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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商人命名来源于祭日名,符合商代先公先王世系表|中华远古史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商人的名号,从“商代先公先王世系表”上,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其命名的特点,就是上甲微以下37人,毫无例外都是以天干为名。这就是说,商人命名来源于祭日名。[701]选日说:李学勤认为商人的以日为名,不是依生、死日次序等固定不变,而是在商王刚死去后,用占卜法选择日名。就是说,商人的天干名号既不是生日,又不是死日,而是后世子孙在祭祀祖先时,依祖先们的世次、长幼及即位的先后,顺着十个天干名次排列下去的。

商代商人命名来源于祭日名,符合商代先公先王世系表|中华远古史

关于商人的名号,从“商代先公先王世系表”上,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其命名的特点,就是上甲微以下37人,毫无例外都是以天干为名。这种命名的来源和意义,史家说法很多,陈梦家曾归纳为四说[700],我们又增加三说,共七说:

(1)生日说:《白虎通·姓名》:“殷家质,故直以生日名子也。”《殷本纪》索隐引皇甫谧曰:“微字上甲,其母以甲日生故也。商家生子以日为名,盖自微始。”其他见《易纬·乾凿度》、《太平御览》八三引《帝王世纪》等书。

(2)庙主说:《殷本纪》索隐:“谯周以为死称庙主曰甲也。”“谯周云: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庙主。”

(3)祭名说:王国维曾说:“殷之祭先,率以其所名之日祭之。祭名甲者用甲日,祭名乙者用乙日,此卜辞之通例也。”(《观堂集林》卷九《上甲》)陈梦家推论,认为某一先王在祀谱中规定于哪一天干日致祭,即以该日为其庙号。这就是说,商人命名来源于祭日名。

(4)死日说:董作宾《甲骨文断代研究例》(第326页)谓成汤以来,以日为名,当是死日,非生日。

(5)致祭次序说:陈梦家认为商人命名及庙号,“既无关于生卒之日,也非追名,乃是致祭的次序;而此次序是依了世次、长幼、及位先后、死亡先后,顺着天干排下去的。凡未及王位的,与及位者无别。”又说:“我们则进一步以为庙名即祭名,而祭名者某一先王在祀谱中规定于哪一天干日致祭,即以该日为其庙名。”[701]

(6)选日说:李学勤认为商人的以日为名,不是依生、死日次序等固定不变,而是在商王刚死去后,用占卜法选择日名。他曾把《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一书里的两片肋骨卜辞985和1106缀合,得到13条辞,其中9条是:

乙巳卜,其示帝?

乙巳卜,帝日丁?

乙?又日。

辛?又日。(以上为一面)

乙巳卜,其示?

弜?

乙巳卜,其示?

弜?

乙巳卜,帝日丁?(以上为另一面)

根据缀合的卜辞,李先生说:“这是给刚死的王选择日名的卜辞。商人常以甲、乙、丙等日干为名,如汤日名为大乙,纣日名为帝辛。日名只在死后应用,且与祭日有关,但它是如何确定的,某一人为什么名为甲而不名为乙、丙等,自汉代以来即有种种推测。有人主张按生日决定,有人认为按死日决定,也有人提出依兄弟次序,议论纷纭,莫衷一是。《库方》985+1106依次卜问丁、乙、辛三个日名,在乙、辛两辞下附记‘又(有)日’,应该是确定日名为丁。这说明日名不是依生日、死日、次序等固定不变,而是在死后选定。”[702]

(7)生前政治势力的分类说:张光直提出,商人天干命名不是由什么生日、死日、占卜或长幼、继位及死亡等自然时间的次序等偶然因素来决定的,而是以死者生前在亲属宗族系统中的地位为根据,而作的死后在祭仪系统中所属范畴的归类。张氏的论证,以商王世系表中的甲、乙、戊、己为一组(A组),丙、丁、壬、癸为一组(B组),庚、辛暂不分组。A、B两大组很有规律地隔世轮流出现,即兄弟或祖孙属于同组,而父子不同组。商王室的亲属制度是以“父方交表婚配为经”,“舅甥继承王位”为纬构成的。商族子姓王室之内,政治势力最大的两组,隔代轮流执政[703]

