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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周公治国理政的十大思想范畴及其意义

时间:2023-12-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尚书》有关周公礼学治国理政的十大思想范畴田文棠《尚书》最早叫《书》,汉代称之为《尚书》,即“上古之书”。综观《尚书·周书》各篇,有关周公礼学治国理念和管理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十大思想范畴:一、“明德”思想所谓“明德”,就是明“德治”之理,坚持“以德治国”、“以礼治国”的政治主张,将“德治”[1]思想真正贯彻落实到政治生活与社会实践中去,以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尚书》周公治国理政的十大思想范畴及其意义

尚书》有关周公礼学治国理政的十大思想范畴

田文棠

《尚书》最早叫《书》,汉代称之为《尚书》,即“上古之书”。《尚书》自成为儒家的经典之后,又叫做《书经》。其内容大都与政事有关,所以,《荀子·劝学篇》曰:“《书》者,政事之纪也。”《史记·太史公自序》也说:“《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

《尚书》实际上是我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是古代君王的文告和君臣之间的谈话记录。应该说,它的作者就是历代的史官。据文献记载,我国古代官府均设有专门记载君王言行的史官,《礼记·玉藻》称君王“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班固汉书·艺文志》也这样写道:“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也。”《礼记》与《汉书》虽然在“言”与“事”的分记上相互抵牾,但都认为《尚书》是古代史官记言的结果,或者说史官即是《尚书》的作者,这确毋庸置疑,因为《尚书》中的绝大部分篇章就是这样形成的。

从今存《尚书》五十八篇的编辑次序来看,其中《虞书》五篇,《夏书》四篇,《商书》十七篇,《周书》则三十二篇,分别以“典、谟、训、诰、誓、命”等六种文章体式,记录了距今四千年至二千六百多年间虞、夏、商、周几个朝代有关政治、经济、思想、宗教哲学法律地理、历法、军事等重大事宜,涉及领域范围甚广,不但为后来的《左传》、《史记》等史书的写作提供了珍贵的原始资料,同时也是研究我国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不可缺少的历史文献。

《尚书》自从被儒家学派奉为五经之首,并于汉代立为学官以来,就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备受推崇的一部极其重要的政治教科书。《尚书》的思想,特别是《尚书·周书》所记录的由西周时期辅佐武王、成王完成帝业的辅佐大臣周公姬旦,曾经全面系统、深入完整阐述发挥的,诸如“明德”、“慎刑”、“敬天”、“保民”等治国理念和理政思想,更成为一代又一代帝王将相安邦定国、士民工商修身待物的指导思想,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有着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综观《尚书·周书》各篇,有关周公礼学治国理念和管理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十大思想范畴:

一、“明德”思想

所谓“明德”,就是明“德治”之理,坚持“以德治国”、“以礼治国”的政治主张,将“德治”[1]思想真正贯彻落实到政治生活与社会实践中去,以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在古汉语中,“德”字含有以下几层意思:首先,“德”字与“得”字相通,是指人们随生而来的先天本性和自然欲求。例如:在《周易》中“德”字先后共出现过五次,都含有“得”字的意思,“恒”卦爻辞“恒其德”与“不恒其德”,就是指自然而得或不能自然而得的意思。其次,“德”字含有“升高”的意思,后来则引申出“品行”、“道德”等义。第三,又含有“恩惠”的意思。所以,古人往往将“德”字解释为“德,先天性行也”、“德,后天品行也”、“德,受人恩惠也”。实际上,“德”字既指人们随生而来自然所德(得)的先天人性人欲,又指人们因后天教化而成的品行和道德。所以,所谓“德治”,就是指包括帝王将相在内的各级统治者,应该用自己的美德和政德来治理天下,施惠于民,施教于民,使人们安居乐业,保障其先天自然人性欲求的基本满足。

这里,“德治”理念的主体就是以在位的君主及各级王公大人为代表的统治者,而“德治”理念的客体则是当时的奴隶、农奴、工商业者、平民等广大民众,正是这对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支配着德治理念和德治社会的发展方向,形成西周时期德治政治的基本框架

