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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生活良好,拥有充足幸福感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8]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生态执政理念。所以,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使人民群众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有充足的生态幸福感是生态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

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生活良好,拥有充足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8]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生态执政理念。生态幸福是人们对所处生态环境满意度的一种价值判断。生态幸福感以生态幸福指数为衡量标准,生态幸福指数既包生态安全是指在人的生活健康、基本权利、必要资源(饮用水、食物安全、空气等)、社会秩序和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胁的状态,包括衡量这种主观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幸福指标数值,也应包括对生态环境的客观评价结果[9]。如果不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喝的水、呼吸的空气、吃的食物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人们就会缺少生态幸福感和生态安全感,进而导致社会群体性事件,威胁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所以,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使人民群众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有充足的生态幸福感是生态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

打造居民宜居环境,创建舒适的生态人居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体现和标志。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社会,要把舒适宜人、低碳环保、绿色能源的生态人居理念贯穿于城乡和农村居住环境的总体设计、建筑规划和社区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中,创建舒适的生态人居,让人民深切体会到建筑之美、人居之美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美。创建舒适的生态人居,就是让人民生活在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之中,使人民充分地享受生态幸福,体验大自然的美好,满足人类渴望拥有健康、美观、智慧、环保的居住环境的愿望。蓝天、碧水、净土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要求,居民宜居的生活环境也要以良好的外界生态环境为前提。(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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