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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正统书写及王室混乱:孔子学刊第十一辑成果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春秋》昭公二十二年經文書寫的“王室亂”,實已揭開此一王畿地區自平王東遷取得正統以來,首次王室分裂大事的書寫序幕。依據《春秋》經文及其所顯示的正統筆法,經文中開始的“王室亂”,係結束於此,兩個階段合計四餘年。周敬王爲天下諸侯之天子,已成定局,故《左傳》用“殺”字,乃是以周敬王爲正統的史觀書寫。

《春秋》正统书写及王室混乱:孔子学刊第十一辑成果

公羊傳》中的“西周”“東周”二詞,係對經文中“王城”“成周”的釋義。其所以釋,源頭則在《春秋》經文對周景王崩後局勢的“王室亂”書寫中。《春秋》經文昭公二十二年書寫“王室亂”,雖寥寥三字,却傳達了書寫者對此事件的重視。此乃平王東遷以來首次發生的王室分裂事件,不僅造成周景王崩後臣子各立其主的乱局,也導致王室分裂以及京師再次遷移的后果。最後,晋國介入,支持周敬王“立於狄泉”“都於成周”,王子朝奔楚,而結束此一分裂亂局。

從《春秋》昭公二十二年至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奔楚”,其間共歷四年,四年之中究竟歷經了多少變化?歷史背景的叙事淵源須從周景王開始,源於景王太子壽的早夭。[36]景王欲再立者爲所寵長庶子朝,但子朝未及立而景王已崩,遂引發諸子争立而“王室亂”矣。兹將《春秋》經文有關此一王室亂局下的大事所書,依其年月所次,列之如下:

(昭公二十二年)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六月,叔鞅如京師。

葬景王。

王室亂。

劉子、單子以王猛居於皇。

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於王城。

冬,十月,王子猛卒。

(昭公二十三年)

秋,天王居於狄泉。

尹氏立王子朝。

(昭公二十六年)

冬,天王入於成周。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

(昭公三十二年)

冬,城成周。

《春秋》昭公二十二年經文書寫的“王室亂”,實已揭開此一王畿地區自平王東遷取得正統以來,首次王室分裂大事的書寫序幕。[37]按:自《春秋》經文書“王室亂”迄於昭公二十二年冬經文書“王子猛卒”,可以視爲王室亂局的第一階段。自“王子猛卒”後迄“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可以視爲王室亂局的第二階段。王室分裂,肇因於周景王寵庶長子朝,欲立其爲太子,未及立而崩,遂致臣下各擁其主而分爲兩派人馬相争互功,王室遂分裂矣。先是劉子、單子等大臣擁子猛,而爲子朝及其擁立者尹氏等所逐,出至皇,繼而又入王城,遭子朝攻殺,故經文書“王子猛卒”,這是王室亂局的第一階段。繼而劉子、單子等又復立子猛之同母弟王子丐,此即敬王,初居於狄泉,與王城的子朝形成對峙,《左傳》中稱爲“東王”與“西王”。此一狄泉與王城的對立之局,將近三年。此一對立最後在晋國的介入下,至昭公二十六年時,周敬王得以“入於成周”,而王子朝與同黨也因失敗而奔楚。依據《春秋》經文及其所顯示的正統筆法,經文中開始的“王室亂”,係結束於此,兩個階段合計四餘年。至此局面大致底定,王子朝奔楚,只能成爲一個流亡的王室胤胄,楚國對子朝流亡居楚的默許與支持,顯然仍是晋、楚之間相争下的國際形勢心態。

如據《左傳》載,子朝雖奔楚,但其餘黨尚在王城中,故至魯昭公三十二年時,周敬王仍然爲了防衛王城的子朝餘黨,而要求晋國支持在新京師“城成周”。奔楚後的子朝,依《左傳》載,逮於魯定公五年時,纔在楚被殺。《左傳》定公五年記載此事云:“(定公)五年春,王人殺子朝於楚。”[38]《左傳》傳文叙事,用的仍是一種正統書寫的筆法。周敬王爲天下諸侯之天子,已成定局,故《左傳》用“殺”字,乃是以周敬王爲正統的史觀書寫。晋國初始對王室分裂本持觀望的態度,任其發展,而王子朝不僅有周室大臣尹氏等擁立,而且擁有周景王遺願的背景,幾乎已成勝方。《左傳》在《春秋》經文“王室亂”下,叙述了晋國派人至京師的觀察:“叔鞅至自京師,言王室之亂也。”[39]杜預注云:“承叔鞅言而書之,未知誰是,故但曰亂。”[40]這樣的莫知孰是,使得晋國傾向於不支持、不介入的觀望立場。晋國的態度轉向,始於昭公二十四年時(周敬王二年,前518)。此事件《春秋》經無書文,見之於《左傳》昭公二十四年三月,傳云:

