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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野生动物分布变迁及保护措施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③笔者尚有与此相关的重任在身,力不从心。②凡仅有1个市辖区的,直接采用该区名称。本书稿撰写中涉及的自然保护区资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资料,在使用过程中,有些数据已经进行修订。然而,在正式出版绘制地图时,我们见到目前最新版本的《2015年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

中国野生动物分布变迁及保护措施

本书中还包括对《中国珍稀野生动物分布变迁》已经论述过的珍稀野兽再研究,内容没有重复,主要是修订、增补,对它们的分布变迁,一般按相互一致的阶段展示;其中不乏更为深入性、突破性研究。

笔者见到某些“地理分布”的作品,或只闪现出结论,或只在图上圈点,却将原始资料甚至将其来源隐蔽。此种做法或许有种种理由,然窃以为,如此效果(让他人去猜测分布地的图,看到难以验证的结论)或许是“自我保护”,但其可信度则无疑大大降低。

“学术乃社会公器”,有鉴于亲身感受,有鉴于了解到《中国珍稀野生动物分布变迁》对他人再研究(包括通过学位论文,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参与重大创新项目等)发挥作用,笔者对《续编》仍坚持:展现鉴别过的资料→梳理→成图→得出结论的透明研究方式。

就是对一些自己力不从心的较重要疑点,也以存疑方式提出,为再研究者留下线索。

对野生动物分布变迁的原因本书再未作专门论述,主要由于:①笔者已在《中国珍稀野生动物分布变迁》中有过讨论,从目前看,尚未发现新的重大突破。②此次研究成果的篇幅已然不小,无论从出版方,还是作者方,甚至读者方都值得暂告一段落。③笔者尚有与此相关的重任在身,力不从心。(www.xing528.com)

另有2点值得说明:

(1)我国政区每年皆有调整,本书稿撰写前后有10余年,尽管最后成文时的现今政区的资料截止主要依据民政部公布的2007年底,个别又延至2010年,但从目前看,还是稍显陈旧;尤其是此次特请中国地图出版社专家制图,希望采用最新资料;由于整个文稿已经付梓而不宜再作较大改动,为了避免全部更新工作量巨大,且容易出现新的失误。经征得责编同意,文稿仍然保持原样,地图则采用最新政区资料,并按下列方式处置:①区分地级市的正式称谓[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自治旗、特区、林区等)等]与俗称(主要指同地名的城区部分)不同概念。本书主要采用后者,并加标记区分。②凡仅有1个市辖区的,直接采用该区名称。③含有2个及其以上市辖区的地级市,采用其俗称(尽可能加标记)。④个别现分离的政区名称,同时使用分离后的新名。⑤现合并的政区,直接改用合并后的新名。⑥增加的政区,察看当时的情况,酌情增加新名。⑦为方便读者细查,特将中国县级及其以上政区名称作为附表。⑧文字描述与地图显示则因此略有出入,特请读者理解。

(2)本书稿撰写中涉及的自然保护区资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1年)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资料,在使用过程中,有些数据已经进行修订。然而,在正式出版绘制地图时,我们见到目前最新版本的《2015年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经过逐一比对,我们发现二者数据不仅各个项目皆有变动,而且幅度高达80%~90%,并且后者中还有一些数据需要修订。这不得不使笔者对其准确性产生动摇,若再据后者逐一修订文稿,不仅难度极大,而且有可能形成“非驴非马”状态,倒不如保持原样,仅供读者做一大致参考;若读者需要更准确的数据或统计结果,将不得不再度仔细核查;或者关注笔者对《2015年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经过校对、修订的版本(若有机会出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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