西周时期的“德治”思想,是从我国早期的“神道”或神文主义思想母体中脱胎出来的,它是针对夏商两个朝代政治暴虐的现实而提出的一种治国理念和管理思想。

西周初年,社会上出现种种民众庸常“大乱丧德”、“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的复杂局面,引起最高当权者的深思,召公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夏商两个朝代都曾得到上天的垂爱,今天却为何都灭亡了?那是因为他们“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2]。意思是由于他们寡恩缺德才丧失了天命。《尚书·泰誓》篇,也记录了周武王伐商之前,在其大会诸侯的誓师词中,对商王受的种种缺德罪行进行了揭露。他深刻指出:“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贪)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族灭),官人以世(任人唯亲)。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我们正是要“同心同德”恭敬地奉行“天威”,给他们以严厉的惩罚。

这里可以看出,西周的统治者除了用“天命”来召唤民众去剪灭商王朝之外,实际上并不一味地依赖上天,而是把敬修德行作为战胜敌人的思想武器。用周公的话说,就叫做“‘天不可信’,我道惟宁(文)王德延”(《尚书·君奭》)。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诸如此类的说法在《尚书·周书》中比比皆是。

周公的“德治”思想,基本上也是从主体方面提出来的,如“为政以德”、“重教慎罚”、“尊贤使能”等等,而且,特别强调最高统治者在个人道德方面的表率作用和榜样力量,即“位在德元”的巨大影响。就像后人所称赞的周公其人“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那样忠于职守、勤于理政的“敬德”和“敬业”精神,一直为人们学习的典范。

周公“德治”思想的根本要求,则是要对人民实行德治教化,就像保护婴儿一样保护人民的生命,保护人民的利益,必须处处事事以安民惠民为前提。周公在《康诰》一文中,反复告诫前去商墟治理卫国的康叔,一再要求他:

敬明乃罚。……若保赤子,惟民其康img1(养)……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无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img2(养)民。

意思是说,要谨慎严明你的刑罚。保护臣民,就像保护小孩一样,让臣民康乐安定。啊,努力吧!你这年轻的封,天命无常,你要小心啊!不要拒绝我的忠告,努力履行你的职责,敬慎地对待你的听闻,用安康的办法去治理老百性。在《尚书·康诰》等篇中,周公曾多次提出“用康民”,即用安康的方法去“养民”、“惠民”、“裕民”,使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类似周公这样的一些说法,此前人们可能也曾这样想过,但都没有像周公思考得这样深刻,这样周到,这则是没有任何可以质疑的。

对于周公的“德治”思想,《周易》“临”(卦十九),不但有着更加深入的理解,而且作出了新的解读和表达。该卦前半段所说的感化、诚和、忧宽,是指“德治”的政策而言;后半段所说的躬亲、明智、敦厚,则是指统治者img3的个人品质而言,亦即前半段说德治、后半段说人治。该卦“临”即有治理之义,是说作为臣子必须“受职于王,以临其民”(《国语·周语》),必须以“咸临”(德治感化)、“至临”(亲躬)、“知临”(睿智)、“敦临”(敦厚)的态度来面对百姓,而反对“甘临”即钳制压迫百姓。作者在周公提出“德治”思想的基础上,又加上了“知临”即聪明睿智用以治民,这是作者的新见解,对后世影响甚大。

二、“慎刑”思想

在《尚书·周书》的《多方》、《康诰》诸篇中,周公反复强调要“明德慎罚”,坚决反对鲁莽行事、不教而诛的暴虐行为,认为那是导致夏商两朝灭亡的主要原因。由此,整体看来,“慎刑”或“慎罚”思想乃是周公“德治”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慎刑”理念是与“明德”理念相互对应的一个重要的政治思想范畴。

《尚书·吕刑》虽然是西周晚期的作品,是吕侯针对周穆王初年滥用刑罚以致引起政乱民怨的社会现象而写的,其目的在于劝导穆王“明德慎罚”,制定刑律应采用中刑以治理国家。而这一思想正是对周公“德治”理念的最好继承和发展。文中有关“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的说法,是讲德教是第一位的,刑罚是辅助性的,不但对“德”、“刑”关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也对周公“德主刑辅”或“德刑兼顾”的德治思想进行了深入的阐释。

