额,确定该事物的主导地位。以此协调,使他们共同处在和谐的正常比例阶段。但是给我们表面上感觉,甲乙双方,有时高,有时低,有时占绝对优势(在实际中,我们看不到那一份“明”的比例,转入于自身的“暗”之中。应当可以肯定的说,两对立性元素,始终在于对等的二分之一比例上,只是各自两元素中的“明”与“暗”的比例变换,我们掌握不了而已。在学育时代,我们有足够的认识,对于支撑事物存在性的两对立性元素各自“明暗”的比例程度,不像是教育时代的,只在于两对立性元素各自“明”的一种纯粹比例,而忽视了其“暗”比例的存在)。实际上都占同一个的相对量,这就是和谐。现在的教育功能为什么要批判呢?就是使某一偶不断地往上涌,暗的变成明的;不断地排挤另一偶的存在,直到它不存在为止,这样就使事物彻底的分裂,走向消亡(教育旨在于加大、加速这种对立的局面形成,以至该事物走向极端。一偶彻底淹没另一偶的存在,从而使得该事物不再有两对立性元素的所以支撑,由此导致事物现象性的不存在)所以,现在的目的是,把保证事物的存在,作为教育功能的根本前提。我们现在能感觉到的就是明暗部分的比较是一会儿50%,一会儿20%,它的比例在不断变化。一棵树的茂盛,根很重要。虽然没看见根在演变,实际上根和树的表现形式在不断地交换。所以,学育的功能是体现在对偶的两个方面,并非是一种极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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