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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寄生性与动画创作思维研究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影像数字媒体的第一特性为“寄生性”。数字化的影像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完成了对传统电子影像的“越俎代庖”,并且完全沿用了传统的形态,寄生在他人的躯壳之中,千人千面,从来也没有人看到过“数字媒体”的本来面目,这就像披上兽皮的猎人,如果不掀开“老虎皮”的话,是无法看到下面的猎人的。因此,所谓“数字媒体”,其实只是被剥夺了所有权力和身份地位的传统媒体,传统媒体尽管面目依旧,但它已经成了一个“傀儡”。

数字媒体:寄生性与动画创作思维研究

影像(广义,包括一切被影像化的图像)数字媒体的第一特性为“寄生性”。这一特性更为经常的称呼是“模仿性”或“模拟性”,诸如此类的称呼其实并不准确,甚至有“溢美”之嫌,更为准确地描述应该是“寄生”。当我们使用“模仿”或者“模拟”这些概念的时候,会有一个“主体”的概念蕴含在其中,似乎是一种行为的过程,某主体对某客体进行了模仿或模拟。在一般的理解中,模仿的主体尽管是人,但实体性的事物往往也可以替代人(作为人的延伸)成为主体,比如过去经常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两把菜刀闹革命”“金钱腐蚀了人的灵魂”等等,尽管这样的说法具有政治伦理象征、比喻的意味,但在形式上确是某一实物作为了施动的主体。我们同样也可以把“笔墨”作为主体,仿佛是这一主体在施动和作为,摹写了某一客体对象。而对于数字来说,它只是一堆抽象的符号,并不具有实体的性质,即便是在象征或比喻的意义上,我们也无法把虚拟世界中的无形之物作为主体,因为象征和比喻也都需要实体作为其喻指的目标。在影像艺术中人们用数字来描述和建构对象,被建构完成的对象才是数字主体的栖身之所,舍去对象便不存在独立的数字主体,存在的只是数字程序—一种用以描述对象的符号集成。

电子的本身具有物质的形态,它是可见影像的基本载体,属于自然界中的实体,数字不可能取而代之,数字只能在形态拟仿和控制的范围内,以数字替代电子,因而可以远程传输,最终呈现于观众面前的可见影像,依然要依靠电子和光影,只不过此时的光学影像,已不是原先的那个,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手法,数字技术把对象本来的光电子影像颗粒置换成了纯人工的数字信号,然后再用这些数字在任意地点对“赤裸”电子进行数据化“包装”,使之成为具有影像性质的电子,并重组成影像。数字化的影像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完成了对传统电子影像的“越俎代庖”,并且完全沿用了传统的形态,寄生在他人的躯壳之中,千人千面,从来也没有人看到过“数字媒体”的本来面目,这就像披上兽皮的猎人,如果不掀开“老虎皮”的话,是无法看到下面的猎人的。我们最终所看到的影像还是由可见的电子构成,只是背后操控的方法已经改变,老虎看上去还是老虎,但在本质上已经受控于猎人。构成电视影像的电子,是从摄像机前端镜头获取的光学图像扫描而来,尽管经过了远程传输的损失和改变,但它在本质上还是原来的那些电子(因而被称为“模拟信号”),而数字图像则是把那些电子从一开始便“翻译”转换成了数字,数字信号在远程传输的过程中无所谓损失(理论上),在图像呈现的终端,数字再次被“翻译”转换成可见的电子信号。因此,所谓“数字媒体”,其实只是被剥夺了所有权力和身份地位的传统媒体,传统媒体尽管面目依旧,但它已经成了一个“傀儡”。数字的本身只是数字,不借助于其他媒体便无以存身。没有对象的数字只是一堆数字,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形象”,更没有可以让人想象的“灵魂”。用波斯曼的话来说:“如果没有具象的符号,计算机只不过是一堆垃圾。”斯蒂芬·贝克也在他关于数字与人类生活的畅销书中说:“只有依据来自我们居住的物质世界的真实而有意义的信息,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才能创造魔幻般的奇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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