所谓“慎刑”或“慎罚”,在周公看来,就是在“德治”的前提下并不放弃刑罚,但要谨慎从事,要刑罚适中,狱官良善,要严格区分惯犯与偶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界线。在《康诰》一文中,周公在反复阐明“尚德慎刑”道理的同时,又具体规定了施行刑罚的五项准则及四条刑律的具体要求,为周初的法制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

有一种看法认为,周公的“德治”思想似乎是以道德代替法治,以空头说教代替制约机制的建设,以人格力量的感化代替有效性的监督,甚至视“德治”为万能的政治手段,一味地依赖德治而将其他配套的制约措施统统放在一边。这其实是对周公“德治”思想的一种误解,是将“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的“德主刑辅”或“德刑兼顾”的完整思想割裂开来的误解。按照这种看法,周武王死后,三监(管叔、霍叔、蔡叔)及淮夷联合叛乱,周公辅佐成王,率兵东征平定叛乱并彻底消灭殷商,就失去了必要的理论和政治根据;而且,东征后又杀掉武庚和管叔,流放蔡叔,分封武王同母少弟康叔为卫君,使其居河、淇间商墟之地,继续治理殷商余民,也就让人难以理解。恰恰相反,所有这些都正好说明周公“明德慎刑”思想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说明它是将“德治”思想与“慎刑”思想或“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的德治及法治巧妙结合的产物。对此作出片面理解,甚或重“德治”而轻“法治”的思想都是不确切的,应当予以纠正。

三、“敬天”思想

《礼记·表记》中有这样一段话:“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这就是说,由殷商到西周,在思想文化方面,人们经历了一个由尊神到尊礼、由事神到近人的发展过程。用周公的话说,就是经历了一个由“敬天恤祀”到“敬天保民”的发展阶段,说明周人“敬天”思想含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

首先,“敬天”思想含有“遵从天命”的意思。在西周统治者夺取政权前后,他们总是以“天命”、“上帝”、“神道”的名义来召唤民众从殷商手中夺取政权,而把自己说成是依据“天意”行事,用后世的话讲就是“替天行道”。按照周公在《大诰》篇中的讲法就是:“天惟丧殷,若穑夫,予害敢不终朕亩!”是说“天”想灭亡殷国,我就像种田的农夫一样,怎能不去尽力地完成田地工作呢!

于是,周人就用“革命”的办法,把原本属于殷人的“天命”夺过来据为己有;上天也就顺水推舟地加以承认,把统治下民的大权交给了周人。用召公的话讲,这就叫“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召诰》)。意思是说,皇天上帝已经改变了他的长子,结束了殷国的福命,于是,文王也就接受了治理天下的大命。以周公的话说,就叫做“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康诰》)。即上天降命给文王,灭亡大国殷商,文王也只有接受上帝的大命和殷国的疆土和臣民,并切实地施行德政。

上古时代就是这样来理解改朝换代的。在当时的统治者看来,其统治地位是上天安排好的,甚至连人们的生命都是从上天那里讨回来的,所以,人们必须安于“天命”,并切切实实地“顺从天命”,这就叫“敬天恤祀”。

其次,周公的“敬天”思想又含有“敬畏自然”的意思。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周人慢慢地认识到“惟命不于常”、“天不可信”、“吉凶由人”、“妖由人兴”及“民为神之主”的道理,对盲目信从上天的想法产生怀疑,认为最可靠的就是把文王的美德发扬光大。由此,周公在“敬天”的同时,又提出了“敬德”和“保民”的思想,这是从宗教神道主义统治的时代里透露出来的一缕人文主义亮光,昭示着未来社会政治生活的发展方向。后来春秋末年,郑国贤大夫子产有关“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的名言,第一次在中国文化史上将“人道”与“天道”作为一对相互对应的哲学范畴提了出来,也终于使“敬德”、“保民”、“天不可信”的种子结出了丰硕的思想成果。周公的“敬天”思想也就同时有着“敬畏自然”,并逐步认识了解自然世界和顺应自然世界的意思了。

四、“保民”思想

“保民”和“惠民”思想,是西周初年,周公等人面对极其复杂的社会矛盾,为了缓解广大民众与西周统治者的尖锐冲突而适时提出来的。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这一统治方针的调整,不但对延续姬姓统治具有深远的意义,而且同时也使民众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在《尚书》特别是《尚书·康诰》中,比较翔实清晰地记录了这一转变国策的思想轨迹。