以上这七种说法,哪种说法正确呢?我们经过分析之后,觉得“死日说”、“祭名说”和“庙主说”都有一定的正确性,并且三者是一致的。商人生前皆有私名(如《太平御览》八三引《竹书纪年》所载自外丙至廪辛十五王的私名)。死后即以死的那一天的天干日为祭名,为以后的致祭日,也以此天干日为庙号。这种风俗的残余,一直流传下来。如明清人祭祖,是以祖先的死日为“忌日”,子孙每年即定于此日祭祀。所不同的是已经没有以日为名了。所以,现在我们还是认为“死日说”是正确的。虽然这一说法也有一个弱点,就是商纣的死日,文献上传说是甲子,可是他不名“帝甲”而名“帝辛”。这确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再有,商先公自上甲至示癸六世的庙号,是按着甲、乙、丙、丁、壬、癸等十干首尾排列的,这样整齐划一,不论生日还是死日,都不可能如此巧合。因此,王国维以为这是“成汤有天下以后”的“追名”[704]。董作宾也认为这是由于“成汤以前,先世忌日,似已不甚可考”,因而在“武丁时代重修祀典时所定”。并进一步认为“成汤的父母祖妣死日尚能知之,再上四世,便无从查考,不得已乃借用甲、乙、丙、丁次序,以为代表”。他的意思是说,上甲、报乙、报丙、报丁为虚拟的日名,而示壬、示癸及示壬之配偶妣庚、示癸之配偶妣甲则是真日名。壬、癸偶然相连是可能的[705]。王、董二氏之论断都是合理的。所以,我们考较诸说论点,还是倾向于“死日说”。(www.xing528.com)

七说中张光直的说法,虽然也有民俗学人类学的理论根据,也的确能够构成一种合理的假说,但是假说终究难以变为事实。因为根据他把商王庙号分成A、B两组列表的结果,所列三十八王、太子中,合A、B两组划分者有二十七王(A组13、B组14),不合者七王,不定者四王。这些不合及不定的十一王的出现,就是张氏说法致命的创伤,因而是难以成立的。

至于陈、李两先生所提出的“次序说”和“选日说”,虽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点。

如陈梦家认为“卜辞中的庙号,无关于生卒之日,也非追名,乃是致祭的次序”。就是说,商人的天干名号既不是生日,又不是死日,而是后世子孙在祭祀祖先时,依祖先们的世次、长幼及即位的先后,顺着十个天干名次排列下去的。这个说法,对上甲至示癸六世还可以讲得通,但对于商汤以后的先王则不能适合。我们可以看看,自大乙下至帝辛十七世三十二人中(包括未即王位的大乙之长子大丁及武丁之长子孝己二人),只有河亶甲传位中丁之子祖乙及盘庚传位小辛两例与天干次序相符,其余的人全都与天干次序不合(见世系表)。我们不能拿一两个即位的次序与天干次序偶然相合的例外,来推论这十七世所有人的庙号都是按天干次序排列的。陈先生也知道这种情况,他说:“但大乙以后,相邻次的先王,其天干很少是顺着十干紧相联系的,中间有了许多空缺,如阳甲与盘庚之间,缺了乙、丙、丁、戊、己五名。”[706]其实岂止阳甲与盘庚之间有空缺,差不多每两世及两兄弟之间都有空缺。陈梦家说:“这是因为早一个王朝所遍祀的诸祖诸父诸兄,到后来,因亲疏之别,而逐渐地减少所祭的对象。易言之,每一个王朝,致祭于死去的祖、父、兄、子需要许多天干,但此朝所祭的祖父兄子,到下一世或下几世就逐渐的被淘汰了。”[707]商的先公先王可能有少数是被淘汰了,因而未能记载于《殷本纪》。但这种先王为数不会很多,因为在甲骨卜辞中出现的商汤以后先王的庙号,不见于《殷本纪》的为数极少[708]。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用“称谓”作为甲骨断代研究的一个绝好的标准。如《殷虚书契后编》上卷中有一片卜辞为:

父甲一,父庚一,父辛一。(《后》上25.9)

