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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刊第十一辑:辨析補述与正文禮典的关系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類補述與禮典之間的關係都不相同。第一類補述較爲單純,因爲其從屬於正文所載禮典,所以受該禮典規則的限定。第三類補述屬於補充説明,是禮典奠基的知識系統内容,與禮典正文并無直接的關係。此類補述與兩個禮典之間的關係,有待進一步厘清。

孔子学刊第十一辑:辨析補述与正文禮典的关系

三類補述與禮典之間的關係都不相同。第一類補述較爲單純,因爲其從屬於正文所載禮典,所以受該禮典規則的限定。需要考量的是若要將該補述置入正文之中,则當如何置入以及置於何處的問題。朱熹編纂的《儀禮經傳通解》即對第一類補述作了思考與置入。第三類補述屬於補充説明,是禮典奠基的知識系統内容,與禮典正文并無直接的關係。

第二類補述與正文之間的關係較爲複雜,不同於第一類補述是該正文禮典的一部分,而是通過與正文的整合,將成爲一個與正文所載不同却相關的禮典。此類補述與兩個禮典之間的關係,有待進一步厘清。

《儀禮》禮典的記載有其設定,鄭玄將之稱爲“正禮”[29]。朱熹清楚地掌握正禮的觀點,在《士冠禮》“醴賓”章章目之下説:“今按此章以上爲正禮已具,以下皆禮之變。”[30]其明確地標示出禮典的界限,并提示從補述中可能得到一個相較於正禮禮典的變禮禮典。

禮典文獻性質特殊,除了内容與意義之外,還涉及禮典的形式,所以探討第二類補述與正文之間的關係,須從禮程順序、禮典内容、禮典意義三個方面來進行。

(一)在形式上,補述與正文對照可以取得所屬禮典的禮程

1.人倫變異情况補述的禮程

《儀禮》禮典具備理想性,禮典正文所述設定爲人倫理想狀態下的嫡正禮典,不同人倫情况的禮典以補述記載,即人倫變異情况的補述。如,《士冠禮》正文載父母俱在的嫡子冠禮,至於孤子、庶子此等人倫變異情况的冠禮,則以補述的方式記載。此類補述叙述的方式,是以正文爲標準的,正文已載者,不再重複,僅記載差異的部分。因此,通過與正文對照,我們可以得到一個非理想狀態的變禮禮典。

以《士冠禮》補述孤子冠禮爲例:[31][32]

若孤子,則父兄戒、宿。冠之日,主人紒而迎賓,拜,揖,讓,立於序端,皆如冠主。禮於阼。凡拜,北面於阼階上,賓亦北面於西階上答拜。若殺,則舉鼎陳於門外,直東塾,北面。

以上爲孤子冠禮補述的全部内容,依據《士冠禮》正文,其叙述僅記載與正文相異者。“父兄戒、宿”,是正文“戒賓”“宿賓”两章。“主人紒而迎賓,拜,揖,讓,立於序端,皆如冠主”,爲“迎賓”一章的相關禮儀。“凡拜”爲禮儀補述,所有禮程當中若有拜禮則都采用此方式施行。“若殺”爲孤子冠禮不同儀節的補述,對照正文當屬於“陳器服”的内容。

孤子舉行冠禮也是一個完整的禮典,欲求得到孤子冠禮全部的禮程,得依据正文進行補充。根據朱熹《士冠禮》分章,正文共有18章,孤子冠禮的内容僅及其中8章。其中,“始加”“再加”“三加”“醴冠者”四章内容在孤子冠禮補述中僅以“禮於阼”三個字表示。

以下爲《士冠禮》與孤子冠禮補述禮程對照:

2.不同政治階層補述的禮程

不同政治階層的補述,基本上也是依據該禮典禮程爲序的,僅記載與正文相異者。因此,通過與正文對照,我們可以取得一個不同政治階層完整的禮典。此類補述是以正文禮典爲標準來進行記述的,此即《儀禮》禮典的標準性。

