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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低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大江南北、城乡角落,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最前沿。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使命。因此,人民调解的这种接地气的群众性决定了调解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4]凡此种种,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培养专业的调解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低

我国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大江南北、城乡角落,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最前沿。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使命。我国的人民调解员大多为兼职,其产生有选举和聘任两种方式,由于调委会设置的主体不同,人民调解员的产生方式也不尽相同。村(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一般由基层选举产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大多采用聘任制的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现行法律对人民调解员的文化水平并没有过高的要求,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就可以胜任。因此,人民调解的这种接地气的群众性决定了调解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结构主体发生了变化,新型的纠纷和矛盾结构,例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物业纠纷、医患纠纷逐渐增多,早已超出了传统的邻里纠纷的范围。2019年8月,我国政府签署了《新加坡公约》,以解决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一些复杂的纠纷和国际纠纷的解决客观上需要拥有法律和其他专业领域知识的人才。

调解员的非专业性、活力不足是导致非诉解纷机制运行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在调解过程中,大部分兼职调解人员缺少法律知识,盲目地“和稀泥”,追求调解结果,而忽视了调解应有的程序,降低了调解的可执行度和公信力。“调解是一种与调解者个人经验、能力、法律知识或其他必要知识甚至人格魅力相关的实践活动”。[4]凡此种种,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培养专业的调解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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