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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媒介效果研究的争议与反思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公众与媒体眼中“成果卓越”的反对“淫秽录像带”事件在学术研究的视野下却是一场媒介自由与媒介审查的斗争。在这一事件中扮演重要学术角色的研究报告《录像带暴力与儿童》,其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结论都备受质疑。项目的申请提案写道,该研究的目的是“揭示儿童的不正常行为与观看暴力或淫秽录像带之间的联系”。

西方媒介效果研究的争议与反思

在公众与媒体眼中“成果卓越”的反对“淫秽录像带”事件在学术研究的视野下却是一场媒介自由与媒介审查的斗争。在这一事件中扮演重要学术角色的研究报告《录像带暴力与儿童》,其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结论都备受质疑。

1983年11月23日克利福德·希尔(Clifford Hill)博士和他的团队发布研究报告《录像带暴力与儿童》(Video Violence and Children)。这项研究是由议会录像带咨询小组(parliamentary group video enquiry)提供资助的。研究报告宣称:研究表明有近半数的儿童与青少年观看过“淫秽录像带”。这一数据经报刊等媒体报道之后,引发了英国公众对“淫秽录像带”的强烈抗议与讨伐。在保护儿童的鲜明旗帜下,《1984年录像带法案》出台,这一法案通过BBFC对录像带实施了比电影发行更严格的审查规则。

在这份报告中,布瑞恩·布朗(Brain Brown)署名为咨询小组副主任(associate director of the enquiry)。但布朗在文章《我们真正想做的是什么》(Exactly whatwewanted)中却明确地指出,这是一份奇怪的研究报告,它并不是“一个中立的、平衡的研究”[41]。作为该研究项目的参与讨论者之一,布朗对这份研究报告的资金来源、研究目的,以及研究者的能力均提出了质疑。项目的申请提案写道,该研究的目的是“揭示儿童的不正常行为与观看暴力或淫秽录像带之间的联系”。布朗质疑,收视习惯与行为模式因果联系的调查早已有之,而且过去获得高额资金资助的同类型研究均未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此次的研究是否还有必要?他认为,真正能够做的研究是,看看能否描述现在家庭的收视习惯,以给议会提供一个家庭如何使用电视和录像带的概貌。被布朗质疑的这份研究报告的思路框架如下:犯罪率表明近期犯罪有所上升,其中一个新的因素就是家庭录像机的出现,特别是淫秽录像带的出现,这些录像带内容令人毛骨悚然。一些来源不明的、感情用事的故事成为证据,证明有多少比例的儿童卷入其中,并据此得出结论——录像带引发了犯罪和严重的精神骚乱,录像带应该得到审查和抑制。实际上,这份研究报告的框架是经过预置的,其中包括一些轶事式的引语,以便得出一个特定的结论。在获得完整的表格和数据分析之前,报告的结论就已经被写出来了,因此它不能被视为一份严肃的学术报告。该报告强调,(1)这是一份官方教会(official church)的报告,(2)经由议会授权,(3)由学术团队完成。但布朗对此一一驳斥:其一,它的确是在一个教堂里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发布信息给报纸的,但它绝对没有得到至少两个主线教堂(main-line church)的支持和其他任何官方教会的签署,因而不能被称为“教会报告”;其二,这个报告的参加者在英国国会上议院召集会议,并有几个下议院成员出席,他们称自己为议会录像带咨询小组,并在报纸上宣称这是一份官方的议会调查,但实际上这份报告是来自一个非官方组织的特别设计;其三,这份报告声称由学术团队完成,布朗本人也被任命为副主任,但它明显无法为以下问题提供满意的答案,如为什么项目的设立者是坚持抑制其他类型研究的玛丽·怀特豪斯和NVLA信奉者?为什么第一份报告在形式和内容上与预期中的相去甚远,而与雷蒙德·约翰斯顿(Raymond Johnston)1983年6月的论文如此相似?为什么当我们提出反对意见时,我们被认为是由录像带行业领导的“有组织的反对者”?等等。因此布朗等学者发表声明,他们既没有撰写这份报告也不对其负责[42]。1985年霍德-斯托出版社(Hodder and Stoughton)出版的《录像带暴力与儿童》一书中也的确没有再出现布朗的名字。整个报告的诞生,在布朗笔下犹如一出闹剧。

