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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实验室事故预防法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1-5某些有机化合物的闪点和沸点从表1-5可见,有机化学实验室常用的一些有机试剂,其闪点很低,许多属于一级易燃液体。严格地说,有机化学实验室应禁止使用酒精灯等明火火源。在进行有机化学实验前,要掌握有机化学基础知识,查阅有关文献,了解化合物的爆炸性。预防中毒的措施如下。

有机化学实验室事故预防法

1.防止火灾

物质的可燃性可由其闪点来判断。闪点是指液体表面的蒸气和周围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接触,初次出现蓝色火焰闪光时的温度。它是表征液体可燃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显然,闪点越低,越容易发生燃烧。我国规定,凡是闪点在45℃以下的液体,都属于易燃液体。其中闪点在28℃以下的,称为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1~45℃的称为二级易燃液体。某些有机化合物的闪点和沸点见表1-5。

表1-5 某些有机化合物的闪点和沸点

从表1-5可见,有机化学实验室常用的一些有机试剂,其闪点很低,许多属于一级易燃液体。

防火就是防止意外燃烧。燃烧是一种伴有发光和发热的剧烈氧化反应,燃烧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如空气中的氧气)和火源(如明火、火花、灼热的物体等),三者缺一不可。控制或消除燃烧条件,就可以控制或防止火灾。

(1)不要使用明火火源。控制或消除燃烧的火源条件,是防止火灾的最好措施。现在大多数有机化学实验室都使用电热套、水浴锅和油浴锅加热,没有明火,安全性高,加热效果好,值得大力提倡和推广,但也还有一些有机化学实验室使用煤气灯、酒精灯作为火源,在使用这类明火时,应该远离易燃液体,不要把未熄灭的火柴梗乱丢。严格地说,有机化学实验室应禁止使用酒精灯等明火火源。此外还应注意,实验装置不能漏气,尾气要远离火源,周围环境必须避免明火;不要在充满有机物蒸气的房间里启动没有防爆设施的电器等。

(2)不要丢弃易燃物质。实验室使用易燃液体时,应特别小心。对于易发生自燃的物质(例如白磷、加氢反应用的催化剂雷尼镍)及沾有它们的滤纸,不能随意丢弃;对于易燃有机化合物,不能随意乱倒,也不要把有些废弃液体倒入废液缸中,以免引起火灾。发现烘箱有异味或冒烟时,应迅速切断电源,使其慢慢降温,并准备好灭火器备用,千万不要急于打开烘箱门,以免突然供入空气助燃(爆),引起火灾。在实验操作中,应防止有机物蒸气泄漏出来,若要进行去除溶剂的操作,则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3)不要产生暴沸现象。在蒸馏或回流低沸点易燃液体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严禁直接加热;加热时,应采取搅拌、加入沸石(或素烧瓷片、废玻璃片)、放入一端封口的毛细管等措施以防止暴沸,如果已经加热才发现未放入这些物质,不能立即揭开瓶塞补加,应稍微冷却后再补放;加热液体的总量不要超过烧瓶容积的2/3;加热不要太快,以免局部暴沸而引发火灾。

2.防止爆炸

爆炸是物质发生变化的速度不断急剧增加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有机化学实验室防止爆炸要做到如下几点。

(1)了解物质性质。在进行有机化学实验前,要掌握有机化学基础知识,查阅有关文献,了解化合物的爆炸性。例如,有机化合物中的过氧化物、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干燥的重氮盐、叠氮化物、重金属的炔化物、硝酸酯等均是易爆物品,还有些有机化合物(例如乙醚丙酮、二氧六环等),在存放时很容易产生过氧化物,后者的爆炸性极强,在蒸馏过程中会诱发爆炸,因此,在使用和操作时应特别注意。(www.xing528.com)

(2)保持系统畅通。所有加热反应装置及蒸馏(含普通蒸馏、分级蒸馏和水蒸气蒸馏)装置必须正确,不能是密闭体系,应使装置与大气相通;减压蒸馏时,要用圆底烧瓶作为接收器,不可用三角烧瓶或平底烧瓶,否则,易发生爆炸。

(3)严禁使用明火。切勿使易燃易爆的气体接近火源,有机溶剂(如醚类和汽油)的蒸气与空气混合时极为危险,可能由一个热的表面或者一个火花、电花而引起爆炸。氢气、乙炔环氧乙烷等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时,会生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即会爆炸。因此,使用上述物质时必须严禁明火。

(4)正确使用易爆物。使用乙醚等醚类时,必须检查有无过氧化物存在,如果发现有过氧化物存在,应立即用硫酸亚铁除去过氧化物,然后才能使用,即使这样,在蒸馏时也要注意,不要将物料蒸干,同时使用乙醚时应在通风较好的地方或在通风橱内进行;对于易爆炸的固体,如重金属乙炔化物、苦味酸金属盐、三硝基甲苯等都不能重压或撞击,以免引起爆炸;对于一些危险的残渣,必须小心销毁,例如,对于重金属乙炔化物可用浓盐酸或浓硝酸使它分解,对于重氮化合物可加水煮沸使它分解等;卤代烷勿与金属钠接触,因其反应剧烈易发生爆炸;钠屑必须放在指定的地方。

3.防止中毒

在有机化学实验中,许多试剂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毒物质往往通过呼吸吸入、皮肤渗入和误食等方式或渠道导致人体中毒。防止中毒,就是切断上述中毒渠道。预防中毒的措施如下。

(1)防止呼吸时吸入中毒。在反应过程中,可能生成有毒、有腐蚀性或刺激性强的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开始后不要把头部伸入通风橱内;禁止嗅有毒有机化合物的气味;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唱歌、喧哗或嬉闹;要始终保持实验室房间的通风;使用后的器皿应及时清洗;必须经常检查煤气开关,防止煤气泄漏造成中毒。

(2)防止皮肤渗入中毒。应当尽量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尤其严禁手直接接触剧毒药品,实验中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戴橡皮手套塑料手套(注意:有机化合物沾在皮肤上时应当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去,切莫用有机溶剂洗,否则只会增加化学药品渗入皮肤的速度);实验操作后应立即洗手,切勿让化学药品沾及五官或伤口;溅落在桌面或地面的有机物应及时清扫除去。

(3)防止误食中毒。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实验中所用的剧毒物质应由专人负责收发,不许乱放,并向使用毒物者提出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实验后的有毒残渣必须做妥善而有效的处理,不准乱丢;严禁在实验室内吃食物等;不准在实验室内喝饮料;不准将任何食品、饮具、餐具和炊具带进或带出实验室。

4.防止触电

实验室应配备试电笔,实验前应使用试电笔检查所用电器是否漏电,确保装置和设备的金属外壳等都连接地线,而且处在一个干燥的操作环境;在临时布设电路连接电线时,接头处应当用绝缘胶布缠扎,不能用医用胶布替代,更不能裸露电线接头处,以防漏电;在使用电器时,应防止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直接接触,不能用湿手或用手握湿的物体接触电插头,以防止触电;实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再将电源插头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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