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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校史1998-2008:师资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

时间:2023-12-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师资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一、师资管理机构沿革1998年前,学校师资管理工作由两个机构分工负责。咸阳师范专科学校成为陕西省首批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的高等学校。8月底校党委批准了编制方案,编制共780人,其中专任教师384人,管理人员132人,教辅人员105人,附属单位140人,流动编制19人。

咸阳师范学院校史1998-2008:师资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

第一节 师资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

一、师资管理机构沿革

1998年前,学校师资管理工作由两个机构分工负责。人事处负责教师的招聘、调配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教务处负责教师的培训、进修和工作量标准的制定工作,教学科负责日常工作。为理顺师资管理工作,1999年、2004年先后将教师培训职责和教师工作量标准的制定工作划归人事处管理。“合校升本”后,自2002年3月,师资管理工作统归人事处管理。同年9月,学校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出台新的机构方案,人事处下设师资科,具体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师资管理制度建设

从1999年到2001年的3年间,学校全体教职工投入了全部的精力,积极进行“合校升本”工作。学校对师资队伍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了系统全面地分析,深入开展“咸阳师范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这项工作对全校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的认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升本”后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1年,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的文件精神,呈报了《关于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权的报告》,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学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资格。咸阳师范专科学校成为陕西省首批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的高等学校。为保证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实施,经2001年10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印发《关于成立咸阳师专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咸阳师范专科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本校高校教师资格的审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同时,出台《关于印发〈咸阳师专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合校升本”后,为了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加大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保证本科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实际,学校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2002年4月24日,院务会研究通过了《咸阳师范学院工作人员退休年龄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如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技术职务的女性人员,退休年龄可以推迟到60周岁,具有教授职务的人员退休年龄可以推迟到62周岁。随着师资队伍结构与数量的优化,根据省人事厅有关干部退休的相关规定,2004年6月29日院务会研究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务的人员,年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按时办理退休手续,不再推迟。

2002年6月21日,院务会研究通过了《咸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的暂行规定》,对各层次的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期和违约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2002年7月人事处根据两校合并后的实际情况,着手进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责的全员聘用制的准备工作。8月底校党委批准了编制方案,编制共780人,其中专任教师384人,管理人员132人,教辅人员105人,附属单位140人,流动编制19人。9月26日全员聘用工作全面展开,公布了岗位职数和岗位聘任条件;10月8日院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咸阳师范学院全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和《咸阳师范学院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10月9日学校召开全员聘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10月22日学校首轮全员聘用工作结束,全校共聘用了291名专任教师。这次全员聘用工作严格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淡化身份”的原则,准备工作扎实,宣传到位,全校教职工认识统一,聘用工作进展顺利。(www.xing528.com)

学校站在持续发展的高度上,提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2004年3月10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重点抓好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与培训工作。设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养与培训专项基金,制定科学培训计划,建立师资队伍建设终身学习机制与保障体系。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学科人才评价体系。加强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访问学者和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实行“柔性人才”政策,把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结合起来。近期目标是:到2007年使教师队伍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者达到40%,力争在5到10年内使每一位教师接受一次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

为了建立健全教师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2004年9月8日出台了《咸阳师范学院教师权益保护暂行办法》,从法律和政策依据、保护范围、教师的权利、教师的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表述与规定。重点是依法维护学校受聘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取工资报酬、津贴分配、职务晋升、住房、福利待遇、寒暑假休假、医疗、进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个人名誉、个人隐私知识产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等方面的权益,以及女教师的特殊利益。这标志着学校在依法办学进程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2005年4月13日出台了《咸阳师范学院新教师上岗暂行规定》,对把好教师入口关,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综合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5年12月12日出台了《咸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关于主讲教师资格的标准,出台《咸阳师范学院关于本科教学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规定》,对学校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要求、主讲教师职责及主讲教师认定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师范类学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需要,突出师范教育的特色,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结构现状和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2006年6月29日出台了《关于聘请中学知名高级教师担任教学技能课程教师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强化教学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断完善教师考核管理机制,2007年6月4日出台了《咸阳师范学院教学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规定教师或管理干部在课堂教学、教学管理、考试考务、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出现重大教学或教学管理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的制度。2006年4月30日出台了《咸阳师范学院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师资队伍多元化建设进程,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以专职教师为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模式,2007年3月28日出台了《咸阳师范学院外(返)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学校教师队伍数量的迅速扩大,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已成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2007年3月28日,学校出台了《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培养和推选教学名师工程,目的是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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