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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格瑞斯交谈原则,提升你的认知科学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格瑞斯认为,每个人在交谈时要做的不仅仅是产生音位、句法和语义上适当的言语。但是,它们合在一起并不构成交谈。格瑞斯主张,谈话的进行需要所有讲话者之间相互合作。第二项原则与真实性有关。格瑞斯提出了成功交谈所必须遵守的四项原则或规则。格瑞斯原则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得到遵守的,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努力符合这些原则。

了解格瑞斯交谈原则,提升你的认知科学

人们要加工的相互联结的文本并不都是以书面形式出现的。我们可以将平时的交谈看作口头的、相互联结的文本例子。对交谈的研究是十分有趣的,因为它们的出现频率非常之高并且不像书面文本,通常会在较短时间的计划和修订下产生大量的语言。事实上,ClarkVan Der Wege(2002)认为:

运用语言的基本要素可在面对面的交谈中发现。交谈时讲话和倾听皆处于自然一般的状态之中。在此,研究者可以研究为什么说话者说了他所说的内容,以及听者又如何理解这些内容,并最终成为一种协同的联合活动方式……

问题是自发性的语言以及它们同背诵、大声朗读、听理想化的言语和其他形式的语言有什么不同,我们对此知之甚少。理解语言在其自然产生环境下的情形是心理语言学在诞生以来第二个百年中所面临的主要挑战(p.250)

我们已经看到人们在理解和产生语言时要遵守一系列语言学规则的例子。其中一些规则与声音组成单词,单词组成句子,甚至是观念组成意义有关。然而,许多研究者依然相信,为了更合理、有效地使用语言,尤其是在交谈中,必然还有另外一系列的规则:语用规则。

这里我们将探讨一些专门针对交谈的实用规则,这些规则被称为格瑞斯合作交谈原则(Gricean maxims of cooperative conversation,Grice,1975)。格瑞斯(Grice)认为,每个人在交谈时要做的不仅仅是产生音位、句法和语义上适当的言语。来看下面的“交谈”:

说话人甲:我刚听说乔今天升职了。这不是很好吗?

说话人乙:盐湖城位于犹他州。

说话人丙:不,查尔斯·达尔文是现代进化论之父。

说话人甲:34的平方根是什么?

说话人乙:巧克力冰激凌很甜。

这些对话有什么问题呢?请注意所有的句子都是“合法”的,而且是在多个层次上。每一句都符合音位规则,每一句的句法构成都很好,也都各有意义。但是,它们合在一起并不构成交谈。一个人所说的与另一个人所说的在内容上缺乏关联。通常在交谈中,每个人的言语都会与其他人说过的话或者是讲话者计划要讲的话有一定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讲,讲话者可以说是为另一个人的话语提供了语境。

格瑞斯(1975)主张,谈话的进行需要所有讲话者之间相互合作。虽然交谈中讲话者对他们要说什么、怎么说和什么时候说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但是他们还是要遵守一些约束或是普遍规则(G. A. Miller & Glucksberg,1988)。格瑞斯认为所有交谈中的人都会遵循“合作原则”。为此,他相信讲话者在交谈中会遵守如下4个特别的交谈“准则”或规则:

(1)量的原则(maxims of quantity):确定你所说的能提供必要的所需信息。不要提供过多不必要的信息。

(2)质的原则(maxims of quality):设法使你所说的每一句都是真实的。不要讲你自认为是错误的内容,不要讲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www.xing528.com)

(3)关系原则(maxims of relation):言语要有联系。

(4)规矩原则(maxims of manner):讲话要清晰,避免表达晦涩。避免歧义,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违背这些原则的交谈会使人明显感到古怪。例如,如果有人问:“你有没有手表?”然后你回答:“我有的。”你就违反了第一项原则。你没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你谈话的人一般不可能是在关心你有没有劳力士或其他什么牌子的手表,而更可能是想问时间。作为熟悉这一语言约定的成员之一,你应该能够明白这个问题实际是问时间,而且你能做出适当的回答。

提供过多的信息也有可能违背第一条量的原则。比如说,我的一些学生有时会请我与他们一起到学校食堂吃饭。当我们在确定午餐时间时,他们往往会问一些“我们在哪碰面”之类的问题,而我的回答应该是“到我的办公室来怎么样”而不是详细到“到我办公室门口来,我会站在门内27厘米的地方”。后面的回答听起来很奇怪,因为它太过特定。

第二项原则与真实性有关。一般来说,交谈双方都假定对方所讲的内容是真实的,至少讲话者认为是真实的。但在一些情况下,比如在说反话时,违反这一规则是被允许的。想象一下,和你一起上课的一个朋友错过了一堂课,他问你:“今天的课怎么样?”你可以回答,“太棒了!”即使这堂课平淡得像白开水一杯,如果你通过某种方式传递出不必对你的回答信以为真的话,你也完全可以这么说。转转眼睛,夸张的语调,或者是使个眼色这类行为都是对质的原则的违反,而本身就传达了一些信息——在这里是讽刺的幽默。如果你没有让听者明白你的回答并不是认真的,而只是简单地做出与事实相反的回答,那么这样的交谈就不会成功,而你的交谈对象就完全有理由抱怨你的交谈技巧了。

格瑞斯提出了成功交谈所必须遵守的四项原则或规则。

一贯违反量的原则或质的原则的人会被别人看作不合作或令人讨厌的,一段时间后,这些人可能发现要想吸引谈话伙伴会十分困难。一直违反关系原则,用不相干的话作为回答的人问题更大:他们很容易会被人看作古怪异常,而且这已经是最好的情况了。以下这段发生在两个大学生汤姆和乔之间的谈话很好地说明了这点:

汤姆(四下张望):嗨!乔,你看见过我的毛衣吗?

乔(笑着看汤姆):噢,一只热情的小松鼠

如果乔固执地违反关系原则,他或许会发现除了室友或朋友之外,将完全失去交谈的伙伴。

第四项原则,规矩原则通常支配你选择建立交谈的方式。一般认为讲话时你必须尽可能地口齿清楚,使用适合听者和符合当时语境的语言。另外,这一原则不允许你使用颠倒字母的行话来回答教授的提问,同样也不能用“专业的术语”来回答比你小的人。规矩原则也防止你使用冗长的发言(除非你是国会议员),并要求你在发言之前,至少要对想要讲的先进行一下组织。

格瑞斯原则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得到遵守的,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努力符合这些原则。一旦违反,讲话者明显是想要结束交谈,避免谈话或者期望听众能够理解违反的出现及其原因(Levinson,2000;Miller & Glucksberg,1988)。此外,虽说一般人毫无疑问都有意识地察觉到这些规则的存在,但就像大多数语言学规则一样,这些原则即使不能被人精确地表达,也能够被人以内隐的方式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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