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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农村经营规模与生计的调查分析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上明确了小农家庭维持生计的必要支出与蚕桑纺织的收入,我们可以据此推算出其最低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农家维持生计大约至少需要粮食75石,田地40亩。经过隋末战乱的影响,华北地区人口锐减,成为名副其实的“宽乡”。因此,唐前期华北地区的农民户均田地保持在40亩或更多的水平,普通小农家庭足以维持生计,甚至大多还有剩余。

唐代农村经营规模与生计的调查分析

以上明确了小农家庭维持生计的必要支出与蚕桑纺织的收入,我们可以据此推算出其最低经营规模。假设农家维持生计的必要支出为Z,总田亩数量为T,粮食生产的收入为L,蚕桑纺织的收入为S,则可以得出:

Z=L+S

Z=70.4+0.05T

L=(T-20)×1.5+15

S=31.2(www.xing528.com)

计算得出T=37.4、Z=72.3、L=41.1

需要指出的是,种粮与纺织并不是农家全部收入,小农的生计方式也是灵活多样的,土地上未必只是栽桑种粮,农闲季节兼业的现象也并不鲜见,这些都是耕织之外的必要补充;由于我们在计量时没有把生活用具等开支计入在内,为了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婚丧、娱乐等临时性消费,还应该留有一部分弹性支出。综合考虑,农家维持生计大约至少需要粮食75石,田地40亩。这其中20亩桑田采用桑粮间作,栽桑50株,蚕桑收入约为31.2石,约占农家总支出的42%。如果只种粮食不事蚕桑,需要田地50亩才能维持生计,蚕桑纺织对于农家生计的作用是很明显的。

以上计算出唐前期华北地区小农家庭维持基本生计大约需要田地40亩,那么该地区的户均田地有多少?能否满足维持生计的需要呢?要想计算华北农民户均土地数量,需要知道该地区的田地数量和户口数量,可惜前者在史料中并无详载。这里我们只能借助相关资料推算一下。

关于唐前期均田制下农民的户均受田数量,学者们分别从均田制下的农民占有垦田的实际情况,人口与耕地总量的平均计算,或是敦煌文书中的受田数量等角度进行了估算,基本都认为唐前期农民的户均田地数量约为40亩[59]。这样看来,如果唐前期华北地区农民的户均田地数量能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就可以维持生计。唐代的授田分为宽乡和狭乡,“受田悉足者为宽乡,不足者为狭乡”[60],“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61]。从唐代律文规定可知,50亩是狭乡受田的上限,也是宽乡受田的下限[62]。经过隋末战乱的影响,华北地区人口锐减,成为名副其实的“宽乡”。隋大业五年(609),河南道有2 721 272户,河北道2163345户,二者共占全国总数的53.7%[63]。然而到贞观十三年(639),河南道仅剩275 618户,河北道有369 730户,约占全国的21.2%[64]。华北地区呈现出“千里无烟”[65],“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66]的景象。这种情况下,民户受田不仅多有逾限,而且往往籍外占田[67]。此时华北农民的户均田地数量自然远多于40亩。此后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华北地区的人口随之增长,到天宝十一载(752),河南道户数达到1795539,河北道达到1514765,约占全国户口总数的37%[68]。这个时期华北农民的户均田地还能否达到40亩?开元二十五年(737)规定:“王公以下,每年户别据所种田,亩别税二升,以为义仓。”[69]据此可知义仓是根据田亩征收的,可以通过义仓储存量来推测田亩数量。《通典》卷一二《食货·轻重》提供了天宝八载(749)全国各道的义仓储存量,全国共计63 177 660石,其中河北道17 544 600石,河南道15 429 763石[70],华北地区的义仓总量约占全国的52.2%,亦即华北地区的田亩数量约占全国的52.2%。天宝年间,华北地区的田亩数量约占全国的一半,而户口数为全国的37%,以此比例来看,该地区的户均田亩数量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考虑到王公的土地不征收义仓税,实际耕地面积应该更大,不过户口统计中也存在隐漏的情况,综合来看,到天宝时期华北户均田地至少不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唐前期华北地区的农民户均田地保持在40亩或更多的水平,普通小农家庭足以维持生计,甚至大多还有剩余。从小农家庭实际生产能力与人地关系的变化来看,随着人口增长、户均田地减少,反而更有利于经营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促进人地比例结合逐渐走向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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