三月庚戌,晋侯使士景伯莅問周故,士伯立於乾祭而問於介衆。晋人乃辭王子朝,不納其使。[41]

杜預以爲:“乾祭,王城北門。介,大也。”[42]《左傳》中所載,呈现的是晋國模棱两可立場的轉變。晋國判斷王子朝不能成事的根據,來源於“士伯問介衆”,結果便是:“晋人乃辭王子朝,不納其使。”[43]孔穎達《正義》云:“其心兩望,至此始絶耳。”意謂王室亂局之初,晋國持觀望态度,至此乃决定介入,采取了支持周敬王的立场。

《春秋》經文載,昭公二十六年“天王入於成周”,傳達的不只是周王室的局勢變化,也反映了另一個極大的變動:京師之遷移。這是自平王以來,首次出现的京師再次移動。自此,無論是對王室还是对諸侯而言,京師已移至成周。《春秋》定公元年經文書:“三月,晋人執宋仲幾於京師。”此“京師”已指成周。敬王定都成周,在正統觀影響下,王城已非京師,但仍稱“王城”。敬王對新的京師成周之經營,仍需要諸侯的協助。《春秋》昭公三十二年(周敬王十年,前510)經文書“城成周”,傳達的正是晋國與其他諸侯國對於尊周方式思考的變化。晋國援周室思考方式的變化,指向晋國君臣的討論,前此乃是一種戍之的援周模式,至此變爲城之的模式,蓋築城可使周王室在成周增强防禦能力,晋國可不必長期衛戍,减輕負擔。《春秋》經文云:

(昭公)三十有二年冬,仲孫何忌會晋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衛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44]

《左傳》云:

秋八月,王使富辛與石張如晋,請城成周。[45]

杜預注:

子朝之亂,其餘黨多在王城,敬王畏之,徙都成周,成周狹小,故請城之。[46]

《左傳》又續載晋國君臣對敬王要求繼續戍之的回應,云:

范獻子謂魏獻子曰:“與其戍周,不如城之。天子實云,雖有後事,晋勿與知可也。從王命以紓諸侯,晋國無憂,是之不務,而又焉從事?”魏獻子曰:“善。”使伯音對曰:“天子有命,敢不奉承以奔告於諸侯,遲速衰序,於是焉在。”冬十一月,晋魏舒、韓不信如京師,合諸侯之大夫於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47]

《左傳》魯昭公三十二年傳文的晋使“如京師”,正可與魯昭公二十二年時晋使叔鞅“如京師”作一比較,蓋昭公二十二年時京師猶指王城,至昭公三十二年時京師已爲成周。新的京師築城計划,在晋國答應協助後,於焉形成。《左傳》載:“己丑,士彌牟營成周。”周天子所居之新都,在晋國會盟其他諸侯國於狄泉後開始丈量動工,由士彌牟負責。晋國號召其他諸侯國於成周舊址營建新城,擴大王都,原在成周外的狄泉亦被納入新城内。

