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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治污成本小于无谓损失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当某一行为或者政策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其所付出的成本,那么这种行为或政策就是值得选择的。对于环境税的征收选择而言,其开征的成本就是市场的无谓损失(P损),而由于环境税的开征所产生的节能减排的环境收益(E环)以及减少的治污成本(C治),当 E环+C治>P损时,环境税的征收在法经济学意义上就是合理的。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状态,预防污染事故发生,其意义远大于对某一特定损失的赔偿。

环境税:治污成本小于无谓损失

既然环境税的征收会给经济带来无谓损失,为什么实际上多数发达国家都开征了环境税?这主要是从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上得出的结论。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当某一行为或者政策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其所付出的成本,那么这种行为或政策就是值得选择的。对于环境税的征收选择而言,其开征的成本就是市场的无谓损失(P),而由于环境税的开征所产生的节能减排的环境收益(E)以及减少的治污成本(C),当 E+C>P时,环境税的征收在法经济学意义上就是合理的。

发达国家之所以开征环境税,是因为它们大多经历了高发展、高污染所带来的伤痛,例如,比利时1930年马斯河谷事件、美国1948年多诺拉事件、1946年~1955年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污染、1952年伦敦毒雾事件、1985年威尔士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等,为此西方国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无论是生命的代价,还是经济的代价),这些都使西方世界在污染的问题上达成了“预防比污染更重要”的思想共识。维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状态,预防污染事故发生,其意义远大于对某一特定损失的赔偿。要预防和抑制环境侵权的发生,理想状态是将损失成本、预防成本、行政管理费用成本总量控制在最小范围,[31]而非事后的被动治理。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发展中国家鲜有出台环境税的实例。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民对于经济发展的需求并没有消退,但经济发展的理念正在悄然改变,绿色GDP、可持续发展等理念的引入使得环境的保护、经济的调控与新常态的应对在内在上是统一的。发达国家的前车之鉴犹在,我们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能在高速发展后再去付出更大的治污代价。(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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