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文物交易特殊性揭示-我是一名刑辩律师

文物交易特殊性揭示-我是一名刑辩律师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文物都能在文物市场交易。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非依上述合法途径取得的文物禁止交易,否则就有可能构成倒卖文物罪等罪名。文物交易行规的特殊性。

文物交易特殊性揭示-我是一名刑辩律师

1.文物交易的相关规定

据《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标准(试行)》规定,文物可分为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古代文物、近代现代文物。其中,古代文物就是指从旧石器时代清代的物质遗产,而近代现代文物则是指1911年以来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的实物。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文物都能在文物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只有通过依法继承、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从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转让或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方可交易。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非依上述合法途径取得的文物禁止交易,否则就有可能构成倒卖文物罪等罪名。

2.文物交易的特殊性

文物交易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商品交易,其特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www.xing528.com)

(1)文物的特殊性。文物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为满足消费需要而购买的商品,也不是其他可得到官方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认定的商品。

(2)文物交易行规的特殊性。文物交易并不遵循“如假包换”的交易理念,它有着一套约定俗成的行规——“不打假不三包出售赝品不算骗”。如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制定的《古玩交易守则》中规定:“交易前,买家或其经纪人应查验欲交易古玩原件,充分了解出售古玩的实际现状。卖家对出售之古玩的真伪及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交易双方,一经成交并货款两讫后,即表明买方已接受该件古玩的一切状况(包括真伪、瑕疵),并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得要求退货、退款及换货。”人们对于文物交易行为达成这样的共识:文物交易是知识、审美、经验、智慧的较量,卖方无义务告知买方文物真伪,而全凭买方自己的鉴赏能力。

(3)文物鉴定的特殊性。非专业人士对文物的鉴赏能力很有限,因此文物交易往往依赖于文物鉴定,但由于文物鉴赏难度极高,鉴定人员资历不一、机构鱼龙混杂,文物鉴定往往又靠不住。即使是官方的鉴定机构,也未敢承诺其鉴定结论百分之百之准确。甚至有专家为赝品“扶正”,如在著名的“金缕玉衣贷款诈骗案中,五名权威鉴定专家把赝品鉴定为文物,并估价24亿元人民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