商王朝的灭亡,固然是与民众逐渐从社会底层显露出来有关。据说周人的军队来到商都朝歌郊外的时候,殷人的阵地曾发生过奴隶倒戈的事件,这对西周的胜利确实帮忙不少。但在西周王朝建立之后,也使其统治集团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天畏img4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康诰》)。意思是说,上天辅助诚信的人,民情大致可以看出,但百姓难以安定,那是因为他们的心还没有安定下来,以致教导多次,仍然不能顺同。

在这种民心未定的情况下,如果继续无视广大民众的存在,全然不顾他们的合理要求,显然是很难行得通的。于是西周王朝适时调整策略,在重弹“敬天”老调的同时,又反复强调“敬德”、“保民”、“重民”、“惠民”的重要性,以此来缓解社会矛盾,求得王朝统治的平稳与安宁。所以,周公在《康诰》一文中,反复告诫和要求卫康叔:

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gǒu音苟)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

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乃其乂民。我闻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已!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应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这几段话的意思是告诫康叔:到了殷地,先要遍求殷代圣明先王用来保养百姓的方法,还要深刻思考殷商的长者揣度民心的明智教训,探求古时圣明帝王安定百姓的遗训。你去殷地要尽心尽力,不要贪图安乐,才可以治理好百姓。我听说:“民怨不在大小,要使不顺从的顺从,不努力的努力。”唉!你这个年轻人,你的职责就是宽大对待周王朝所接收、保护的殷民,也是辅佐周王朝揣度天命,革新殷民。

总之,要像保护“赤子”一样,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上。这是《尚书》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引出的一条有关重民和保民的深刻结论。在《无逸》和《多方》篇中,周公就用文王的正面典型与夏桀的反面事例来教导人们,要像文王那样穿着平民的衣服,从事开山垦荒、耕种田地的劳役。像他那样和蔼柔顺,善良恭敬,保护安定老百姓,爱护关心孤苦无依的人。他忙得没有闲暇吃饭,以求万民和谐。而夏桀偏重天命,不常重视祭祀,于是,上帝对夏国降下严令,就在这个时候,夏桀仍大肆逸乐,不肯慰勉人民,竟大行淫乱,大事杀戮,大乱夏国。……上天只好寻求可以做人民君主的人才,颁下光明美好的命令给成汤,命令成汤消灭夏国。这就是历史对夏桀不“重民”、“保民”的最好惩罚。

五、“贤人”思想

“建官惟贤,位事惟能”(《尚书·武成》),这是建官立政所要首先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贤人政治”或“选贤任能”,是政治清明的必要条件。夏桀与殷纣王之所以灭亡,正在于他们排斥贤人,任用暴虐之徒,以致引起社会大乱,失去了上帝的天命。所以,要勤政爱民,勤政兴国,就要注重贤人,寻求贤人,让贤人来管理政事。《尚书·周书》中曾多次提到的所谓“正人”、“俊民”、“老成人”、“耇成人”、“寿耇”、“先哲王”、“哲”、“彦圣”、“吉士”、“仁人”等等,其词义虽有差别,但与“贤人”的含义皆有所合,这些人就是政治清明勤政爱民的希望所在,也是由于“贤人政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所决定的。

从西周“克商”的历史经验来看,“奭邦由哲”、“建官惟贤”乃是取胜的重要条件。正是在文王、武王及一大批贤臣的共同辅佐下,“小邦周”才一步步壮大起来,最终取得了推翻“大邑商”的巨大胜利。因此,周公在《尚书·康诰》中就明确指出: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www.xing528.com)

意思是说,正是由于伟大英明的父亲文王能够崇尚德教、慎用刑罚,不敢欺侮无依无靠的人,善于任用那些可以任用的人,尊重那些可以尊重的人,畏惧应当畏惧的事,尊崇人民,因而在华夏开创了我们的活动区域,和我们的几个友邦共同治理我们的西部以“修我西土”。由此可见,任用贤人、实施“贤人政治”是何等的重要啊!

