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城镇土壤重金属风险管理体系探索

城镇土壤重金属风险管理体系探索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现行土壤标准体系不能满足以上工作的需求。当下国外代表性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日本为代表的环境健康损害判定类标准体系、以欧盟为代表的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和以美国为代表的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标准体系。

城镇土壤重金属风险管理体系探索

伴随着着国内经济-环境-社会之间关系的新变化,我国现行的土壤标准体系在管控不断显现的各类环境健康损害事件和预测日益严峻环境污染健康风险等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的不足。如湖南的“镉大米”事件,由于湖南部分大米中镉含量严重超标,不仅造成了湖南农民的巨额亏损,而且“镉大米”对湖南省乃至全国可能受体人群的健康影响不得而知,如何客观地评价和管控“镉大米”中镉的健康风险成为焦点问题;甘肃徽县等地的血铅事件,在事件中儿童血铅的环境暴露来源解析、健康风险评价和责任认定是关键问题。然而,现行土壤标准体系不能满足以上工作的需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十二五”“减少总量、改善治理和防范风险”的工作任务下科学地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显得尤其重要。当下国外代表性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日本为代表的环境健康损害判定类标准体系、以欧盟为代表的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和以美国为代表的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标准体系。段小丽等[2,4-6]学者对上述三类代表性体系做了详细介绍,通过综合分析可知,以日本为代表的环境健康损害判定类标准体系主要是基于公害病的前提而形成的,这与我国的现实情况不符,加上日本与我国在国土面积与地域分布的显著性差异,故此模式暂不合适;而以欧盟为代表的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标准体系体现了“源头”控制,其实在2013《中国危险化学品名录》已经颁布,此模式可部分借鉴,但如单单推行此模式则不合适,因为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并不能因为未来的“源头”控制而完全解除,历史欠账问题较大;以美国为代表的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标准体系是在健康风险评价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环境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并且在美国不同的州也有自己一套更加“特色”的环境风险管理地方体系,这与我国各个省的环境污染差异较大的国情相符合,为每个省市建立自己特色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参考。综上,建议我国应以“源头”控制未来污染物的总量,以环境健康风险为信号,明确当下环境污染防控重点污染物和污染区域,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故预防和管理健康风险是当下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要点,因此,美国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和管理标准的模式是我国当前应当主要予以借鉴的。

为了适应“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防范风险”这一工作着力点,部分学者提出了自己关于我国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构想,[2,7]初步展现了我国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框架的基本建立思路:以环境健康风险评价为核心,考虑当前已经具备的技术基础和能力情况,充分考虑需求和可行性,构建环境健康风险评价的技术规范,储备和开发相关的基础技术,为“十三五”乃至今后我国全面推行环境风险管理奠定基础。但这些构想都较为宏观,并没有指明如何如科学、高效地实现这些构想,故尝试在前述研究的思路和基础上,以城镇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健康风险评价与管理为切入点,拟构建集成环境数据采集与采样分析、城镇土壤环境污染物的污染格局分析、区域层次风险识别、风险来源综合识别为一体的城镇土壤重金属污染健康风险管理体系,以期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土壤重金属风险管理框架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经验。(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