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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电厂运营情况一览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无论是从管理机构、职能机构,还是从人事制度方面来看,兰州电厂已经具备初级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各所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扩充设备,其发电容量也随之增加,经营状况日益好转,如下表所示:兰州电厂历年经营概况[11]由上表可知,兰州电厂自改组以来至战争结束的这八年期间,其用户数增加了2645户,增长率约为72%;发电度数增加了3411877度,增长率约为28%;售电度数增加了2606509度,增长率约为30%。

兰州电厂运营情况一览

根据兰州电厂组织章程:该厂由甘肃省政府和资委会合办,依法注册为公营电气事业;设立理事会,主持营业方针之决定,预算决算之审核,重要工程计划之审定,与高级职员之任免等重要事宜,由会方派理事三人,省方派理事二人组织成立,在其中指定一人为理事长;设厂长一人,承理事会之命,处理全厂一切事务;设总工程师一名,承厂长之命,主持工程事宜;另设总务、营业、会计、发电及供电五股,每股酌设股员、工务员、事务员各若干人,分掌各项具体事宜,各股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在人事任命方面,厂长、总工程师及会计股股长,由理事会分别聘任委用;其他各股股长及工程师,由厂长推荐,理事会委任;其余各员,由厂长直接委任,报请理事会备案。此外,本厂还聘请法律、卫生等顾问人员。为报告及讨论厂务问题,以期增进效能起见,要举行厂务会议。可见,无论是从管理机构、职能机构,还是从人事制度方面来看,兰州电厂已经具备初级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

该厂自改组以来,因厂址分离,故分为三个发电所:第一发电所(黄河沿发电所,现广武路小学及三中后面),亦称新厂;第二发电所(翠英门发电所,现兰医二院住院部西南角),亦称西厂;第三发电所(东大街发电所,现中央广场东北角),亦称东厂。各所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扩充设备,其发电容量也随之增加,经营状况日益好转,如下表所示:

兰州电厂历年经营概况[11]

由上表可知,兰州电厂自改组以来至战争结束的这八年期间,其用户数增加了2645户,增长率约为72%;发电度数增加了3411877度,增长率约为28%;售电度数增加了2606509度,增长率约为30%。从用户的类型来看,表灯的增长速度最快,包灯呈递减趋势,至1942年仅有52户,其原因在于表灯用户有利于管理控制,故该厂自改组以来,一直着手包灯用户的改造活动。供电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www.xing528.com)

第一,局部扩充供电。该厂发电经整理之后,发电容量同时增高,为应各方需要,自1939年起,即为省府招待所、西北公路局、华龙烟草公司及各游艺场所等大户,架线接电。同时,还将包灯逐渐改装电表,并为新户装灯,其供电范围不断扩大。第二,设立校验室校验电表。该厂自改组以来,新添加了各种电度表,种类繁多且新旧不一,这些电表都购于外地,经过数千里的运输和多次装卸之后,难免会出现偏差,故装置了简单的校验台,将其逐一校正。凡是新表,经过校验调整后,对其编号并记录,凡是旧用户之表,亦是随时拆验校正,以保证其正常工作。第三,稽查窃电与线路损失。该厂的旧设备经修理后,电压增高,灯光明亮,市民对电灯的需要日益增加,随之窃电之风也日益盛行,因而路线损失大增。“廿七年八月初,损失占发电度百分数仅为1.61,是年底增至20.34,廿八年最高时(五月份)竟达20.90,影响该厂业务极大。”[12]遂派员严密稽查,经此稽查后,窃电之风,渐行减轻。

兰州电厂由政府创办,在性质上属于官办企业,但其在响应政府和百姓之需的同时,也以盈利为目的。它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电费收入,即电灯、路灯的使用所缴纳的费用,该项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其次是杂项营业收入,包括出租电气用具及接电装置;再次是非营业收入,即该厂所属的土地和房屋的出租租金等。作为企业,在有所收入的同时必然也有所支出,其支出款项主要有员工的工资、发电所需的燃料、设备的维护、税收捐款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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