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婆达多诣佛索众与五法破僧
提婆达多名称远布,其时佛陀逐渐步入晚年,提婆达多开始策划做佛陀的继承人。公元前510年前后,他往迦兰陀竹园,诣佛索众。具载此事的仅六经,但均为早出者,较为可信。这些经典所记可略分作两种:第一种,提婆达多伺大众集会之时,从座而起,行礼而言,世尊年已老迈,寿过于人,为四众说法太过劳苦,现在你可以安享晚年了,把僧团付嘱于我,我当将护。佛陀说,我甚至不会把僧团交由舍利弗、目连领导,怎么会交给你这样一个“涕唾”之人呢?第二种,目连知提婆达多此念,诣佛告之,恰见提婆达多领着他的四个弟子(或五个弟子)将至,佛乃让目连回避,提婆达多至则作礼语佛云云,佛不允。
索众未果,提婆达多图谋杀佛取而代之。阿阇世王子给提婆达多人众,乃遣二人杀佛,为佛所化。复遣四人杀彼二人兼杀佛,如是八人以至六十四人,皆为佛所化,未能得逞。提婆达多见如是人等皆未能害佛,于是自登耆阇崛山,排石杀佛,导致佛脚趾受伤出血。据许多经典所载,约在此后不久,提婆达多又放醉象欲杀佛,为佛所降伏。
在索众、害佛诸事皆未能得逞之后,提婆达多考虑从修行的理论方法上创立自己的见解,从而达到破僧并领有大批徒众的目的。于是提婆达多与四同党,一名三闻达多(Samuddadatta),二名骞荼达婆(Khandadeviyaputta),三名拘婆离(Kokalika),四名迦留罗提舍(Katamorakatissaka),乃议破僧。佛典约七经八处详载了提婆达多“五法”,但这些记载中有相互抵牾或不一致之处,为方便讨论,兹列成“提婆达多五法对照表”。
从“提婆达多五法对照表”中可以看出,《四分律》等七经所载之“五法”,次序均不同,内容大多不完全相同,反而相互矛盾者居多。其中《四分律》和《毗尼母经》“五法”完全相同,而次序不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和《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同处较多,但第五法,《破僧事》云:“沙门乔答摩住阿兰若处,我等从今住村舍内,何缘由此?弃捐施主所施物故。”《萨婆多》云:“五不住兰若,受房生福故。”前者明确说应“住村舍内”,后者则仅云“不住兰若”,已是不同;前者云住村舍的原因是“弃捐施主所施物故”,后者却说“受房生福故”,显然两途。此外,《小品》第一法为住林中不住村中,又与《破僧事》、《萨婆多》截然相反。这些可说明,提婆达多之“五法”本身就是不成体系的,它具有极大的随意性。
提婆达多五法对照表
续表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载提婆达多云“我是大师,非沙门乔答磨,五法是道,非乔答磨所说八支圣道”,是将“五法”同佛陀所说之“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之“法”相提并论。佛陀在初转法轮时,便批评了苦行等各派的主张,提出了他的不苦不乐的“八正道”说。那么,提婆达多提出的“五法是道”,如果承认这还属于佛教的话,也只能是佛学的倒退,显然是与佛法相对立的[5]。此外,“五法”主要属于行为层面的修行,“八正道”则更侧重于思想层面的修养,两种理论的高下是明显的。
