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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思政课》:共产党章程的文本维度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党的十八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时,未改动“总纲”部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价值目标在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为什么呈现为这样的表述次序?

《最美思政课》:共产党章程的文本维度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以“三个倡导”的形式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词首次进行了集中阐述:“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那么,当时对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4个词语的表述次序有没有依据呢?答案是“有”。这个依据就是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的十七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在“总纲”部分阐述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3]党的十八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时,未改动“总纲”部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阐述。[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三个倡导”,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表述次序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当时党章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阐述保持着严格一致,并非随意为之。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www.xing528.com)

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价值目标在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为什么呈现为这样的表述次序?在文本维度的背后有没有更深层的维度?这时就牵涉到实践的维度,因为认识来源于实践,无论党的文本还是党的理论,都最终来源于实践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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