從《春秋》昭公二十二年王室亂局下的“王城”書寫之紛義,至昭公二十六年周敬王入於新京師,四年的時間,王室紛亂與分裂形勢成一兩造對立之局,不論西周、東周、皇、王城、狄泉、成周,王畿實都已形成亂局,從二周視野中衍伸出的便是二王并立的分裂史實。“王室亂”從昭公二十二年到昭公二十六年間,王猛—王城—西周是一主體,王子朝又爲一主體。昭公二十二年王猛殁後,迅速轉變爲王子朝入王城、周敬王居於狄泉的局面,成爲另一形勢下的“西/東”狀態:王子朝—王城—西王與周敬王—狄泉—東王對峙,而後周敬王—成周—東王繼續與子朝對峙。值得注意的是,《春秋》經文於昭公二十二年書寫“王猛入於王城”,昭公二十六年書寫“天王入於成周”,兩個“王”字,都與王子朝這一幫人馬無關。《公羊傳》的釋義中,王城稱“西周”,成周稱“東周”,便是“王”之書寫所涉周統。顯然,《公羊傳》追隨經文中的“王”字,無論是西周還是東周,都僅願將“周”給予王猛(悼王)與天王(敬王),王子朝則無與。我們很難説现在所見的《春秋》經文之書寫,其底本必定是采用了當時某位史官所記的内容。分裂局勢下的兩造对立間究竟是誰的史官所記?是王子朝的,是王猛的,還是周敬王的?很顯然,《春秋》經文中的“王猛”與“王子猛”書法問題及其釋義紛歧,正顯示孰是孰非的正統書寫之困境。“周悼王”謚號使“王猛”成爲由後視前的正統,顯因其繼者周敬王爲其同母弟。《春秋》經文書“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於王城”,又書“冬,十月,王子猛卒”,既書“王猛”,又書“王子猛”,其所書文在反映“猛”是否爲一正統書寫筆法上,確係一難讀之問題。清儒戴震云:

王子猛未即位稱王,而於前曰“王猛”,何也?不可曰周,故曰“王”。言周,是天下外周也;言王,是天下一於王也。猶東都之詩謂之《王風》,不可謂之周。諸侯目王畿之詞,非天王之號。《春秋》凡書王詞,從同以號,乃曰天王……王猛與鄭忽同爲以國氏。苟既正其號曰王,後不得又曰王子矣。[48]

其論别王與周,觀點可參,言“王猛與鄭忽同爲以國氏”,則自《毛詩》鄭箋“降王爲《風》”來。但戴氏之論,實有《穀梁传》之影響潜在。《穀梁傳》中也有孰爲正統的思考,特别反映在對王猛是否爲正統的聚焦上。《穀梁傳》於《春秋》經文“天王居於狄泉”下,發傳云:

始王也,其曰天王,因其居而王之。[49]

又於經“尹氏立王子朝”下,發傳云:

立者,不宜立者也。朝之不名,何也?别嫌乎尹氏之朝也。[50]

范甯注云:

若但言尹氏立朝,則嫌朝是尹氏之子。故言王子以别之。[51]

又云:(www.xing528.com)

隱四年衛人立晋,傳曰“稱人以立,得衆也”。此言尹氏立朝,惟尹氏一人欲立之。[52]

楊士勛《疏》云:

夫國之大事,莫善繼統,繼統之道,勿盛嫡胄,繼無承重,宜擇立其次……今周室雖衰,鼎命在上;四方諸侯,知一人之貴,繼成康之道,滅典法之文,存祭號大名,不可虚置,巍巍聖寶,寧得空假。[53]

其已盡道尊周統之義。《穀梁传》發傳,已對周敬王與王子朝的雙方自立有了明确的闡釋立場。《穀梁傳》承認者係周敬王之王,此“天王”乃係周景王以來的正統。范甯於“天王居於狄泉”下注云:

天子逾年即位稱王。敬王逾年而出,故曰始王。雖不在國行即位之禮,王者以天下爲家,故居於狄泉稱王。[54]

范注云“天子逾年即位稱王”,逾年即位者,必是敬王;所稱“逾年”,必指景王,蓋若繼王猛則無逾年矣。由此可知,《穀梁传》實以敬王爲周統之繼,《穀梁传》與范注皆未將正統給予王猛,周敬王謚王子猛爲“周悼王”,自是周敬王之謚,非可謂悼王是周統之正。故《穀梁傳》於經文“劉子、單子以王猛居於皇”下,發傳曰:“以者,不以也;王猛,嫌也。”[55]范甯注云:“直言王猛,不言王子,是有當國之嫌。”[56]《穀梁傳》又於經文“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於王城”下,發傳曰:“以者,不以也;入者,内弗受也。”[57]范甯注云:“猛非正也。”於經文“冬,十月,王子猛卒”下,《穀梁传》云:“此不卒者也,其曰卒,失嫌也。”范甯注云:“猛本有當國之嫌,其卒,則失嫌,故録之。”[58]楊士勛《疏》解“當國”曰:

