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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革命老区发展史:稳定社会秩序,镇压反革命残余势力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公安局经过3个月的艰苦奋战,逮捕9名从事反动活动的道首,1539名道徒登记自首,“一贯道”在蓟县的残余势力被彻底瓦解。同时,成立“蓟县镇压反革命委员会”。在第二次“镇反”运动中,蓟县人民法院共对60名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判决。通过开展“镇反”运动,基本上肃清了县内的反革命分子,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配合并支持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蓟州区革命老区发展史:稳定社会秩序,镇压反革命残余势力

新中国成立后,国民党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破坏刚刚建立的人民政权。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胜利果实,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指示》,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蓟县县委遵照党中央和省委、地委指示,从1950年年底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为重点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一)取缔反动会道门等组织

建国初期,国民党反动派为“反攻大陆”,伺机捣乱破坏。1950年2月,国民党反动势力逃跑前安插在蓟县的一些骨干,纠集特务、土匪、地主恶霸和“大佛教”“三教圣会”“开天门”等反动会道门组织的30余名坛主秘密开会,制订“破坏新生政权,暗杀绑架县区主要领导人,骚扰社会治安”的图谋暴乱计划。县委获悉后,立即责成县公安局限期破案。到10月底,共清查出全县有反动会道门31个,有道首170人、道徒2552人,7名十恶不赦的骨干分子(其中坛主3名)被镇压,70余名道首被判刑,2100名道徒会众自动登记退会退道。

1951年,“一贯道”残余势力在蓟县继续兴风作浪。他们秘密发展道徒,封设坛位和坛主,造谣污蔑新生政权,导致人心惶惶。1951年1月22日,县政府发布《关于严厉取缔道会的指示》。县公安局经过3个月的艰苦奋战,逮捕9名从事反动活动的道首,1539名道徒登记自首,“一贯道”在蓟县的残余势力被彻底瓦解。

1952年,“混元门”“大乘门”“佛教门”“太上老君门”“实事道”“清甲道”“六亿慈善会”等反动会道门组织死灰复燃。穿芳峪龙泉寺看庙的“混元门”道首,从1953年开始发展道徒,阴谋暴乱。兴隆县“太上老君门”道首以行医为名,在白峪村搞迷信活动,大肆散布反动言论。县政法机关当机立断,依法取缔了这些反动组织。此项活动尤以1958年规模最大,时间最集中。是年九、十月份,县公安局搜捕从事反动活动的会道门的会长、道首105名,管制32名,集中13个会道门的会长、84名道首训戒15天,1322名道徒会众写出悔改保证书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1.第一次“镇反”运动

1949年年底,一些隐蔽下来的国民党员、“三青团”骨干分子、潜伏特务和各种坏分子,趁国家录用旧政权工作人员之机,混入蓟县的党政机关,暗中从事反革命活动。县兵役局助理员史某通过吃喝拉拢、结拜盟兄弟、威胁诱骗、金钱收买等手段,先后发展反革命成员14名,涉及城关、下仓、桑梓3个区的4个乡、2个镇、9个村。其中乡长、乡秘书各1名,乡武装部部长3名。朱某从县兵役局武器库中盗窃手枪16支、步枪2支、子弹百余发,秘藏解放军帽徽9枚、胸章1个。朱自封为主席,下面封副主席总司令、总参谋长等职,密谋举行武装暴动。1950年,国民党残余骨干分子、特务、土匪、反动会道门头子、地主恶霸等反革命分子伺机暴乱,造谣、暗杀、破坏等案件接连不断,政治形势和治安秩序十分严峻

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迅速掀起了镇压反革命的高潮。1950年10月10日,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在解放战争期间制造八沟、张庄、北大井惨案的主犯,原国民党蓟县司法股股长李伯仁死刑。12月25日,县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加强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强调为了加强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利益,必须从严开展镇压反革命活动;要求各级政权切实掌握情况,加强侦调工作,号召基层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反革命分子及活动线索。(www.xing528.com)

1951年3月1日至4月11日仅40天时间,县公安部门便集中逮捕了包括史某、朱某在内的各类反革命分子138人。其中有特务48名、道首12名、原国民党军政党团骨干49名、惯匪匪首17名、地主恶霸12名。然后,分三批镇压了反革命分子。在每次待处决的反革命分子被押上审判台时,怒火满腔的被害人家属都要站在台上进行血泪控诉。

1951年6月5日,县委书记彭宏给毛泽东主席写信,汇报了蓟县的镇压反革命工作。信中说:在这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我们一共逮捕了182名反革命罪犯,有30名罪恶昭彰者已执行了枪决,释放了36名。在审讯中,采取了专人专案和室内审讯室外调查,发动群众控诉和将犯人名单交给群众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并注意了证实材料,逐案审查,采取了高度负责的态度。

逮捕和处决了这批反革命分子,群众均拍手称快,欢欣鼓舞,表示坚决拥护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反革命分子被镇压后,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完成各种工作任务的积极性,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第二次“镇反”运动

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1955年进行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1955年,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运动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和对社会现实不满者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公有财产进行大肆破坏活动。仅1955年上半年,全县发生纵火、偷盗、毒害牲畜、搞乱账目、造谣挑拨、散发反革命传单等案件达42起,比1954年增加29%。

为镇压日益嚣张的反革命气焰,195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领导“镇反”的紧急指示》。9月4日,县人委制定《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计划(草案)》。同时,成立“蓟县镇压反革命委员会”。自9月初至10月23日,审批和集中逮捕各类犯罪分子68名,其中反革命分子25名、其他坏分子43名。搜出反动地主私藏的子弹200余发、反动传单2张。在第二次“镇反”运动中,蓟县人民法院共对60名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判决。

通过开展“镇反”运动,基本上肃清了县内的反革命分子,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配合并支持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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