《公食大夫禮》是國君禮食大夫之禮[33],篇末則補述“大夫相食”禮。其記述基本上以《公食大夫禮》禮程爲序,記述與《公食大夫禮》相異之處。[34]另外,“受醬、湆、侑幣束錦也,皆自阼階降堂受,授者升一等。賓止也”,是不同章的内容,因爲禮儀相同,所以整合在一起叙述,其中“醬、湆、侑幣束錦”也是依据正文禮程爲序的。

根據朱熹《公食大夫禮》分章,正文共有13章,補述所記有8章,未記述的有5章,可依據正文禮程補充,而得到一個“大夫相食”禮的完整禮程。

以下爲《公食大夫禮》正文與“大夫相食”補述禮程對照:

③ 此據朱熹《公食大夫禮》分章。見朱熹:《儀禮經傳通解》卷二三,第2—21頁。

3.不同禮儀、禮數補述的禮程

不同禮儀補述與正文禮典的關係簡明易解,此類補述説明的是禮典中某一個禮儀另外一種礼仪的做法。如《士冠禮》云:“若不醴,則醮用酒。”此段補述説明,冠禮禮典三加及醴禮也可以采用三加及醮禮的方式,與正文於三加之後行醴禮不同,是每加即行醮禮。[35]因此,將三加及醴禮的段落與此三加及醮禮相互替换,就可以得到一個施行醮禮的冠禮禮典。

以下爲《士冠禮》與“若不醴,則醮用酒”補述禮程對照:

不同禮數補述的記述方式與人倫變異情况的補述一樣,也是依據該禮典禮程爲序的,僅記載與正文相異者。因此,通過與正文對照,我們也可以得到一個等級减殺的禮典。

《聘禮》同時有人倫變異情况補述和不同禮數補述,可以提供一個綜合性的對照。以《聘禮》補述“聘遭喪”爲例,其中,“主人畢歸禮,賓唯饔餼之受”爲“歸饔餼”章的相關禮儀,“小聘曰問”則是不同禮數等級的補述[36],雖也於其末補述相關禮儀,但并未依據《聘禮》禮程爲序。

以下爲《聘禮》正文與“聘遭喪”“小聘曰問”補述禮程對照:

綜合以上正文與補述禮程對照的情况,我們发现,無論是人倫變異情况、不同政治階層的補述,还是不同禮儀、禮數補述等的禮程,其叙述基本上都依附在正文禮程之上,僅記載與正文相異者。同時,諸種補述都可以通過與正文禮典禮程的對照,得到一個包括補述内容的禮典禮程。

(二)在内容上,補述與正文對照可以得到所屬禮典的内容

補述叙述的語詞與後世分章章目相似,多以章目來指稱該段儀節,并不詳説内容,如孤子冠禮補述其“父兄戒”“父兄宿”“迎賓”等用語,又如《公食大夫禮》“大夫相食”補述其“親戒速”“迎賓”“拜至”“受侑幣”“卒食”“賓出”諸章等。[37]因此,在取得補述的禮程之後,我們還須通過與禮典正文的對照來取得禮典的具體内容。

《儀禮》補述的記述中,或者有明白標示其内容依於正文、以正文爲標準的文句:

若舅姑既没,則婦入三月,乃奠菜……老醴婦於房中,南面。如舅姑醴婦之禮。婿饗婦送者丈夫、婦人。如舅姑饗禮。[38]

下大夫相見以雁,飾之以布,維之以索,如執雉。上大夫相見以羔,飾之以布,四維之,結於面,左頭,如麛執之。如士相見之禮。[39](www.xing528.com)

大夫相食……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禮。[40]

“如舅姑醴婦之禮”,“如舅姑饗禮”,“如士相見之禮”,“如公食大夫之禮”,都是在補述中直接説明采用正文的内容。

除了少數的明述之外,補述的内容還得通過與正文禮典作對照來取得。《士冠禮》中僅有四句的庶子冠禮補述,最能説明取得補述禮典内容的方式:

