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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主义的实践辩证法:人类进步的必然路径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哲学。显然,这一在实践中生成并作为实践过程而存在的辩证法,正是人类通过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不断改造,而从蒙昧走向文明、从必然走向

唯物主义的实践辩证法:人类进步的必然路径

1.实践辩证法的形成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是凭空出现的,它的直接理论来源之一是黑格尔唯心主义的辩证法。黑格尔基于对“方法”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的认识,把哲学本体论与方法论统一起来,建立了他的“绝对精神”运动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的基本特征,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这种了解方式,一方面使黑格尔辩证法在形式上具有了神秘性和荒谬性,另一方面在内容上却表达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显然,在现实性上,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既不可能是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关系,也不可能是一种纯粹自然的自在关系,而只能是为了在自然界中生存和发展下去的人类,通过对自然对象有意识地改造和把握,而在自身与周围世界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创生的社会历史性运动和社会历史性关系。

基于这样的分析,马克思洞见到黑格尔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7]

马克思所看重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并不是作为“宇宙的一般法则”存在的辩证法,尽管黑格尔辩证法的主体和承担者——“绝对精神”具有无所不在的宇宙性,但马克思认为,应当剥去的恰恰是这种无所不在的宇宙性,这样,人类基于劳动而生成和发展的“属人”的辩证法才能从黑格尔哲学中显示出来。对于马克思来说,问题显然在于:如何把辩证法由黑格尔式的精神的抽象性转变为实践的现实性。

与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哲学。费尔巴哈哲学不仅具有崇尚“人和自然”的感性存在和感性关系的“优越性”,而且不乏我们所谓的一般“客观辩证法”思想。例如,这个哲学认为,“自然界无始也无终。在自然界中,一切都是相互作用的,一切都是相对的,一切同时是结果又是原因,在自然界中,一切都是具有各个方面的和相关的”[8];自然界“是经过了一系列的发生和变化过程的”,“地球……只是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和变革以后,才达到现在这个状况”[9],等等。这些论点自然属于我们所说的以“联系”、“发展”为特征的“唯物辩证法范畴

然而,尽管费尔巴哈有这些“唯物辩证法”思想,但却没有关于人通过劳动、实践而自我创造,而与周围世界相互联系、共同发展的辩证观点,因而,他虽然懂得地球基于自然原因会发生变化,却不懂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并非只是“自然辩证法”自发地作用的结果,而主要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人们世世代代活动的历史的产物,是由个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构成的。

费尔巴哈哲学的这一根本缺陷,造成了他的哲学诸方面的非现实性、形而上学性。在认识论上,他不懂对对象不仅要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且更应当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不懂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在价值观上,他只是看重人对自然界的审美的静态直观,憧憬“类的平等化”和男女之间的“爱情”关系,却不了解在实践中生成着的具有深刻感受力的全面的人才是人的最大最高价值;在方法论上,他不懂人们对现实世界的真正把握及其途径,不是基于审美的静态直观,而是基于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活动,不懂“环境造就人和人造就环境”这一感性直观上的“二律背反”却能够在实践观点上得到辩证的解决。由此,“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10]

费尔巴哈的哲学悲剧从反面说明:人的“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对于人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并从而对于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来说,具有直接的本体论意义和真正的辩证法意义。不了解实践活动的这种意义,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者既不能发展其辩证法思想,又不能全面地、始终一贯地坚持其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因之所在。(www.xing528.com)

从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扬弃中,不难看出,以无产阶级的解放并从而以人类的解放作为自己神圣使命的马克思,研究前人的哲学乃至一切人类思想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实现这一使命的途径、条件和方法,从哲学的层次上说,就是要把握人类的安身立命之“本”。当马克思以这种价值取向和认知趋向作为尺度审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时,他的眼光就不仅自然地凝聚在他们关于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的论点上,而且能够透视他们哲学理论真正的“荒谬”和“缺陷”、“伟大之处”及“优越性”之所在,并作出合乎时代要求的评价与取舍。

由此,当马克思进一步提出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倒过来”以便拯救其“合理内核”时,就不是简单地把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倒”在一般唯物主义基础上,使其成为我们过去理解的客观的唯物主义辩证法,而是革命性地“倒”在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之上,将黑格尔的对人的“能动方面”、“抽象地发展”了的辩证法,转变为或者说重建为对人的能动方面现实地发展了的辩证法,即实践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现实的感性的实践活动”,具有全新的、真正“革命的”、“批判的”本体论意义、辩证法意义和价值观意义:作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这一辩证过程的实践,不仅构成了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最切近的基础,而且通过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而生成和发展着人类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解决着人类在前进道路上产生的一切观念的和现实的问题。

从实践的观点来看,人类不可企及的自在世界不是人的现实本体,与人类无涉的自在的辩证法也不是人的现实法则,实践扬弃了自在的绝对的本体,扬弃了自在的绝对的辩证法,却由此而不断地确立起人的现实的历史性的本体和现实的历史性的辩证法:在共时态上,实践形成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从而形成了自然—社会—思维这三界的相互区分和普遍联系;在历时态上,实践导致了自在世界向人化世界、人化世界进而向人的自主社会的转化与发展。显然,这一在实践中生成并作为实践过程而存在的辩证法,正是人类通过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不断改造,而从蒙昧走向文明、从必然走向自由的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辩证法。

实践及其辩证法的主体是人类,首先是人民大众。正因为如此,实践及其辩证法对于人类来说,其本体论意义才具有现实的特性,其辩证法意义才具有革命的特性,其价值观意义才具有人道的特性。从这种具有现实、革命、人道特性的实践活动及其辩证运动中,马克思不仅看到了人类光明的前景,看到了改造现存世界的现实的社会力量,而且在理论的高度上把握到了人类的根本和时代的精神,形成了崭新的哲学实践观。

马克思的哲学实践观的形成,不仅意味着一种新的方法论、一种新的认识论或一种新的价值观的出现,而且意味着哲学在世界观和方法论总体上对一切旧哲学的超越和革命,意味着马克思已经为人类找到了合乎规律、合乎目的的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大法”:实践唯物主义—实践辩证法。

不言而喻,实践唯物主义不能不是实践辩证法,而实践辩证法也不能不是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身的物质现实性和辩证过程性的二位一体,决定了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辩证法必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而且有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观的意义与功能的实践辩证法,不仅仅是对现存实践及其产物进行实证和辩护的理论,更主要的,它是对现存实践及其产物进行规范和批判的理论,因为实践辩证法是深刻地把握着实践的现实性、革命性、人道性并力求指导和推动实践走向人的自主自由活动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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