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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关税完税价格:基于实际成交价格计算与确定方法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若成交价格不能确定,完税价格则由海关依法估定。计算该批原材料的关税完税价格。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了解关税完税价格:基于实际成交价格计算与确定方法

我国现行的进出口关税基本上都是按从价计税,因此必须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才能正确计算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若成交价格不能确定,完税价格则由海关依法估定。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来审查确定,并包括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进口货物的成交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销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

(2)进口货物的成交价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3)卖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买方销售、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有收益但能够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4)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2.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1)未包含在进口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囯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进口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2)在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

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所发生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例5-1]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原材料一批,共计1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为15 000元/吨。另外,买方还承担了如下费用:包装费每吨400元,向中介机构支付佣金每吨1 000元,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购货佣金4 000元。该批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为每吨1 600元。进口之后又发生运输和装卸费用500元。计算该批原材料的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15 000+400+1 000+1 600)×100÷10 000 =180(万元)

3.进口货物海关估定的完税价格。

海关进行估计时,应尽可能先使用实际成交价格,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进口货物都有实际成交价格。如果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则海关应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指与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指与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倒扣价格估价法。是指海关以被估的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后,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该方法下,应当扣除的费用包括:该货物的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在境内销售时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及通常支付的佣金;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其他与进口或销售上述货物有关的国内税。

(4)计算价格估价法。该方法下,按照下列各项的总和计算出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主要包括: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用;与向境内出口销售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该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www.xing528.com)

(5)其他合理估价方法。如果上述估价都无法确定海关估价时,海关可以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允许使用以下价格:境内生产的货物的境内售价;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4.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3)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4)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1.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但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额;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如果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则由海关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三)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对于以一般陆运、空运和海运方式所进口的货物,其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则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则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来计算。

[例5-2]某公司通过海运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折合人民币2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计算确定该批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

保险费=(500+2)×3‰=1.51(万元)

关税完税价格=500+2+1.51=503.51(万元)

2.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主要包括: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3.出口货物

对于出口货物,如果其销售价格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那么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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