马丁·巴克编著的《淫秽录像带:媒介自由与审查制度》(The Video Nasties:Freedom and Censorship in the Media)一书对这个报告以及“淫秽录像带”事件的来龙去脉做出了详尽的梳理与评述。巴克称,这份由议会录像咨询小组(parliamentary group video enquiry)提供资助的研究报告,表面看起来是为了保护儿童,但实质上却有着明显的政治意图。该报告的专业水准及研究动机都值得怀疑。其荒谬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名为学术研究,实为政治权利的争夺;(2)对已有的电视与暴力的权威研究成果视而不见;(3)对“淫秽”的定义模糊不清。在报告中,并未公开衡量“淫秽”的标准,也未说明谁有权力判断什么是“淫秽”,执行者可以完全根据个人喜好或目的随意裁定,弹性颇大。巴克对报告中出现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批驳:其一是“公众”,事实上,参与“淫秽录像带”相关辩论的人群中,从来就没有一个真正的‘普通公众’(general public),都是一些来自特定性质群体的人们扮演了“合适的”(proper)普通公众。其二是“儿童”,报告把儿童作为特殊的观众,其学习过程和社会经济地位都与成人不同,但巴克认为,这与事实是相矛盾的,儿童这一概念的产生是现代产物,是与家庭相关的意识形态模式,儿童从很小的年纪就开始面对复杂的环境,并不存在一个明显的地方可以提供所谓“天然未经处理”(natural)的知识。其三是“不必要”(gratuitous),通常这个词是指加入一些与主体“不相关”的枝节,但该报告却把其简化为“直白”和“不加掩饰”(explicit),因为他们认定儿童观看了暴力或性,就会学习暴力与性,因此任何对这些行为不加掩饰的表现都应该被认为是“不必要”,都应该被禁止,正是这种对“不必要”的误用造成了对许多电影情节的误读,使之被认定为“淫秽”。[43]

格雷厄姆·默多克(Graham Murdock)集中从研究方法上对该报告提出了批判。他指出,公众对大众娱乐毁灭性效果的恐惧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但“淫秽录像带”事件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次审查制度的支持者不但能从“常识”和报纸等大众传媒上找到证据,还可以从学术研究中找到支持。他这里所说的“学术研究”即研究报告《录像带暴力与儿童》。但默多克质问,建立一个庞大的审查机制来控制极少数的问题,是否有因噎废食之嫌?他认为该报告的问题主要在于:(1)扩大了“淫秽”的定义,使其成为一次被夸大的社会运动。报告中把“淫秽”定义为未经许可对公众发行的、对人类动物进行暴力行为或性虐待的电影场景。(2)研究者“自称”报告结果是“可信的”,这有悖学术规则与惯例。(3)该报告所使用的问卷存在设计缺陷:一是被调查者大多是儿童,其中有一些甚至是5岁以下的孩子,他们是否有足够的阅读能力,能否正确理解每一个问题?二是问卷中列出了一些录像带的名称,其中有一些非常类似,孩子们能否清楚地记住每一个他们看过的录像带的名称,做出正确的选择与判断?就总体而言,默多克认为,该报告只是指出了问题,但并未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原因在于,其一实验室试验得出的结果与真实环境中的事实存在差别;其二受试者多是幼儿园的孩子,容易受到控制,并且难以代表绝大多数人的立场和情况;其三报告中引用的电影内容多为节选,对分析文本片段式的解读,常常会因为忽略整个节目的背景而改变其意义。[44](www.xing528.com)

在某种意义上,英国“淫秽录像带”可视为一个“非典型”行政型研究个案。《坏影响:媒介/暴力的辩论》一书认为,大量有关电视暴力的研究很多时候被有关方面用做管制媒介的依据,这可以理解为是从研究者的立场考察学术研究是否客观中立。当研究者被权力方作为管理社会的工具纳入权力系统,丧失研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批判学派的指责便理所应当。在这一事件中,社会运动、媒介政策与学术研究的复杂关系,从不同层面折射出媒介自身及媒介效果研究的多层次“效果”。首先,社会运动在大众媒介的推波助澜下,产生了“危机的社会放大”(social amplification of risk)效果,导致媒介政策的改变。“危机的社会放大”这一概念由罗杰·卡斯帕森(Roger E.Kasperson)等人在1988年提出,着重探讨传播渠道如何将有关风险事件的信息传递给受众,个人和社会群体如何接受这些信息,以及社会的反应机制等。运用这一理论框架,安妮特·希尔(Annette Hill)建立了“媒介暴力危机的社会放大”(the social amplification of the risks of Media violence)模式(见图5-1),清晰地勾勒出“淫秽录像带”事件的发展过程。一个并不具有典型意义的危机事件,在某些社会团体的极力推动和媒体的大肆报道下,成为一场街知巷闻的全国性运动。迫于政治和社会的压力,管理机构加大了对录像带的审查和监管力度。相关法令的出台,又使这些审查和监管辐射到电影、电视等其他媒介。在这样的放大效果下,媒介既是始作俑者,又是直接受害者,一时耸人听闻的报道导致了媒介管制的加强与言论自由的牺牲。其次,从最初的“御用研究”到后来的针锋相对、全面反省,媒介效果学术研究在这次运动中自始至终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政治意图明显,缺乏学术水准的《暴力录像带与儿童》虽然备受指责,但对社会运动达到高潮以及新法案的出台的确“功不可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众与立法者对学术研究的信赖与依赖,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效果研究的意义、功能与“效果”。与此同时,学术研究内部及时的质疑、持续而激烈的争论,不但推动了媒介效果研究本身的前进,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解读视野,而且也使法案的不合理之处逐步完善,从而在言论自由与审查管制之间寻求更合理的结合。

图5-1 媒介暴力危机的社会放大模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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