那么,如何长久地保持贤人的贤明品德不变,如何做到勤政爱民使民众的信任不变,除了如《尚书·洪范》所说坚持“无偏无党”、“无党无偏”、“无有作好”、“无有作恶”的中庸之道以外,还要能够接受别人批评,以真诚的态度修正自己的错误。正如周公在《康诰》中所说:“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立政》篇是周公还政之后告诫成王如何选拔任用臣下的谈话记录,必会更多地谈到贤人政治问题。周公要求成王,“时则勿有间之,自一话一言,我则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即对待贤人应时时关心,甚至一言一语。那么时间长了,我们终会有德才兼备的人,来治理我们的老百姓。所以,“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励相我国家”。千万注意不可任用贪利奸佞的小人,应当任用善良贤能的人。这里,其殷切的希望已经溢于言表。

六、“立政”思想

所谓“立政”,就是按照“官人之道”“设官理政”,任用贤人,勤政爱民,以求国家的长治久安。《尚书·立政》就是周公晚年对成王的诰词,其主旨在于“建立长官”,阐述“建官理政”的道理。周公东征以后,天下日趋安定,周王朝的迫切任务就是健全官吏制度,巩固胜利成果。在《立政》篇的诰词中,周公总结了夏、商两代设官理政的历史经验,并告诫成王必须奉行文王和武王“建官立政”的常法,任用贤人,重视“三宅”,即注重考察选择治民、治事、执法的“吉士”和“俊才”,让他们去管理国家有关事宜。自己却要集中精力,在加强军事力量方面多下工夫,并认真学习大禹统一国家的历史经验,从而为后来的“成康之治”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周公“建官立政”思想的核心在于崇尚俭朴、不贪酒色、兢兢业业、勤政爱民。这在《立政》、《康诰》、《无逸》、《多士》、《酒诰》等篇中都有许多精彩的论述。比如在《立政》篇中,他对夏桀、殷纣王荒淫败德、自取灭亡的暴虐行为进行了尖锐的批评:“桀德,惟乃弗作往任,是惟暴德,罔后。”意思是说,夏桀即位以后,不遵循以往任用官员的办法,而是任用那些暴虐的人,终于绝后。殷纣王也同样“德暋,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即同样不用上帝的大法,强行把刑徒和暴虐的人聚集在他的国家里,竟然用众多亲幸和失德的人,共同治理他的政事。这样的“建官立政”,怎能不失败呢!

在《尚书·无逸》与《尚书·酒诰》篇中,集中表达了禁止荒淫,反对酗酒误政的思想。因为这是有关勤政爱民、勤政兴国的大事。《无逸》一文开篇就说:“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接下来就从正反两个方面加以论述:殷王中宗、高宗和祖甲,在位期间勤勤恳恳,敬畏天命,一心一意地治理国家,所以能长久享有帝位,分别为75年、59年和33年。而祖甲以后的殷商君主,“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因而不能长居君位,数年而亡。再拿西周的先王太王、王季、文王等人来说,由于他们都能自我克制,严于律己,做事丝毫不敢马虎,尤其是文王,“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最终居君位50多年。从这一正一反的事例中可以看出,敬修德行,防止荒纵,乃是“建官立政”的根本。

周公之所以要发出《酒诰》,颁布戒酒之令,也是出于勤政爱民、建官立政的需要。相传夏代的杜康发明了酿酒技术,饮酒之风便盛行起来,殷商晚期,朝野上下已形成酗酒恶习,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由于周人是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走出来的,粮食馈乏,还没有饮酒的习惯。为了坚决反对酗酒风气,便颁布了戒酒令,《尚书·酒诰》就是这种戒酒行动的动员令。周公告诫分封于殷人旧居的卫康叔,酒绝不是什么好东西,“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意思是说,上帝降下惩罚,我们臣民平常大乱丧德,也没有不是用酗酒做口实;大小国家平常灭亡,也没有不是用酗酒作为罪过,可见它是败坏人民品德、导致邦家丧乱的根源,所以,圣明的文王就曾经明确告诉我们:不要经常喝酒,即使祭祀饮酒,也要有所节制,更不能喝得醉醺醺的。