經言王猛,以王爲尊,何以言當國?解《春秋》以王爲國,若言齊晋。今言王猛不言子,與無知同文,故曰當國也。[59]

又云:

故單子、劉子立猛,文稱當國,其次子無命,故獨言立,言立彰不宜,明有篡王之意。[60]

由《穀梁傳》頻頻言王猛“嫌”“失嫌”“以者不以”,我們可知,《穀梁传》傳文中也有自身的正統史觀,於是《穀梁传》對《春秋》經文中的“猛”遂有全然不同於《公羊传》與《左傳》的周統視野。《春秋》經文中的“王猛居於皇”與“天王居於狄泉”,語法幾乎相同,且所居兩地又皆不在王城與成周,則《穀梁傳》如何面對來自經文的“王猛”與“天王”之書寫呢?范甯的注文清楚地表达了立場,即王猛爲“當國之嫌”,經文書“王子猛卒”,也有“當國之嫌”,故書“卒”者,本不當書“卒”,書“卒”爲了体现“别嫌”與“非正”也。

對《穀梁》家言,周室亂局中的周統相續,乃是周景王—周敬王;《穀梁传》實未承認王猛爲周統,也不認可其居其立爲正。《穀梁传》不止於對周統之正傳述正統史觀立場,尚進而深言,以發揮孔子在《春秋》中尊周道、貶諸侯之立場,正與《論語》中所記孔子之言“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61]相通。《春秋》昭公三十二年經文書諸侯“城成周”,《穀梁傳》發傳云:

天子微,諸侯不享覲。天子之在者,惟祭與號。故諸侯之大夫,相帥以城之,此變之正也。[62]

《穀梁》傳文云“變之正”者,明言此處係經書變文以褒諸侯,會以助天子城成周也;亦適見反諷,當此實爲諸侯之世,天下無道久矣,諸侯不享覲、不尊天子久矣。范甯注云:

享,獻也;覲,見也。言天子微弱,四方諸侯不復貢獻,又無朝覲之禮。

又釋“祭與號”曰:“祭謂郊上帝,號謂稱王。”楊士勛《疏》云:

平、桓之世,唯復禮樂出自諸侯,諸侯猶有享覲之心。襄王雖復出居,猶賴晋文之力。札子雖云矯殺,王威未甚屈辱。至於景王之崩,嫡庶交争,宋衛外附楚,亦内侮天子,獨立成周,政教不行。天下諸侯無桓、文之霸,不能致力於京師,權柄委於臣手,故大夫相率而城之。[63]

楊士勛所云,此條經文《穀梁傳》并未从王城子朝餘黨威脅之角度立言,而係从諸侯之享覲、天子之祭號的角度,發揮夫子之經義,亟有殊勝,既聯繫孔子之嘆義,亦諷周道衰而“世無諸侯”之深微。楊氏《疏》云“宋衛外附楚”者,本指王子朝奔楚而言,義在退諸侯,諷貶宋衛附楚,方成子朝之奔。於是“城成周”而京師愈形孤立,此又是敬王遷移王居後,周室形勢衰微更甚之一大變化。

《左傳》中使用的語言係“西王”與“東王”,《左傳》叙事所指向的是分裂局勢下的“二王”并立,與《公羊傳》中的“二周”所指涉的對象顯然有所不同。《公羊传》指涉的“二周”,係在正統觀下給予了王猛與周敬王;《左傳》則是承認了王室分裂的歷史形勢之局,對王子朝與周敬王同時并立的“二王”叙事。然而,兩《傳》皆在同一歷史背景下發傳,故所用以修飾“周”與“王”的措辭,便是因爲當時的分裂之局。無論是王猛、子朝,還是子朝、敬王,都處在“西/東”相敵對之局中,故而《公羊传》以西、東名周,而《左傳》則用西、東以稱王。堪注意者,是何休“西周王”用詞指涉的對象,與《左傳》“西王”指涉的對象完全不同,故用不同詞。何休“西周王”係注釋《公羊传》之“西周”,其稱“王”對象爲王猛,而《左傳》所稱“西王”則指王子朝。《左傳》所稱“二王”的并立之局,在王猛殁後,此時居西與居東之局已有變化,王子朝居王城在西,故稱“西王”;周敬王居狄泉在東,故稱“東王”。《左傳》昭公二十三年載述萇弘之言,稱各擁立爲“西王”“東王”。《左傳》載:

