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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第四节其他侨务机构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区人大侨务机构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委员会。④对自治区人大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侨务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涉及侨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建议。自治区人大侨务机构为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政协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14个地级市委员会分别设有联谊委员会或侨务工作机构。政协县有侨务机构100多个。

广西通志:第四节其他侨务机构

自治区人大侨务机构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1991年10月,在岑溪召开自治区人大华侨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议题是交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情况和经验,探讨、研究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做好人大华侨委员会的工作等问题。出席会议的有自治区、各市人大侨委,地区人大联络处和31个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以及自治区侨办、侨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114人。

1998年1月,改自治区人大华侨委员会为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在外事华侨方面的专门机构。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审议自治区人大主席团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侨务方面的议案和质询案。②草拟并向自治区人大主席团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自治区人大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侨务方面的议案或法规草案。③负责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被认为不适当的下一级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与命令,并提出审议报告。④对自治区人大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侨务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涉及侨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建议。⑤联系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部门,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加强自治区同友好国家、州、市、县的议会联系,积极开展人大外事侨务工作。⑥办理自治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自治区九届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马继汇(回族),副主任委员卢光明、郭圆君(女)、庄应烘,委员李冠华。

2005年,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14个地级市人大分别设有侨务机构。县(自治县、市、区)人大有侨务机构100多个。自治区人大侨务机构为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

自治区政协侨务机构

1991年为政协自治区委员会联谊委员会。1991年4月,政协自治区第六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自治区侨联成为政协自治区委员会的团体成员。

2005年,政协侨务工作机构为政协自治区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政协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14个地级市委员会分别设有联谊委员会或侨务工作机构。政协县(自治县、市、区)有侨务机构100多个。

华侨企业管理机构

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 1981年9月成立,前身为华侨企业管理处(自治区侨办内设机构),主管广西华侨农林场工作的事业单位,自治区侨办领导的二层机构,副厅级。内设农林处、工业基建处、经营管理处、科教处、计财处、政治处、办公室等职能处室。1990年4月成立自治区华侨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1991年核定事业编制67名。1993年,原由自治区侨办党组管理的全自治区华侨农林场(工厂)场(厂)长、党委书记(南宁华侨投资区、赤江华侨陶瓷城、桂林华侨经济旅游开发区除外)、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机关处室副处长副主任、局直属公司副经理(政治处副主任除外)下放交由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管理。2000年,自治区直属机关机构改革,核定该局事业编制35名。2004年机构改革(自治区桂办发〔2004〕1号),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撤销,其行政职能并入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增设经济科技处,负责联系华侨农林场工作。华侨企业管理局的撤并标志着华侨企业改革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华侨企业管理局的撤并工作中,自治区侨办党组(4次)分别召开自治区侨办机关、原华侨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及在职干部职工、各市侨办、华侨农林场负责人会议,明确改制工作中有关的重要工作和问题。至2004年7月底,撤并工作顺利完成,原华侨企业局的41名在职干部职工,批准退休23人,安排到自治区侨联机关5人,13人安排在自治区侨办机关。

表2-1-3 1991—2004年华侨企业管理局历任领导一览表

接待安置难民机构

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安办) 20世纪70年代末成立,事业编制。办公室主任(法定代表人)由自治区侨办副主任兼任。1991年自治区安办配有干部10名,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侨办副主任向大有兼任。1992年,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植棠兼任。1995年6月,政府机构改革,保留安置处名义,与自治区安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归口管理难侨安置等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苏植棠兼任。200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自治区安办与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安置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调整职能,“把地、市、县安置难民的工作职能下放给有关地、市、县”。主管部门是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韦谦兼任。2001年,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划转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人员经费基数的通知》,将原由自治区安办管辖的南宁地区(今崇左市)、钦州地区(今钦州市)、北海市、凭祥市、宁明县和防城县(今防城港市防城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下放和划转当地政府管理。2004年,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自治区安办与自治区侨办安置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使行政职能。2006年6月,政府机构改革,自治区安办编制由11名调整为9名,在职在编7人,退休人员6人。(www.xing528.com)

市、县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1978年成立。主要任务是归口管理本市、县难侨(难民)接待安置等相关工作。至2001年,地、市、县(自治县、市、区)接待和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的人员经费由自治区安办编制预算呈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后按编制数下拨。至2005年,全自治区共有接待安置机构7个,分别是自治区安办、北海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防城港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防城港市防城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钦州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崇左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凭祥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各地、市、县(城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人员情况是:自治区安办在职在编人数7人,空编2人,退休人员6人;崇左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3人;凭祥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1人,空编1人;钦州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2人;北海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1人;防城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3人,防城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2人,退休1人。

印支难民领导小组 从1978年6月起,凡有接待安置印支难民任务的南宁、钦州、柳州、百色地区和南宁、北海市,以及凭祥、宁明、防城、靖西、合浦、大新、龙州、宾阳、邕宁、浦北、灵山、上思、扶绥隆安、钦州、横县、崇左、武鸣、来宾、武宣和那坡等县(自治县、市),均成立接待和安置印支难民领导小组(有的曾名为接待安置难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多由中共地、市、县(自治县、市)委副书记,或由地、市、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人担任。

北海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前身为北海市接待安置难侨领导小组办公室,20世纪80年代成立。在机构改革中,经北海市委和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1月5日印发的《北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市侨务办公室内设单列的北海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对内为安置科)。1997年6月5日,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调整内部机构,保留单列的北海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对内为安置科)。2005年,北海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有在职人员1人。

防城港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1994年7月成立,原隶属防城港市民族华侨事务委员会领导,与防城港市民族华侨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编制2名,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2001年12月政府机构改革,隶属防城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领导,与防城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2008年改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目前,防城港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在编人员3人,由防城港市外事侨务1名副主任分管安置工作。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安置难民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安置工作;负责安置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已安置的印支难民的投亲、团聚报批事宜;指导、协助安置点做好侨务工作;负责前来防城港市考察、采访安置情况的有关人员的接待工作。2005年,防城港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有在职人员3人。

防城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前身为防城县接待安置印支难民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自治区安办领导。事业编制。

1992年10月—1996年5月,防城各族自治县侨务办公室与县接待印支难民办公室合署办公。

2004年,下放防城港市防城区。2005年,防城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在职在编人员2人,退休1人。

钦州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前身是钦州地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1978年成立。归口管理钦州地区难侨(难民)接待安置等相关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名。人员经费由自治区安办编制预算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后下拨。人事任免由地(市)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决定调配。地区撤销,设立地级钦州市后,钦州地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更名为钦州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2001年,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从自治区安办下放划转由市政府管理。2005年,钦州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有在职人员2人。

崇左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前身是南宁地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2001年机构改革后,保留南宁地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其中南宁地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作为南宁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二层机构,属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3人。2003年8月6日,南宁地区撤销,设立地级崇左市后,南宁地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更名为崇左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崇左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主要负责为印支难民入境后提供接待、安置服务工作,宣传贯彻党的侨务政策,难侨投亲和其他原因的重新安置工作,协调难民到第三国投亲的移民工作,联合国难民署援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组织对难民就业和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和协调难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难民基本统计工作。2005年,崇左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有在职人员3人。

凭祥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2005年,凭祥市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有编制2名,在职在编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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