七、“宗法”思想

周人之所以能以“小邦周”一举灭亡“大邑商”而崛起于渭上,建八百年基业,除了周人的艰苦奋斗、积蓄力量、结合与国、讲求战略的对策之外,更重要的是,周人能够利用和发挥族权制度和族权观念的巨大作用,以凝聚族群内部乃至其他方国、部族的各种力量。周人在取得政权之前,即“由公刘时代的氏族组织及族长权威的军事性移民集团,经过两次迁移,到太王王季时,已发展为以农耕为主,有宫室宗庙及比较制度化的政治组织”[3]。取代殷商之后,西周王朝除实行宗法性“父子相传”[4]的王位继统制度之外,又多次进行分封,将周王族的成员分封出去建立诸侯国,以蕃屏周室。所以,在《尚书·周书》中,多次出现诸如“宗周”、“宗人”、“宗礼”、“宗庙”等词,都含有“宗法”、“宗族”的意思。

周人的族权制度和族权观念,本源之于我国原始社会的氏族制度和祖先崇拜,后经较长时间的转化改制,才逐渐成为西周乃至春秋时期比较典型、比较严密、比较完善的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周公的宗法思想正是对这一族权制度和观念的继承和发展。

随着阶级社会的出现,随着私有制力量的发展壮大以及原始血亲关系在阶级社会的严重遗存,以父家长对权力与财富的继承为其基本特征的氏族制度,在夏王朝建立之后,又与“家天下”的王权制度相结合,遂使原始社会“天下为公”的时代内涵转变为“天下为家”的时代特征,即由古代的禅让制转变为夏王朝以后的世袭制。到了西周时期,特别是经过周公的继承发展,族权与王权的结合逐渐演化为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确定王权继承秩序和规定宗族内部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尊卑贵贱的等级区别。从此,犹如《礼记·礼运》所说:“大人世及以为礼”(以子继父为世,以弟继兄为及),王位的世袭和诸侯的分封,便成为宗法制度与宗法观念的重要内容。

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周公在“制礼作乐”的过程中,经过多次诸侯分封的实践,形成以区分嫡庶,首先确立嫡长子优先继承权为重点的基本规则,在宗族内部同样区分出大宗、小宗,区分出嫡出、庶出,以保证嫡宗子的特殊权力和地位。可以看出,这种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的核心正在于嫡长子的王位继承权和继承制。换句话说,嫡长子是当然合法的王位继承人和接班者,这是西周宗法制度,也是周公宗法思想所明确规定的一条基本原则。

周公姬旦,作为武王、成王时期的辅佐大臣,不但制定确立了嫡长子继承王位的宗法制度,而且也以身作则地忠实践行了这一宗法思想。写于西周初年的《尚书·金滕(音腾)》,以其可信的史料记载了周公对武王和成王毫无僭越之意的忠诚笃信。据该文记载:周灭商后二年,武王生了重病,周公即作册书向先王祈祷,请求替代武王去死。事后,史官将册书放进金属装束的匣子。武王死后,成王继位,周公摄政。“三监”却散布流言,说周公欲取而代之,中伤周公,并勾结殷商遗民背叛王家。周公遂领兵东征,一举平定了叛乱。但成王仍然怀疑周公。后来得知金滕之书,确属真实,方翻然觉悟,并亲自出郊迎接东征归来的周公。史官们记录了这件大事,所以叫做《金滕》。

以宗法思想为重要内容的王权政治秩序,发展到西周时期已基本成熟,并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后世君王所效法。自称“朕为始皇帝”的秦始皇,其先王秦孝公在支持商鞅变法之时,曾令“燔《诗》、《书》而明法令”,更有甚者,对“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可见禁绝《诗》、《书》的坚决态度。但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却仍对《尚书》中有关“嫡长子继承王位”的“宗法”思想大加赞赏,而且欲其“千万世,传之无穷”[5]。这里可以看出“宗法”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历史作用。