由上论,可以相信,提婆达多“五法”的提出,一定有着更深层次的背景。其一,可以明确“五法”的目的不是建立一种理论,而主要是为了破坏僧伽的方便。《五分律》载提婆达多申明五法的同时说:“此摩竭、鸯伽二国,人皆信乐苦行,我等行此五法,从者必多,足以破之。”显然可以说明其“五法”理论的投机性。其二,“五法”的提出与当时的外道不无关联。上述“五法”的“苦行”主张与外道六师之一尼乾子的主张相近[6],惟不同者,尼乾子同时强调了业报。《大智度论》说提婆达多屡次害佛不成之后,“与恶邪师富兰那外道等为亲厚,断诸善根心无愧悔”。《贤愚经》卷九《善求恶求缘品》亦云,提婆达多“疑畏受后报,时有六师,即往问之,六师便为说诸邪见,言:为恶无罪,为善无福。信敬心生,丧断善根”。《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云调达愁苦,晡剌拏安慰他说:“更无后世,谁任受之,作者、受者并成虚说”,调达遂决意“毁谤圣说,决生邪见,定断善根,但存此生更无后世”。前揭季羡林先生文据此强调指出,提婆达多在学说上持“但有此生,更无后世”,进而否定轮回说,并认为“专就学说而论,提婆达多代表的是唯物主义倾向,也许可以说是进步的吧”[7]。但事实也正如季先生所云,这是富楼那和末伽拘舍梨等外道所赞成的思想,否定前生后世的思想在佛陀的时代并不显得特出。由以上可见,提婆达多的学说应当是综合了当时外道六师极端强调苦行和否定业报之思想而形成的。就其渊源看,提婆达多的学说似乎不能给予过高的评价,而只能认为其“五法”为杂合外道思想的产物[8]。与佛陀对当时沙门思潮取“分别”和“中道”的方法不同[9],提婆达多选择了其中的两种极端思想作为自己的理论依据。《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九义净的注文,明确说到7世纪的提婆达多苗裔“所有轨仪多同佛法。至如五道轮回、生天解脱、所习三藏,亦有大同”,这表明提婆达多的所谓“进步”思想并未被其后世弟子很好地继承,因而提婆达多学说的体系性和严肃性是值得怀疑的。综上,笔者认为,印顺法师以提婆达多的破僧是佛教内部释族比丘与外方比丘之间对立的观点(详下引文),无疑是合乎原始佛教历史事实的;但同时还应该看到,提婆达多的破僧也是佛教与外道激烈斗争的反映。
问题还有另外一面,提婆达多接受阿阇世的供养,说明他本人亦非“五法”的彻底的实践者。再看聚集在其周围徒众的实际作为,他们也不可能真正实践这“五法”。《十诵律》卷四○和卷四一记载了包括偷兰难陀比丘尼在内的许多“助提婆达多比丘尼”犯戒之事,可作说明。《五分律》卷八等经典云,六群比丘自求美食,且尤其要求食奶酪或在市中自买鱼肉,与后来记载中的提婆达多派“不食奶酪”之五法和遗训不同,也说明破僧之“五法”是临机的。凡此诸犯戒之事,皆说明提婆达多最忠实的一批追随者,都不是其“五法”的真正实践者。因此,可以说,由于其本身的目的在于破僧、在于谋取僧伽的领导权,这一世俗的目的性便决定了提婆达多所提出“五法”的意义和价值不可能起到其本人所期望的那样彻底分裂甚或全面接管僧团的效果。
关于提婆达多“五法”的性质,还可以借《增壹阿含经》卷五《壹入道品》第五经中佛陀的说法得到更深入的认识。佛陀云:
其有叹誉阿练若者,则为叹誉我已。所以然者?我今恒自叹誉阿练若行。其有诽谤阿练若者,则为诽谤我已。
其有叹说乞食,则为叹誉我已。所以然者?我恒叹说能乞食者。其有谤毁乞食,则为毁我已。
其有叹说独坐者,则为叹说我已。所以然者?我恒叹说能独坐者。其有毁独坐者,则为毁我已。
其有叹誉一坐一食者,则为叹誉我已。所以然者?我恒叹誉一坐一食者。其有毁者,则为毁我已。
若有叹说坐树下者,则为叹说我身无异。所以然者?我恒叹誉在树下者。若有毁彼在树下者,则为毁我已。(https://www.xing528.com)
其有叹说露坐者,则为叹说我已。所以者何?我恒叹说露坐者。其有毁辱露坐者,则毁辱我已。
其有叹说空闲处者,则为叹说我已。所以者何?我恒叹说空闲处者。其有毁辱空闲处者,则为毁辱我已。
其有叹说着五纳衣者,则为叹说我已。所以者何?我恒叹说着五纳衣者。其有毁辱着五纳衣者,则为毁辱我已。
其有叹说持三衣者,则为叹说我已。何以故?我恒叹说持三衣者。其有毁辱持三衣者,则为毁辱我已。
其有叹说在冢间坐者,则为叹说我已。何以故?我恒叹说在冢间坐者。其有毁辱在冢间坐者,则为毁辱我已。
