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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中级会计学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中级会计学

一、 应收票据概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三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将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四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这里也是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0.5‰交纳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0.5‰计收利息

二、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借方登记取得的应收票据的面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票款或到期前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本科目可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并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1. 取得应收票据和收回到期票款

应收票据取得的原因不同,其会计处理亦有所区别。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3-1】 2012年3月1日,华厦公司向常山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300000元,尚未收到,已向工商银行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常山公司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例3-2】 2012年3月15日,华厦公司收到常山公司寄来的一张3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为351000元,抵付产品货款。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常山公司 351000

贷:应收账款——常山公司 351000

在本例中,常山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抵偿前欠的货款351000元,应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3-3】 2012年6月15日,华厦公司上述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351000元,存入工商银行。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351000

贷:应收票据——常山公司 351000

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时,应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如果是带息应收票据,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3-4】 仍以例3-2为例,2012年6月15日,假设华厦公司没有收到常山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的货款。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常山公司 351000

贷:应收票据——常山公司 351000

2. 应收票据的转让

会计实务中,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通常情况下,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3-5】 承例3-2,2012年4月15日,假定华厦公司将上述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M7材料,该材料价款为1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M7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应收票据——常山公司 117000

三、 应收票据的贴现

企业收到商业汇票,如在票据未到期前需要提前取得资金,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交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一种融通资金的行为。在贴现中,企业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所用的利率称为贴现率,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息之差称为贴现所得。用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是带息票据,由于受票面载明的利率与银行贴现率的差异和贴现期的影响,其贴现所得与票面金额会产生差异,在会计上作为利息收支处理;如果是不带息票据,其贴现所得与票面金额产生的差异,在会计上作为利息支出处理。

1. 应收票据的贴现分类

(1) 带追索权贴现

所谓追索权,是指企业在转让应收款项的情况下,接受方在应收款项拒付或逾期支付时,向应收款项转让方索取应收金额的权利。带追索权贴现时,贴现企业因背书而在法律上负有连带偿债责任,这种责任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是部分的,也可能是全部的。

(2) 不带追索权贴现

不带追索权贴现时,票据一经贴现,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不可收回账款的可能性)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企业贴现所得收入与票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商业承兑应收票据的贴现带有追索权,银行承兑应收票据的贴现不带有追索权。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贴现后直接转销“应收票据”科目,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反映或有负债,而是将这项潜在的债务责任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2. 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

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过程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应收票据到期值(www.xing528.com)

其中,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是其面值加上按票据载明的利率计算的票据全部期间的利息;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

第二步:计算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到期值×贴现率÷360×贴现日数

其中

贴现日数=票据期限-已持有票据期限

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 约定在若干月后支付的(以“月数”表示)票据。

① 月末出票的,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日为到期日。例如:5月3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31日。

② 月中出票的,以到期月的同一日为到期日。例如:2012年5月2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20日。

(2) 约定在若干天后支付(以“天数”表示)的票据,应收票据的到期日计算为“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计算到期日。

① “算头不算尾”:7月份(31-18+1)14天,8月份31天,9月份15天,合计60天。

② “算尾不算头”:7月份(31-18)13天,8月份31天,9月份16天,合计60天,所以到达期日为9月16日。

第三步:计算贴现收入

贴现收入=到期值-贴现利息

另外,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如果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第四步: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贴现收入)

财务费用(贴现收入小于票据面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贴现收入大于票据面值的差额)

【例3-6】 2012年4月1日,华厦公司将2月1日开出并承兑的面值为200000元、年利率8%、5月1日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常山公司)向工商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0%。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带息票据到期值=200000×(1+8%×3/12)=204000元

贴现息=204000×10%×1/12=1700元

贴现所得=204000-1700=202300元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202300

贷:应收票据——常山公司 200000

财务费用 2300

【例3-7】 仍沿用上例,假定该票据为不带息的票据。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票据到期值=200000元

贴现息=200000×10%×1/12=1667元

贴现所得=200000-1667=198333元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198333

财务费用 1667

贷:应收票据——常山公司 200000

3. 已贴现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时

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时,应转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减少企业的银行存款或由于企业的银行存款不能足够支付票据款项,增加企业的短期借款负债,贷记“银行存款或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如果是带息应收票据,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3-8】 仍沿用例3-6为例,假定该票据到期不能收到款项。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常山公司 200000

贷:短期借款(银行存款)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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