若庶子,則冠於房外,南面,遂醮焉。[41]

庶子冠禮補述雖只有四句,但也記載了一個完整的庶子冠禮禮典。

首先,根據正文進行禮程對照取得庶子冠禮的禮程。庶子冠禮“則冠於房外,南面”,對照《士冠禮》正文,“則冠於”指的是庶子行冠禮“始加”“再加”“三加”小禮。“遂醮焉”三字,對照正文,指的是“醴冠者”小禮。庶子冠禮説明醮禮禮席的位置也在“房外,南面”。

庶子冠禮補述以十個字,説明庶子冠禮的“始加”“再加”“三加”“醴冠者”四個小禮,同時省略了《士冠禮》禮程其他十四個小禮,所以依於《士冠禮》正文禮程,可以取得從“筮日”開始,直到的“醴賓”結束的庶子冠禮禮程。

其次,從内容來説,庶子冠禮“則冠於房外,南面”,“房外,南面”對應的正文是“筵於東序,少北,西面”[42],指庶子冠席位置在“房外”。

“遂醮焉”,醮禮是指三次加冠後所行的飲酒禮。“遂醮焉”原本對應的内容是正文“醴冠者”,由於“醴禮”是三加之後舉行的,“醮禮”則每一加都要舉行,所以庶子冠禮“始加”“再加”“三加”“醴冠者”四個小禮依據的是《士冠禮》補述“若不醴,則醮用酒”章的内容。

再談到“遂”字,嫡子冠席布在“東序,少北,西面”[43],醴禮則在“户西,南面”,嫡子行醴禮前得先徹去冠席,所以正文中有徹席再布的文句。[44]庶子冠席、醮席則都在房户外,南面位,“遂醮焉”中“遂”字之意,指庶子行完三加小禮之後,并不徹去冠席,直接在冠席上進行“醮禮”儀節。與正文的比較可知,庶子冠禮“醴冠者”小禮除了禮席位置與嫡子冠禮不同之外,也省略了一項儀節。

通過與《士冠禮》禮程對照,我們取得庶子冠禮禮程,再由補述所載差異對照取得庶子冠禮采行“若不醴,則醮用酒”章來進行“始加”“再加”“三加”“醴冠者”四個小禮,所以依庶子冠禮禮程,擇取《士冠禮》正文的内容,再調整差異處,就可以得到庶子冠禮禮典完整的内容。

且以庶子冠禮補述“則冠於房外,南面”七個字爲例,我們來看補述所包括的實際内容。庶子冠禮這七個字表示《士冠禮》“始加”“再加”“三加”小禮的内容如下:

主人之贊者筵於東序,少北,西面。將冠者出房,南面。贊者奠纚、笄、櫛於筵南端。賓揖將冠者,將冠者即筵坐。贊者坐,櫛,設纚。賓降,主人降。賓辭,主人對。賓盥,卒,一揖,一讓,升。主人升,復初位。賓筵前坐,正纚,興,降西階一等。執冠者升一等,東面授賓。賓右手執項,左手執前,進容,乃祝,坐如初,乃冠,興,復位。贊者卒。冠者興,賓揖之。適房,服玄端爵韠,出房,南面。(“始加”)

賓揖之,即筵坐。櫛,設笄。賓盥、正纚如初,降二等,受皮弁,右執項,左執前,進、祝、加之如初,復位。贊者卒紘。興,賓揖之。適房,服素積素韠,容,出房,南面。(“再加”)

賓降三等,受爵弁,加之,服纁裳韎韐,其他如加皮弁之儀。(“三加”)

(三)在意義上,補述解讀受到正文禮典的限定

補述依附於正文作記載,對照正文可以得到補述禮典的禮程與内容,這樣的關係令補述解讀與正文之間也有進一步厘清的必要。

以下以孤子冠禮補述爲例,來解析補述與正文在意義解讀上的關係:

禮於阼。[45]

