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律师建议:影视投资基金尽职调查要点

律师建议:影视投资基金尽职调查要点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著作权的取得并不以发表或登记为要件,登记仅作为认定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著作权的尽职调查,应遵循合理审慎、客观真实的原则。调查人员在通过网络检索、审阅有关著作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后,可通过常用的著作权检索网站、涉诉信息检索网站对作品是否登记、登记信息、是否涉及权利质押、著作权权属争议等事项进行初步查验,并结合初步查验结果确定下一步尽职调查内容和方法。

律师建议:影视投资基金尽职调查要点

(一)客观、审慎地确定著作权权属

著作权权属的确定是知识产权中最为复杂和困难的。我国对著作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作品一经创作,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由作者自动取得著作权。著作权的取得并不以发表或登记为要件,登记仅作为认定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

著作权的尽职调查,应遵循合理审慎、客观真实的原则。尽职调查人员应对任何资料、信息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口头陈述及提供的文件资料持有合理怀疑态度,谨慎核查验证获取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在没有充分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不应随意猜测或进行判断,影响尽职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二)合理运用多种调查手段,对制作单位享有的剧本著作权进行全面核查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可以采取网络检索、审阅文件资料、访谈、函证等多种调查方式有针对性地获取相应信息,并通过对所获信息的交叉比对、核验全面评估制作单位享有的剧本著作权内容、权利限制、法律风险等。

IP剧一般改编自当红的网络小说,更加便于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公开媒体等第三方渠道对原作的作者、发表时间、已发表内容、著作财产权的归属、首发平台等相应信息进行了解。调查人员在通过网络检索、审阅有关著作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后,可通过常用的著作权检索网站、涉诉信息检索网站对作品是否登记、登记信息、是否涉及权利质押、著作权权属争议等事项进行初步查验,并结合初步查验结果确定下一步尽职调查内容和方法。调查人员应通过各种调查手段确保有关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被调查单位享有完成影视作品所需改编权、摄制权等其他各项权利,并审核其权利的有效期限,尽量排除存在权利限制、权利争议等其他法律风险。

常用的著作权查询网站如下:

1.国家版权局网http://www.ncac.gov.cn

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www.ccopyright.com.cn(www.xing528.com)

3.中国版权在线http://www.chinacopyright.org.cn

常用的涉诉信息查询网站如下:

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2.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http://ipr.court.gov.cn

3.北大法宝http://www.pkulaw.cn

4.威科先行http://law.wkinfo.com.cn

5.OpenLaw http://openlaw.cn

6.无讼案例https://www.itslaw.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