王国维即据甲、庚、辛在一世惟阳甲、盘庚、小辛,称他们为父,则可定为武丁时所卜[709]。又如《殷虚书契后编》中有一片为:

祖辛一牛,祖甲一牛,祖丁一牛。(《后》上27.7)

王国维说:“祖辛、祖丁之间惟有沃甲,则祖甲亦即沃甲,非武丁之子祖甲也。”[710]这都是用“称谓”定其时代。照陈先生的说法,商先王的庙号是由其子或孙祭祀时,“顺着天干排下去的”,最初都是衔接的,今日所见世系表上所缺的天干(即不衔接处),原先都实有其人,只因为经过几世之后,“逐渐的被淘汰了”。笔者曾把商自大乙以下的先王世系表上天干日不衔接处,按着天干顺序补了一下,最少可以补入100人以上(这只是以一世不超过一个天干周为原则,否则可补入的人数会更多)。这样一来,使以“称谓”作为断代研究的标准(例如判断上面所举的两片甲骨的时代)成为不可能。特别是后一片,由于祖父以上皆称祖某,则祖辛、祖甲、祖丁未必是祖乙以后的祖辛、沃甲、祖丁了。

另外,还有一件材料也可以证明陈先生的说法有问题,就是罗振玉所藏出土于河北易县的三件商代句兵[711],其铭文为:

(1)“大祖日己,祖日丁,祖日乙,祖日庚,祖日丁,祖日己,祖日己。”

(2)“祖日乙,大父日癸,大父日癸,中父日癸,父日癸,父日辛,父日己。”

(3)“大兄日乙,兄日戊,兄日壬,兄日癸,兄日癸,兄日丙。”这是商时为祭祀或纪念诸祖、诸父、诸兄三世而做的三件兵器,其日干庙号与大乙以后的先王们同,就是没有顺着十干的次序。假如我们按着陈先生的意见,把中间未衔接的天干名号填进去,则至少可以补上98人,也就是说第一铭缺了34人,第二铭缺了48人,第三铭缺了16人。这些人若根据陈先生的说法,都是后来“因亲疏之别”,“到下一世或下几世就逐渐的被淘汰了”,问题在于第二铭是子辈对其诸父,第三铭是弟辈对其诸兄而言,都是当世,而不是“下几世”,何以就有64人被淘汰了呢?这64人既是疏远的,可以淘汰的,他们为什么又排进日干次序中去呢?这是无法解释通的。从商汤以后的世系表和这三件句兵的铭文来看,可以断言,商人名号决不是后人顺着天干次序排的。假如认为商人是以死日天干为名,上述的困难自然就不存在了。

我们再讨论李学勤提出的“选日说”。

这个说法的主要根据是《库方》中的两片甲骨985和1106缀合后构成的13条刻辞,认为这是给刚死去的王选择日名的卜辞。其中依次卜问丁、乙、辛三个日名,在乙、辛两辞下附记“又(有)日”,李先生认为这就是“确定日名为丁”。并说,“这说明日名不是依生日、死日、次序等固定不变,而是在死后选定”。

我们对这一说法有两点怀疑:

第一,既然是按天干的次序依次卜问,选择其中的一个天干日,为什么不是按甲、乙、丙、丁……的次序依次卜问,而是前后骈列的丁、乙、辛?并且丁、乙、辛这三日又是怎么选择的?

第二,假如每个商王及其配偶死后的日名都是这样占卜选定的,死去的王和妣的人数很多,可以推想,这类选日的卜辞一定是大批存在的。可是,事实上却完全相反,仅仅出现了这么一片,宁非怪事?

这两片甲骨,经过李先生到美国卡内基博物院亲自审核了原骨,认为“刻辞刀法精熟,决非伪作”[712],我们不能对这两片卜辞再有所怀疑。但是,两片卜辞的内容到底说的是什么?很可能与商王的命名没有关系,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这是条肋骨卜辞,是稀见的。一般来说,肋骨和胛骨不同,其构形细而厚,是不适宜用来占卜的)。

在上面两点怀疑未能消除之前,我们对“选日说”还不便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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