根據《士冠禮》的禮程,“禮於阼”是指孤子冠禮“始加”“再加”“三加”“醴冠者”四個小禮。補述對於四個小禮僅用三個字記載,表明嫡子、孤子行冠禮禮程相同,内容也相同,差異處就在於“禮於阼”。

《儀禮》禮典主賓依方嚮定位,主人方在宫室東邊,東邊上下堂的階梯是爲阼階[46],阼階堂上的位置,就是禮典主人行禮的位置。如《士冠禮》《士昏禮》主人“迎賓”“禮賓”都在阼位行禮,所以“阼”指堂上東邊主人位。“禮於阼”,“阼”字説明孤子行加冠禮、醴禮都在阼階主人的位置上。

嫡子行冠禮是在“筵於東序,少北,西面”,即堂上主位稍北處。《冠義》説:“冠於阼,以著代也。”[47]嫡子在阼位稍北,同樣是主人方,但不在主人位上行禮,象征冠子具有未來宗族主人的繼承權。孤子行冠禮位置在堂上主人之位,對照嫡子冠位,可知孤子是以宗族主人的身份來行冠禮的,這也可由冠入孤子“皆如冠主”的身份進行“迎賓”小禮得知。[48]

再較之庶子冠禮行於“房外,南面”,與阼階完全没有關係,可知庶子没有宗族主人的繼承權,也非宗族主人。三子冠席位置的差異,表示嫡子、孤子、庶子的人倫狀態的不同及其權利與義務的差異,這是《儀禮》禮典空間表義最爲顯著的例證。[49]

再以醴席位置來説,嫡子在户西尊位南面,孤子在阼位西面,庶子在房户之外南面。户西尊位南面是《儀禮》禮典堂中最尊之位,神若居於堂上,則在此位,如《士昏禮》載:“筵於户西,西上,右几。”[50]又如《鄉飲酒禮》主賓之位也在此。[51]房户外南面位,也是堂上尊位,如《鄉飲酒禮》《鄉射禮》爲尊者席位[52],唯此處平時不布席,非堂上固定之位,故雖爲尊位,但在禮數上稍下於户西尊位。阼位西面則是禮典主人之位,因此可以説,嫡子冠禮醴席的位置尊於孤子、庶子。

另外,上文提及庶子冠禮“遂醮焉”與嫡子冠禮、醴禮,除了行禮位置不同之外,還减省重新布席的儀節。孤子“禮於阼”并未有“遂”字,根據補述以正文爲標準來説,可以推論孤子冠禮、醴禮雖皆行於阼位,應當重新布席,但并未有儀節上禮數的减殺,這與孤子也是嫡子的身份相符。

不過,嫡子冠禮、醴禮在堂上兩個位置舉行,孤子冠禮、醴禮皆行於阼階,根據《禮器》“禮,有以多爲貴者”[53]的原則,嫡子冠禮、醴禮的禮數還是高於孤子的。加上孤子冠禮、醴禮當中主人的儀節都由孤子自行,這在禮數上也是低於嫡子冠禮、醴禮由主人行事的。

以上對於孤子冠“禮於阼”的分析,是奠基在《士冠禮》正文之上所作的對照詮釋,也就是説,以正文爲標準來解讀補述的意義。换句話説,補述意義的解讀也是依附在與正文對照之上的,脱離了正文無法取得補述完整的意義。

從補述意義的解讀分析得知,補述意義是依附在與正文的對照中纔能求得的。筆者在《試論〈儀禮〉禮典文本辨識禮文獻場合的功能》一文中曾經談道:“以现象學的概念來説,禮典中的組成元素與整體之間是環節與整體的關係,没有任何一個部分是片段的。”[54]由於人倫變異情况及不同政治階層補述的記載,是以正文作爲標準,并使用分章的章目來進行記述的,僅記載差異之處,所以,此两類補述與正文雖非同一禮典,但與正文在關係上也類似環節與整體的關係。因此,其意義解讀受到正文禮典規則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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