八、“一统”思想

《诗经》有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6]这是说西周时期已经形成了“天下一统”的政治局面。这里的所谓“一统”是指整个华夏区域接受周天子领导,成为西周王朝的“家天下”,或直接称之为“王家”。所以,周公在《多士》一文中,为了分化瓦解殷遗民,竟把殷商王室与西周王室称之为“王家”,说什么“惟我事不贰适(敌),惟尔王家我适(敌)”。意思是说,我们不把你们这些士人当做敌人,只把你们的“王家”当做西周“王家”的敌人。而且,周公在同一篇文章中指责殷纣王昧于天意,更何况说他能听从、考虑先王勤劳家国的训导呢?“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这里先王勤劳从事的明明是国家大事,却偏要说成是“勤家”,这分明是“家国一体”、“家国同构”观念支配下的说法,把“天下一统”说成是天子“王家”的“一统天下”。

在《尚书·武成》篇中,多次提到“大统未集”、“天下弗服”、“天下大定”及“垂拱而天下治”的西周王朝“一统天下”的立邦扩土历程,并说明了适时转变国策,实施“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列地封国,“重民五教”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该文告诉各诸侯国的大君和百官,我们的先王后稷建立邦国,开辟疆土,公刘则能够厚成前人的功业,到了太王,古公亶父时开始了王者的事业,王季(即文王的父亲)更勤劳王家。我的文考文王,能够成就王业,大受天命,安抚天下。大国畏惧他的威力,小国怀念他的美德。文王即位九年,统一天下的大业还没有完成,我小子(即武王)要继承文王遗志,征伐殷商以安定统一天下。

可以看出,西周王朝由建业灭商到“一统天下”,是由几代人来完成的,而这一代一代的王家首领,都有着“统承”联系即嫡系血统或血亲关系。这在古代来说,就叫做“统承先王、修其礼物”[7]。即由有着嫡系血统关系的后代君王来继承先王的意志和礼制文物,以保证其宗法关系绵延不断。这也是“一统天下”即由同一姓氏的嫡系血亲来担当君王去完成统一大业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统”思想,虽然具有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的含义,但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凝聚、人民的安定都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我们中华民族及其传统文化之所以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一直处于“天下一统”,不曾分离,不曾断裂,不能说不是与“一统”思想的延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关系。

九、“礼乐”思想

周公对后世留下的最重要的精神遗产,除了他一心为公、全身心地辅佐成王,毫不留情地平叛“三监”之乱以外,在天下日趋安定之时,又“制礼作乐”,为维护和巩固贵族的等级制度及宗法关系,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秩序的有条不紊而有章可循,亲自领导制定了符合其治国理念和管理思想的社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即社会礼仪规范和各种典章制度。

据后世儒家二传或三传弟子所著的《礼记》记载,周公在吸取殷商亡国教训和周人兴国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经礼三百,典礼三千”,其根本的目的则在于以礼仪形式来体现道德本原和宗法制度的亲疏等级关系,用以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地位。正如《礼记·礼运》所说,“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地;为礼不本于文,犹耕而弗种也”。这就是说,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礼,必须建立于忠孝仁义和“亲亲”、“尊尊”等道德成律的基础上。这种由孝敬再推及忠君,由人伦再推及君臣的礼仪制度的伦理本质正是由周公奠基而成。周公所反复强调的“明德慎刑”、“敬天保民”的“德治”思想,正是以“同心则同德”、“同姓则同德”为其政治理论核心。所以“德”字和“德行”在周公制礼作乐过程中就格外加以强调。

周公制定的礼仪制度,在外在的形式上,即礼仪分类上也有多种说法。《周礼·春官·大宗伯》有五礼之说,即“吉、凶、宾、军、嘉”五礼。《礼记·王制》又有“冠、昏、丧、祭、乡、相见”六礼之说。《大戴礼记·本命》则有“冠、昏、朝、聘、丧、祭、宾主、乡歆酒、军旅”九礼之说。但从历朝的礼制实际来看,“五礼”之说较为普遍,即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军礼摄不协,以嘉礼亲万民,以宾礼待宾客。《周易》“中孚”(卦六十一)也主张“五礼”之说,并对周公所制五礼逐一作出了形象的说明。其卦辞先用“豚鱼吉”,即古时行礼常用的“小猪”来泛指礼仪形式。接着爻辞便分说“五礼”:丧礼(即安神之虞礼)、宾礼(即饮之燕礼)、嘉礼(即唱婚歌之婚礼)、军礼(即田猎奔马之军礼)、吉礼(即用鸡祭天之祭礼)。文中先是简提燕虞二礼,然后用一首民歌代表婚礼,重点又讲军、祭二礼。用四爻分叙。因军、祭在古代是国家大事,故着重描写,军礼写克敌与狩猎,祭礼写两种祭品——人牲和鸡。事分轻重,写法别致。

