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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与舞台表演:审美知觉与情感体验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审美知觉的建立脱离不了上述所探讨的物理听觉能力和内心听觉能力,审美知觉又因不同的文化而不同,文化的长河中包含人类持久稳定的情感。声音的审美发展了声乐技术,声乐技术的发展又促进了审美意识的发展,审美意识的发展又促进了情感体验,那么,在不断地“审美顺流”与“审美逆流”的推动下,审美知觉系统会越来越灵敏而完善,进而审美知觉系统的完善也相应会附带情感体验的完善。

声乐演唱与舞台表演:审美知觉与情感体验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艺术中,一个人的行为时时刻刻都在反映着他的品位和需求,也在被周围的环境影响和作用着。“品位”一词在声乐艺术表演中,除了对音乐的品位外,还有对声音的品位。在完整的作品中,音符已经被艺术化地进行了特殊处理,在此,本书所说的审美知觉多体现于声乐学习者对于声音的审美体验,艺术化的声音理念是建立在艺术化地处理上的,美的声音从听觉体验上就让人能感觉到舒服、自然,那么我们往往学习的声乐技术就是在为美的声乐音乐作品所服务,就像射箭一样,靶位中心没有明确,就谈不上射箭技术的好坏了。

审美知觉的建立脱离不了上述所探讨的物理听觉能力和内心听觉能力,审美知觉又因不同的文化而不同,文化的长河中包含人类持久稳定的情感。正如外国作品与中国作品,对声音“美”的追求体验于不同的方面。通常的美声唱法也正是基于国外的文化和审美理念,美声唱法追求声音的圆润、通透且具有极强的共鸣和穿透力,语言的文化也因此而影响声乐作品的演唱,因为文字的历史不是一个体系,那么语言文化中所注重的表达与声乐作品的结合也是分开而论的。中国作品扎根于中国的历史与文化,风格和韵味也与外国作品大不相同,因此,审美观念的建立也区分于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作品。

声乐的学习过程中,首先应该形成基于作品文化的体验,那么,不同的音乐文化也是产生出不同的审美意识的,包括一位作曲家所做的歌曲是可以归类出演唱特点和声音审美概念的。其次,审美意识的形成不是单纯独立地去寻找,音乐语言也是个体所渴望相互交流的一种方式,如果自我的审美意识像生物进化一样自然,那么我们的审美意识就是无意识的意识,是顺其自然,因而使然。我们追求声音的舒服的效果,从而产生声乐的技术与技巧,声乐的技术与技巧自然地引起听觉体统和大脑意识活动的共鸣,即通过联想附带了我们一直所寻求的具有音乐性和情感的声音。声音的审美发展了声乐技术,声乐技术的发展又促进了审美意识的发展,审美意识的发展又促进了情感体验,那么,在不断地“审美顺流”与“审美逆流”的推动下,审美知觉系统会越来越灵敏而完善,进而审美知觉系统的完善也相应会附带情感体验的完善。(www.xing528.com)

以上三个方面所述,是声乐表演艺术中,与情感体验相联系较为紧密的。当然,音乐与情感的联系是不能在一个声乐作品中完全分离开来的。情感的体验是声乐学习者乃至任何一个听众都不能完全分辨清楚的心理活动,或许可以期待科学技术的完善可以带给这样看不见摸不着的艺术学习增添一些客观的数据分析,但是,音乐性的声音本身是可以客观认识的,而情感只能是在演唱中去体验,并不是音乐旋律本身所附带。声乐作品的创作者和演唱者应该是相互感应的关系,在演唱中,我们并不能完全将作曲者的情感复制,能做的只是用物理听觉产生的音乐感觉和内心听觉产生的声音去感应和连接作曲者的“音乐语言”,这样的“音乐语言”只有可能面对的是具有音乐感觉的人,而情感的产生,很有可能是附带而出,并未与“音乐语言”产生客观实质性的关系,在此,寄希望于在未来的声乐艺术表演中,能探求更多的情感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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