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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不常回家看看是否违法?提供生活中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法院实地走访询问了解情况后,最终判决,张大爷的五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母亲王大妈赡养费200元。律师指南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的条款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意味着,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就属于违法。“常回家看看”入法,突出了老年人在物质赡养以外的精神需求。

儿女不常回家看看是否违法?提供生活中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情境再现

2017年7月,某市七旬老人张大爷一纸诉状将两子三女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五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老伴王大妈赡养费200元,并且每人轮流对重病的王大妈护理两个月,每人每月探望父母一次,拆洗被褥衣服、清扫垃圾。法官调查后,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对双方进行了法庭说服教育,双方当庭表示愿意化解矛盾,以后会尽力照顾父母。对张大爷起诉的诉讼请求,考虑到其子女已基本尽到了上述照顾义务,强制履行不利于感情融洽,双方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完全可以通过相互间更多的沟通、理解和包容予以增进,无判令履行的必要。经法院实地走访询问了解情况后,最终判决,张大爷的五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母亲王大妈赡养费200元。

律师指南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的条款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意味着,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就属于违法。“常回家看看”入法,突出了老年人在物质赡养以外的精神需求。但实践中,老年人对子女提起诉讼的,法院如果直接判决支持老年人的请求,执行困难,所以应以“调解”为主,以判决为辅。《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更强调赡养人对老年人有提供精神慰藉的义务。要求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回去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是说要“常回家看看”。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未成年人有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也要有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2017年10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也有相关规定。(www.xing528.com)

综上,在老龄化社会日益临近的今天,精神赡养权虽然越来越被重视,但是如何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却依然存在问题。现阶段,还应主要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通过调解,着重家庭亲情关系入手,以主流的、朴素的道德伦理、社会普遍认可的善良风俗为依据,在维系家庭关系,不伤及家庭感情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解决双方的家庭矛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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