其有叹一食者,则为叹说我已。何以故?我恒叹说一食者。其有毁辱一食者,则为毁辱我已。
其有叹说日正中食者,则为叹说我已。何以故?我恒叹说正中食者。其有毁辱正中食者,则为毁辱我已。
其有叹说诸头陀行者,则为叹说我已。所以然者?我恒叹说诸头陀行。其有毁辱诸头陀行者,则为毁辱我已。
以上佛说十三段,略有复出,实际涉及八种头陀行:(1)阿兰若,(2)乞食,(3)一食,(4)着五纳衣,(5)持三衣,(6)冢间住,(7)坐树下,(8)露坐;最后一段总体表彰头陀行。将此处佛陀所赞与前列“提婆达多五法对照表”对比,可以发现,提婆达多“五法”中乞食、一食、着五纳衣、坐树下、露坐等项符合头陀行,而不食鱼肉盐酥乳、不住林中与佛陀所称赞的头陀行恰相违背。其中不食鱼肉盐酥乳一项乃极端头陀表现,不住林中一项则与头陀行决然违背,前者有八部经典记载,后者则只有一部经典记载,二者却同时在较早的巴利文《小品》中得到记录。这似乎说明,提婆达多“五法”提出的本质目的可能集中在这两项当中,一言以蔽之,是与佛陀赞赏的头陀行搞对立,走极端。但既然乞食等项均属十二头陀行中的内容,而且这些又恰恰是佛陀所格外提倡的,那么,提婆达多将它们归纳为“五法”又有什么意义呢?可以想象,提婆达多“五法”是一个历史的、变动的体系,推测他起初为了迎合佛陀,为了谋取教内徒众的信从,故坚持实践了头陀行,待他在教内外获得一定的威望和号召力之后,为了谋取个人的更大发展,遂走向了头陀行的对立面。
与上述提婆达多同党及助破僧者之破戒行为相关,为了达到破僧的目的,提婆达多于佛所说戒律和经典亦多所更动。所谓戒律“不制者制,已制者便开”(《摩诃僧祇律》卷七),自然是诸人破戒、破见的理论依据。
《四分律》卷四六等许多经典都提到提婆达多破僧的成功,有五百比丘跟随他别住到伽耶顶,但也说他很快就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舍利弗、目连复使僧和合。然而这种最为普遍的说法却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据上文所述,提婆达多本与舍利弗等大弟子一样具有自领众多徒众的资格,而“五百比丘”之字眼在不同地方的重复出现,似暗示了跟随提婆达多的比丘是相当多的。另外一些记载表明,即使不是提婆达多伴党的一般比丘,在听到佛说“提婆达兜愚痴专意,偏着利养,作五逆罪已,身坏命终,生恶趣中”的话之后,仍不能理解,并偷偷地告诉阿难自己的困惑,阿难语佛,佛唤比丘至,责曰:“汝不信如来所说乎?”比丘仍答云:“提婆达兜比丘者,有大神力,有大威势,云何世尊记彼一劫受罪重耶?”直到佛重新解释了一遍,这位比丘方才忏悔(《增壹阿含经》卷五《不逮品》第九、第十经)。
其次,有些记载还是透露了当日提婆达多破僧的“成就”。在几番劝诫未能阻止提婆达多之后,佛云:“提婆达多共伴四人,顺邪违正,从今已去破我弟子和合僧伽,并破法轮,有大势力。”(《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一五)而《贤愚经》卷九就有提婆达多“别僧两部”的说法,《佛本行经》卷六狱卒骂提婆达多云:“今始车裂汝,分以为两分,甫当裂汝身,八十六千万,汝坐诽圣众,别以此两部,故今裂汝身。”由于生世曾别僧为两部,故入地狱亦得将其裂身以为两分。
最后,东晋法显、唐代玄奘、义净西游天竺都曾目睹当时的提婆达多的信徒。王邦维先生曾援引《百一羯磨》及义净注文[10],并作出详细的分析。《百一羯磨》的“随党”、“非随党”,极可能正是《贤愚经》和《佛本行经》所说的“别僧两部”。的确,提婆达多派历经千余年仍得到传承,这多少可以说明当时提婆达多的破僧活动取得了一些成功。义净所见提婆达多信徒“恐人嫌弃,拒讳不臣”,可能正因为对提婆达多破僧成就的忌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