八月丁酉,南宫極震,萇弘謂劉文公曰:“君其勉之,先君之力可濟也。周之亡也,其三川震。今西王之大臣亦震,天弃之矣!東王必大剋。”[64]

杜預注“西王”云:“子朝在王城,故謂西王。”[65]其注“東王”則云:“敬王居狄泉,在王城之東,故曰東王。”[66]《左傳》中使用的“西王”與“東王”,實際上是對王室分裂歷史實况的一種描繪。萇弘向劉文公分析時勢,雖然認爲“東王必大剋”,看好敬王一方,但并未從正統角度給予任何一方以統之正。因之,我們可以説《左傳》的傳文叙事,既來自發言者萇弘,也來自采择者左氏,兩者實際皆已采用了一種王室分裂史觀。《左傳》文所載係從萇弘發語而來,而萇弘對劉文公的二王并立語言,又承自周代自身歷史中曾經存在的記憶:平王時的二王并立。從事後結果論,《左傳》中的正統叙事自必以周敬王爲主;然而从“當時簡”論,《左傳》確實揭示了一個王室分裂事件。

周王室的二王并立,早在平王東遷以前初立之時,已發生過一次。《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傳文中,載録了由王子朝發出的一篇文誥。作爲文獻的“王子朝文誥”彌足珍貴,誥文有云:

昔武王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至於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郟鄏……[67]

這篇文誥,顯然是王子朝爲争取支持遣使遍告諸侯而發的。王子朝與周敬王對立,故歷述周朝前史,論及携王,决非無因;子朝正是以己爲正統,而將對手比喻爲“携王”也。可見東遷以來,以平王爲正統的歷史觀已然在新的王室中形成,因而王子朝告諸侯文中,出现歷史記憶所塑的“携王奸命”之詞。若王子朝文誥言説“携王”,則周大夫萇弘同樣可以在此一歷史記憶中使用“二王并立”之詞,言説西王與東王。

《竹書紀年》對平王時期的二王并立事件記載較詳。孔穎達在《左傳正義》中便引述了汲冢出土的《紀年》,其云:

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爲太子,與幽王俱死於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太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爲晋文公所殺。以本非適,故稱携王。[68]

依此可知,平王雖立於申,但虢公翰立王子余臣於携,周室遂有“二王并立”。西晋時的汲冢《紀年》,原本现在已經散失。[69]近代王國維主古本,对朱右曾輯録的《汲冢紀年存真》进行校補,成《古本竹書紀年輯校》一書,其所編次幽平之際史事,多本《左傳》昭公二十六年疏文。[70]《古本竹書紀年輯校》編次周代史事,迄於周宣王,以下皆以晋爲編年,始於殤叔,次文侯。比如,以文侯元年記幽王事,文侯七年載“平王奔西申”[71]。文侯十年更載“周二王并立”事,云:

伯盤與幽王俱死於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携,周二王并立。[72]

文侯二十一年復載:

携王爲晋文公所殺。[73]

此即古本《紀年》之“二王并立”事。周室東遷前後幽平之際史事,已在歷史記憶傳承中形成。周平王成爲諸侯擁立的王室正統,故王子朝的文誥不僅將携王視作負面形象的王室人物,而且此文誥也聯繫起兩個時期的“二王并立”。故據《左傳》所載録,王子朝在告諸侯文中提及携王,不啻有其引據歷史以爲自我正統建構之意。[74]

《史記》中記載周之王室亂事件與《左傳》中叙事發展鋪陳略同,在子朝奔楚後,仍有後續事件。《史記·周本紀》載王室亂史事,大要分爲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春秋》經文的書寫主軸,從“景王崩”至“周敬王入於成周”與“子朝奔楚”。《周本紀》載:

景王十八年,后太子聖而早卒。二十年,景王愛子朝,欲立之,會崩,子丐之黨與争立,國人立長子猛爲王,子朝攻殺猛。猛爲悼王。晋人攻子朝而立丐,是爲敬王。[75]

