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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沉降观测的布置、施测精度和异常情况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图6-17 塔式起重机4)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荷载量变动、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3)沉降观测成果表。

建筑沉降观测的布置、施测精度和异常情况

(1)建筑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或等于15m、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的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图6-12)、烟囱(图6-13)、水塔、油罐(图6-14)、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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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2 电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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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3 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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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4 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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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5 雨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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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6 窗台线

(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图6-15)、窗台线(图6-16)、散热器、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4)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有关规定确定。

(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成后或地下室砌完成后开始观测,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1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1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1次。

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

3)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www.xing528.com)

4)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6)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方法和技术要求,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特级、一级沉降观测,应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4.4节的规定执行。

2)对二级、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3)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气压缩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图6-17)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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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7 塔式起重机

4)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荷载量变动、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7)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如需要可按下式计算变形特征值。

1)基础倾斜α

α=(sA-sB)/L

式中 sA——基础倾斜方向端点A的沉降量(mm);

sB——基础倾斜方向端点B的沉降量(mm);

L——基础两端点(A,B)间的距离(mm)。

2)基础相对弯曲fc

fc=[2s0-(s1+s2)]/L

式中 s0——基础中点的沉降量(mm);

s1s2——基础两个端的沉降量;

L——基础两个端点间的距离(mm)。

注:弯曲量以向上凸起为正,反之为负。

(8)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工程平面位置图及基准点分布图

2)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

3)沉降观测成果表。

4)时间-荷载-沉降量曲线图。

5)等沉降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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