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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城大火:英国历史带你领略查理二世时期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瘟疫过后,另一场可怕的厄运又降临到伦敦,但这场厄运实际上却是件好事。伦敦大部分都是木房子。当时人们十分惧怕阴谋,对宗教有深刻的仇恨,所以许多人认为,这场大火是罗马天主教徒故意放的。法国国王答应了查理的这个要求。《人身保护令状》至少是查理二世统治时期可以让人记住的一件好事。查理二世于1685年去世,统治英国二十五年。无论活着还是即将去世的时候,查理二世都无忧无虑,情趣横溢,喜爱欢乐。

伦敦城大火:英国历史带你领略查理二世时期

瘟疫过后,另一场可怕的厄运又降临到伦敦,但这场厄运实际上却是件好事。所说的这场厄运就是把伦敦大部分建筑夷为平地的那场大火,许多肮脏的房子和狭窄的街道在大火中付之一炬,那场可怕瘟疫的最后残余也随之被烧得一干二净。重建的房屋比原来的要好得多,重修的街道也更为宽阔。这样看来,这场大火也不完全是个厄运。

这场大火始于一家面包房。伦敦大部分都是木房子。那年夏天,天气异常炎热干燥。火苗儿蹿得快极了,从一幢房子蹿到另一幢房子。人们看到已经无法救下自己的住所,就试图把家具和财物搬到别的房子里,以期把它们保留下来。有时候,他们刚刚搬完,大火就蹿到了这些房屋上方。人们不得不逃往更远的地方,最终他们失去了所有的财物。

大火肆虐了三天三夜,熊熊烈火在怒号。白天,浓浓的烟雾悬浮在城市的上空。到了夜晚,火苗儿把天空映照得比白天还明亮,夜晚好似白昼一般。灼热的空气令人窒息。谁也无法靠近那大火,地球好似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炉,天空好似是从燃烧的铜里锤炼出来的。

要把火焰遏制住,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大火不停地燃烧,直到最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再烧了。于是,人们就推倒房屋,把正在燃烧的房子和依旧安全的房子中间形成空隙。然而,进展缓慢,两幢房子之间的空隙还没弄好,大火就蹿到了干活的人身上。他们不得不赶紧逃命。

最后,有人想出了一个计策,就是用火药把房子炸掉。熊熊的火苗到达房屋之间的空地上时,慢慢熄灭了,因为大火无法越过这些废墟而肆虐对面的房屋。

就这样,火焰的怒号声和火苗的噼啪噼啪声渐渐消失了,浓密的烟雾也慢慢地飘走了。整个伦敦城,从伦敦塔到坦普尔栅门[1],只剩下一片熏烧的漆黑废墟,还有二十万无家可归的人们。

为了纪念这场大火,在大火爆发的那个地方竖立起了一块纪念碑。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块纪念碑。当时人们十分惧怕阴谋,对宗教有深刻的仇恨,所以许多人认为,这场大火是罗马天主教徒故意放的。不过没有确凿的理由让人相信这一说法。如今,大家都认为这场大火是个意外。

大约在这个时期,非常贪婪的法国国王想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更多土地和权力。为了阻止这个计划,其他三个欧洲国家联合起来,形成了所谓的“三国同盟”(the Triple Alliance)。这三个国家分别是英国、荷兰和瑞典。“triple”的意思是“三”,“alliance”的意思是“联合到一起”。他们被称为“三国同盟”,是因为他们三国联合起来了。

你知道,法国和英国是宿敌。这一同盟让英国人颇为高兴,因此查理被迫加入了同盟,虽然他并不真的介意法国国王是否拥有权力。

查理考虑最多的是他自己的享乐。他花了大量金钱,需要的时候,又不能总是让下议院给他更多的钱。如今,他想到一种新办法来获取资金。他偷偷地给法国国王写信,向他提出英国可以从三国同盟中脱离出来,帮助他与荷兰人作战。他说,他可以这么做,但有个条件,那就是法国国王得答应每年给他一大笔钱。

法国国王答应了查理的这个要求。就这样,查理不仅背信弃义,而且还成了法国国王的仆人。这样做,给他本人和他的国家都带来了耻辱。在公开场合,他假装自己是新教徒,是新教徒的朋友。而私下里,他是罗马天主教徒,是罗马天主教徒的朋友。(www.xing528.com)

有一段时间,查理坚持三国同盟的主张。他对议会说,为了遏制法国国王,需要有更多的水手。就这样,他从议会那儿得到了一大笔钱。查理还用其他邪恶的方式得到了更多的资金。然后,他向荷兰宣战,这让人民极为愤怒。

如果说法国贪得无厌,英国虚伪无信,那么荷兰就是强大执拗了。在伟大首领奥兰治亲王威廉的率领下,荷兰人英勇作战。仅仅两年的时间,查理就财源耗尽,被迫签署了《威斯敏斯特和约》,这样就剩下法国单独作战了。不过,查理仍然从法国国王那儿得到金钱。

查理追求享受,喜爱欢乐,人称“快活君王”。人民已经厌倦了克伦威尔和清教徒那种严苛的生活方式,所以他们起初很高兴有这样一位寻欢作乐的国王。然而,他们不久就发现,查理不仅寻欢作乐,而且还自私邪恶。他的统治对英国而言是一段极为不幸的时期。

人民经常表示不满,也经常密谋策划。国王密谋策划,议会密谋策划,新教徒密谋策划,天主教徒密谋策划。不过,从这些年的所有痛苦、不满和不公义行为之中,至少产生了一样好东西。

这样好东西就是《人身保护令状》[2]。诚然,这不是什么新法令,跟约翰国王的《大宪章》一样古老。不过,跟那个大宪章的许多内容一样,《人身保护令状》是从一个又一个的国王的那些规定里总结出来的。根据这一令状,把一个人投入到监狱里之后,不能说国王愿意让他待多久他就得待多久,也不能待至他所有的朋友都把他忘了。该令状规定,对于每个人都必须先进行审判,然后决定他是该有罪受到惩罚还是无罪得到释放。“Habeas Corpus”一词是拉丁语,基本意思是“拥有他的身体”,指的是必须得在一定时间内把囚犯带到法庭,进行审判,而不是让他待在监狱里好长时间。也许不经审判,囚犯没有任何机会证明自己的无辜,就变身为奴隶,遭到流放。《人身保护令状》至少是查理二世统治时期可以让人记住的一件好事。查理二世于1685年去世,统治英国二十五年。

无论活着还是即将去世的时候,查理二世都无忧无虑,情趣横溢,喜爱欢乐。他很聪明,据说他从未说过一句愚蠢的话,从未做过一件明智的事。他懒惰自私,虚伪狡诈。他是个坏人,是个坏国王。但他很聪明,脾气又好,举止令人愉悦,所以在他活着的时候,有人爱他。在他去世的时候,有人为他悲伤。

【注释】

[1]坦普尔栅门(Temple Bar)是旧时伦敦城的入口,位于法学院建筑物的前面,为叛国者和罪犯首级示众的地方。(译注)

[2]《人身保护令状》(the Habeas Corpus Act)来自拉丁语,是对军警机关发出应将被拘捕人在规定时间内送法院处理的命令。(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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