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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议案和报告-人大工作法律教程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代表进行审议,就是人大代表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和看法,表明意愿和态度。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所有要由人大会议作出决定议案和报告,都要经过代表的充分审议。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方式。

听取和审议议案和报告-人大工作法律教程

代表进行审议,就是人大代表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和看法,表明意愿和态度。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所有要由人大会议作出决定议案和报告,都要经过代表的充分审议。

(一)审议的范围

列入人大会议议程、需要代表进行审议的主要是各类议案和报告。

代表审议的议案主要有国家机关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如法律案、法规案,重大问题决议案,选举任免案,罢免案,特定问题调查案等;代表审议的报告主要有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二)审议的方式

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一般有以下方式。

1.在人大全体会议上听取报告或议案说明

代表出席在人大会议期间召开的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说明以及需要由大会进行表决的各项议案草案;审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等。

2.参加代表团全体会议进行审议(www.xing528.com)

由于大会全体会议人数众多,不便于人大代表发言、讨论。因此在会议期间,凡是审议、讨论、研究的事项,一般都是采取代表团全体会议的形式进行。代表在代表团会议上,对重要议题、议案进行集中审议,并对主席团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决定意见等,进行酝酿、讨论,交流各小组审议的情况和意见。

3.参加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对代表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以按照地区或专业划分若干代表小组,并以代表小组的形式审议列入人大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小组审议由于人数较少,有利于代表个人对审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4.列席主席团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

人大代表可以被推荐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布意见。这种情形一般是因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某项内容与该代表所提议案有关,需要听取代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将该议案列入大会审议议程。

(三)审议发言应遵守的规则

人代会会期短,任务重。因此人大代表发言的质量、效率非常关键。首先,人大代表发言,要围绕会议议题进行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发言。其次,要遵守议事规则。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每人可以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十分钟,第二次不超过五分钟;要求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前向秘书处报名,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在大会全体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始得发言。在主席团会议上,主席团成员、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团推选的代表发言,每人可以就同一议题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不超过十分钟;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全团会议和小组会议上,由于人数较少,时间可以适当放宽,但也应注意效率和质量,切忌长篇大论。

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方式。审议的质量、效果如何,关系到人代会的效率和质量,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因此,代表要不断提高审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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