《周本紀》所載,并未全據《春秋》所書,如其記“子丐之黨與争立”,顯然便是“兩造争立”之筆法,“子丐”即後來之周敬王。

《周本紀》所記載的第二部分,在周敬王入於成周爲諸侯所共認周統之後,仍有後續叙事出现。《周本紀》載:

敬王元年,晋人入敬王,子朝自立,敬王不得入,居澤。四年,晋率諸侯入敬王於周,子朝爲臣,諸侯城周。十六年,子朝之徒復作亂,敬王奔於晋。十七年,晋定公遂入敬王於周。[76]

《周本紀》所述與《春秋》經文大不同,或本《左傳》所述後事而重編改寫。史公將子朝與子丐兩黨相争延續到了子丐稱王後,并未如《春秋》經文所持的正統史觀之書寫,係結束於敬王第一次入於成周,《春秋》視此爲周統之確立,故《春秋》經文不再書見後事。《左傳》《周本紀》據此而倒叙敬王此前狄泉“稱王居元”,便必然是從敬王史官的書寫承繼而來的。《周本紀》中所載“周敬王元年”者,於魯所記則爲昭公二十三年,孔子三十三岁。《史記》將“王室亂”續載至周敬王十六年(魯定公六年,前504):“子朝之徒復作亂。”“敬王奔晋。”是年孔子四十八岁。周敬王十七年(魯定公七年,前503):“晋定公遂入晋王於周。”此年孔子四十九岁。兩事都在魯定公時,《春秋》經皆無文。《周本紀》又記云:“敬王四十一年,孔子卒。四十二年,敬王崩。子元王仁立。”[77]由此可知,周敬王所歷周之大事,對孔子而言,便是《春秋》中的昭公、定公時所書事。對發生在眼前的“王室亂”,孔子已然在《春秋》中示现了自身的“丘竊取之”之義,以及“統”之書寫筆法。

司馬遷在《十二諸侯年表》中所表之周統,又有不同。依《周本紀》載,周景王在位二十年而崩。依《春秋》載,周景王崩於魯昭公二十二年,即周景王二十五年。依《十二諸侯年表》載,頂格爲“周表”,周景王自元年至二十五年,周景王二十五年即“魯表”之昭公二十二年;“晋表”則爲頃公六年,史公於“晋表”書云:“周室亂,公平亂,立敬王。”[78]此乃史公著見晋國平定周亂局於表體筆法。應注意者,周景王二十五年後,頂格之“周表”即接續以“周敬王元年”,此年即魯昭公二十三年。是故,“周表”中的王室之統,只有周景王—周敬王,并無周悼王,此與《周本紀》書“悼王”的筆法顯然不同。如果史公在“周表”中給予周悼王一席之地,則“周敬王元年”當序次於次年,以魯紀年爲度,當在魯昭公二十四年。然而,《十二諸侯年表》中,史公畢竟呈现了不同的書寫筆法,若依《周本紀》,则史公意在書“王”;若依《十二諸侯年表》,則史公頂格之“周表”意在書“統”。毋論史事之叙,司馬遷在《十二諸侯年表》中所呈现的正統史觀視野,顯然與《穀梁傳》中的正統史觀相同,或有相承。

我們若將《周本紀》與《十二諸侯年表》參看,则會發现在《史記》中,於昭公二十六年子朝奔楚、昭公三十二年城成周後,周敬王仍处在王子朝與王城黨羽的威脅中,依《周本紀》,敬王甚至再度出奔京師於晋,《春秋》經文对此皆不書。司馬遷於《周本紀》敬王四年書“子朝爲臣”,意在表明子朝奔楚後周王室大勢已歸於“敬王之統”。然敬王十六年出奔於晋事,司馬遷仍書“子朝之徒”(“周表”中書“王子朝之徒作亂,故王奔晋”[79]),可見子朝與敬王對立的一段王室分裂亂局,并未因子朝奔楚而結束,王室分裂之局仍是京師的周敬王與王城的子朝之徒相峙,此必子朝在楚而王城之黨仍奉子朝也。敬王十六年、十七年所記两事,《春秋》經文無書,則司馬遷所叙事確與《春秋》經文有不同。《春秋》經文於“子朝奔楚”後即未再書此,魯定公時經文亦未書子朝徒黨再逐敬王出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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