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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铸币法令-货币大历史实录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诸侯们采用了唯一可行但致命的计划,即相邻诸侯国在小范围内达成铸币约定。九年后的1539年,神圣罗马帝国皇位继承人斐迪南一世在奥格斯堡召开货币会议。因此,神圣罗马帝国官方要求彻底调查和评估混乱的货币状况。1551年,根据1550年货币会议提出的建议和评估报告,神圣罗马帝国在奥格斯堡发布第二部帝国铸币法令。神圣罗马帝国重新颁布皇帝斐迪南一世最后的铸币法令,强制要求勃艮第人和瑞士人执行这项铸币法令。

神圣罗马帝国铸币法令-货币大历史实录

1530年,奥格斯堡议会要求成立专门委员会,以执行最新的铸币法令,并且适当考虑货币状况。神圣罗马帝国政府多次尝试执行新的货币法令,但都徒劳无功。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诸侯们采用了唯一可行但致命的计划,即相邻诸侯国在小范围内达成铸币约定。相邻诸侯国间小范围的铸币约定层出不穷,使神圣罗马帝国的货币史变得更错综复杂。九年后的1539年,神圣罗马帝国皇位继承人斐迪南一世在奥格斯堡召开货币会议。事实证明,这次货币会议毫无用处。1548年,相邻诸侯国间的货币协议期满后,奥格斯堡议会再次宣布,召开另一次货币会议缓解货币混乱状态。在1550年10月8日召开的货币会议中,部分会议代表的意见如下:“五十年甚至八十多年来,白银与黄金的兑换比率一直在12︰1到13︰1之间。但过去五十年甚至八十多年里,神圣罗马帝国发行的一古尔登价值高于七十六克罗伊茨。自一古尔登的价值高于七十六克罗伊茨以来,外国人比我们更了解莱茵古尔登金币和克罗伊茨的价值。因此,法兰西和英格兰到处搜求古尔登和克罗伊茨。”

因此,神圣罗马帝国官方要求彻底调查和评估混乱的货币状况。1551年,根据1550年货币会议提出的建议和评估报告,神圣罗马帝国在奥格斯堡发布第二部帝国铸币法令。第二部帝国铸币法令的基础是将白银与黄金的兑换比率确定为10.83︰1,这是通过分析当时国外普遍执行的不同货币兑换比率合理预测的结果。与前一部法令一样,第二部帝国铸币法令被证明没有起到作用。随后十年,即1551年到1561年,黄金的相对价值上升,或者说白银的相对价值下降。1559年8月19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一世在奥格斯堡发布第三部,即最后一部帝国铸币法令。这部法令规定了更高的白银兑换黄金比率,为11.44︰1。因此,一莱茵古尔登的价值从七十二克罗伊茨涨到七十五克罗伊茨。1566年5月30日,在奥格斯堡议会的推动下,神圣罗马帝国恢复铸造银币帝国塔勒。这清晰地表明,银的产量明显增加了。神圣罗马帝国议会提出的建议是1564年讷德林根货币会议的结果。在讷德林根的货币会议上,与会代表就神圣罗马帝国货币疲软及货币价值被低估问题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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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1559年的铸币法令仍然是一纸空文。但名义上,直到1600年,1559年的铸币法令都有效。1566年到1596年,神圣罗马帝国议会至少七次尝试强制执行1559年的铸币法令,并且希望这份法令能跟上时代步伐。1570年,在施派尔召开的议会上,对由于不遵守铸币法令引发的不断增长的铸币金属的损耗,议员们表达了抱怨。除了外国货币和伪币,神圣罗马帝国的流通中没有任何本国货币。因此,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已经上涨到令人生畏的地步。1571年在法兰克福和1576年10月12日在雷根斯堡召开的议会也有类似的抱怨。神圣罗马帝国重新颁布皇帝斐迪南一世最后的铸币法令,强制要求勃艮第人和瑞士人执行这项铸币法令。对金银铸币的不良状况及莱茵河畔货币兑换商通过货币兑换发财致富,人们怨声载道。由于货币兑换带来的损失,尼德兰人和瑞士人禁止帝国塔勒流通,并且再次禁止所有金银输出。作为货币普遍贬值的例子,人们注意到,银币阿尔博斯已经减少三分之一的重量。此时,需要三十六阿尔博斯才能兑换一古尔登金币。此前,一古尔登金币与二十六阿尔博斯价值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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