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9年6月9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鼓楼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航班延误保险诈骗案,从2015年至今,嫌疑人李某通过购票虚构行程,在近900次延误航班中获得了高达300多万元理赔金。目前,李某因涉嫌普通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后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分析】李某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此案在媒体公布后,成为网民和律师讨论的热点。支持有罪方与支持无罪方各不相让。
【有罪认定理由】①故意利用航班延误保险漏洞。李某在网上挑选延误率比较高的航班,再去查这个航班飞行的路线有没有极端天气。如果觉得延误的概率比较高,就买这个航班的机票并且把航班延误险买好了,如果如她所料航班延误了,就能获得保险公司赔付,购买一份航班延误险的保费大概是40元左右,赔付的金额在400元至2000元不等。如果延误时间长,甚至可以获得7000元至8000元的赔偿。②没有实际出行需求,只是为了获得理赔而购买机票。③为了避免被发现,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订票。④李某用了20多个亲戚朋友的身份证。⑤多次作案,说明有主观骗财的故意。李某从2015年开始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从保险公司获赔近300万元,这意味着她从每次航班平均获赔近3300元。
北京律师周兆成认为,涉案女子李某“薅羊毛”(占便宜)的民事行为,虽然不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是涉嫌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就目前所获信息,李某该行为虽不符合保险诈骗罪规定的五种骗保行为,但是却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即主观上李某具有非法占有保险公司延误险理赔金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罪标准流程行为,即虚构李某及其亲人要乘坐飞机的欺骗行为,这种欺骗行为使保险公司以为李某存在真实乘机延误的错误认识,该认识错误使得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李某获取保险理赔金,保险公司遭受损失。保险理赔的目的在于弥补不确定因素所造成的损失,飞机延误险仅几十元,而延误险的理赔金则为400元至2000元不等,有的高达7000多元,李某多次通过此种方法取得了300多万元的保险理赔金。本案虽存在特殊之处,即航空公司确实存在延误的事实,李某也实际进行了投保,表面上看属于“钻漏洞”,但是李某利用这种漏洞,没有乘机需求却利用自己身份信息及亲人身份证信息购买多张飞机票和延误险,在没有乘机需求、实际没有损失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骗保行为,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www.xing528.com)
(点评人:北京资深律师周兆成等观点综合)
【无罪认定理由】①利用其熟悉航空服务延误险中没有人工核验的漏洞,分析出几条延误率最高的航线;②根据天气情况利用骗取的亲人身份证信息购买多张飞机票及延误险;③如果飞机没有延误则退票,延误则着手理赔,进而获得保险费用。利用商业模式中的漏洞获利,属于商业投机行为,不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
(点评观点来自:部分网民观点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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