至于周公制礼作乐的乐,也是礼仪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总体来讲,它可以“善民心”、“移风俗”,从而使“民和”、“民齐”,因为,在周代礼典的实行过程中往往配合着一定的乐舞歌曲。周公到底都作了哪些乐章,已难知其详,但周公作了歌颂武王伐纣、周朝开国盛典的《大武》和歌颂东征的《三象》则是比较肯定的。《吕氏春秋·古乐》云:“武王即位,以兴师伐殷……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首或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诗·周颂·武》孔疏也说:“《武》诸者,奏《大武》之乐歌也。谓周公摄政六年之时,象武王伐纣之事,作《大武》之乐,既成而于庙奏之。”由此可见其乐舞场面之宏大,气势之磅礴,和感之深都是非常可观的。

十、“维新”思想

《诗·大雅·文王》这样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虽然周人还没有将“维新”二字与“变法”之说连接起来,使其成为“变旧法以行新政”,从而推动社会不断前进的一种力量,但统观《尚书·周书》有关章节,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出周公和周人随着不断变化的形势即时转换治国策略的“维新”认识和思考。比如,《泰誓》和《牧誓》两篇叙述武王伐纣之时,周公及周人领导阶层,动员联合各诸侯邦国、统帅伐商大军,以“戎车三百”、“虎贲三千”,向朝歌进发用武力夺取政权,彻底剪灭殷商的盛况。但夺取政权之后,又迅速“罢兵西归”,实行“偃武修文”的治国方略,提出“以德治国”、“以礼治国”、“明德慎刑”、“敬天保民”的管理思想,并施行“建官惟贤,位事惟能”的贤人政治,以达“重民五教,惟食丧祭,惇信明义,崇德报功,垂拱而天下治”[8],即武王垂衣拱手而天下得到治理的政治目的。

特别在对待殷商遗民的政策上,周公采取了比较稳妥的办法,建立“新大邑于东国洛”[9]。让四方臣民与殷商遗民聚集到这里,并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商墟”,专职治理卫国,对殷遗民又实行“殷人治殷”的策略,使其弃旧图新,以“作新民”[10]。对于“三监”与淮夷的联合叛乱,则采取坚决平叛的方针,使整个局势很快得到控制。

在社会法制建设和移风易俗方面,周公也随着不断变化的新局势,在《康诰》、《酒诰》、《梓材》、《多士》、《无逸》、《多方》等文中,提出施行“慎刑”的五项准则和四条刑律的具体内容,并提倡戒酒、无逸、节俭朴素的生活作风,反对殷商时期遗留下来的群聚酗酒和打架斗殴的不良社会风气,对形成新的社会风尚和养成良好的社会习俗,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上述十大思想范畴,对周公礼学的治国理念和理政思想,基本作出了比较全面的概括,体现了周公礼学的文化内涵。正是周公这十大思想范畴,在中国文明史上曾经勾画出传统思想文化早期发展阶段的基本轮廓,也集中凸显了那个时代文明的一些基本特征。像淳朴的人文精神,神秘的敬畏思想,率真的人性观念,强烈的忧患与鉴戒意识,深厚的惠民理念,等等,都是人类在进入文明社会初级阶段所积累形成的一种朴素认识,虽然具有尚不完备、尚不成熟的一些属性,但却真实地反映了人类幼年时期的思想和愿望。因此,周公所创建的长安礼学及其辐射影响下的周、秦、汉、唐文化,乃是我国早期原生态中华文明或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它对后世的各朝各代以至现代的社会进步和发展,已经或正在发挥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注释】

[1]参阅姜建设注尚书河南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2008,52。

[2]《今古义尚书今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9页。

[3]许倬云:《西周史》,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9页。

[4]王国维:《殷周制度论》。

[5]《史记·秦始皇本纪》。

[6]《诗·小雅·北山》。

[7]《尚书·微子之命》。

[8]《尚书·武成》。

[9]《尚书·康诰》。

[10]《尚书·康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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