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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校史:学生管理办法的规范化实现

时间:2023-12-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使学生管理制度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学工部、学生处、团委专人负责,轮流值班,跟操检查,并将出勤情况及时通报各系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风建设情况的奖惩,促进规范化管理。

咸阳师范学院校史:学生管理办法的规范化实现

第二节 学生管理

一、学生管理制度建设

(一)学生管理制度建设

2002年“合校升本”后,学校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逐步修订和完善了学生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双十条)》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学生日常管理、奖评与违纪处理、贫困生资助等制度体系。由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牵头,将管理制度汇编成《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下发到学生手中。

为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加强和完善学生公寓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管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健康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2003年9月,学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了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各系成立了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参加的学生公寓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公寓管理工作。在该意见中,对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处(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系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公寓管理工作,公寓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例会制度、辅导员公寓值班制度、班主任联系学生宿舍制度等。此外还制定了公寓安全制度和公寓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度。

2006年9月,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对《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使学生管理制度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2007年9月,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学工部、学生处牵头对《学生手册》中有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增强了制度的可行性。2008年3月,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在《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学生违纪处分的权限、处理程序、材料要求、学生擅自离校的处理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

(二)学风建设与学生生活规范化管理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方式,从2000年起,学生管理部门从抓早操、抓纪律、抓考核做起,实施学生一日生活规范化管理。学工部、学生处、团委专人负责,轮流值班,跟操检查,并将出勤情况及时通报各系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风建设情况的奖惩,促进规范化管理。

“合校升本”以来,学校以学风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和完善学生一日生活规范化管理,由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牵头,各系配合,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早操检查小组、上课纪律检查小组、校园文明纠察队、公寓检查小组,分别由学生工作干部轮流值班带队,不定期开展学生生活学习规范化监督检查,按期总结评比,及时通报评比结果。各系部也成立相应的学风建设检查小组,对本系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从制度上严格要求,敦促学生养成“勤学善思,励志进取”的良好学风。

学校先后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咸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咸阳师范学院2007年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成立了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正、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系部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为成员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风建设工作。各系部也成立相应机构,全力抓好学风建设工作。学校实行学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层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年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确定系部党政领导为系部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系部党总支副书记为学风建设直接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为年级、班级学风建设责任人,分工负责学风建设工作,落实学风建设的各项任务。

学校坚持教育和管理并重的学风建设基本思路。通过入学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成才教育等,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针对学风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各系部通过举办学风建设动员会、学风建设宣传展、优秀学生事迹展、考研学子风采展、优秀学生经验交流会、学风建设座谈会等活动形式,培养学生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动力。

2004年起,学校以学风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完善制度,创新措施,强化建设,以优良的学风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下半年,在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冲刺关键阶段,学校制定下发了《咸阳师范学院2007年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并与各系部签订了《学风建设责任书》。在日常管理中周密安排,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人力强化学生一日生活规范化的监督检查,使学生的风纪表现有了明显的改观。学生管理部门还通过张贴或印发告示、温馨提示等,对学生进行风纪教育。成立学风建设检查小组,每周集中对学生早操、晚自习、上课纪律、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迎评促建工作。

(三)安全稳定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学工部、团委每年都要对全校学生思想动态进行摸底调查,充分了解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于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各系部也对学生个体思想状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疏导,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2000年,学工部、团委利用学期初座谈走访,进行学生思想状况摸底,结合深入揭批“法轮功”,揭批李登辉陈水扁台独”言行等活动,及时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精神以及共产主义信仰。

2001年3月,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大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会议精神,为杜绝群体性事故的发生,学校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学生管理部门和广大教师加强学生考勤、严格学生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力对学生公寓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学生实行双考勤制度。针对春季校园稳定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重申了确保有关春游和其他集体活动安全的纪律规定。

2002年,学校制定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利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重大政治活动、贫困生教育等时机,广泛开展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工作,搞好预防工作。针对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大、社会竞争激烈的形势,在每届毕业生离校前夕,学校加大安全稳定防范力度,一是做好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教育工作,引导和教育毕业生严守校纪,文明离校。二是加强安全检查,毕业生离校期间,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和各系学生管理干部采用轮流值班制,加强校园巡逻和宿舍检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在重大政治事件发生后,学校及时召开处级领导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学生的形势教育与稳定预防。截至2008年3月,学校未发生一起不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二、学生综合测评与奖惩

(一)学生综合测评与评优

学校坚持每年一度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对学生德智体诸方面进行综合测评,为各类评优树模提供依据。

2003年1月,学校在原《咸阳师范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测评及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规定学生综合测评包括品德测评、智育测评、文体测评和能力测评等四个方面。品德测评主要评估学生政治表现、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智育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效果;文体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及成绩;能力测评主要评估学生专业技能、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以及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四方面比重分别占15%、60%、10%、15%。2005年,学校对综合测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智育所占比重,专业课学习成绩在综合测评中的比例由原来的60%增加到65%,体现了教学中心地位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性,使得综合测评更具针对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为了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模范作用,学校加大对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表彰力度。1998年,学校出台了《关于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表彰办法》,规定凡在校注册统招的本专科学生(包括委培、定向、自费生)的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优秀集体的评选。2003年1月,学校制定下发了《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先进系评选办法》,从考评机构、考评内容、考评办法、奖惩办法、时间要求、考评纪律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2003年1月,学校制定印发了《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条例》《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表彰办法(试行)》。2005年7月,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将上述两个文件进行了修订,其中《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条例》修订为《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对“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特别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体育运动先进个人”等个人奖以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评选步骤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三好学生”改为“优秀学生”。每年10月份,由学工部、学生处牵头,对全校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单项活动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向更高层次迈进。2006年,学校制定了《关于对考取硕士研究生学生的表彰通知》,对考取攻读硕士学位学生给予大力表彰。2005、2006、2007年度,全校分别有35、58、130名考取各大专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生违纪处理

1998年,学校出台了《咸阳师专学生违纪处分条例》。2003年,学校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2005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学校对《处分条例》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办法》中规定了违反宪法、违反法律、打架斗殴、赌博、破坏校园管理秩序、违反社会风纪、利用计算机网络侵犯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者、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弄虚作假、剽窃成果、违反考勤纪律等十八种给予处分的违纪情况和处分权限、处理原则和具体实施程序。2007年7月,经院务会研究,对学生违纪的处分权限进行了调整,警告处分权限下放到各系部,由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记过、留校察看、严重警告处分权限放在学生处,由学生处处务会议审定;开除学籍报学校院务会审定。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现以人为本、以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于2005年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规定,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决定或者违规、违纪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申诉委员会设主席和副主席,主席的职权为:决定是否受理学生申诉申请;召集和主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在委员会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委员会主席缺席时,由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代行上述职权。截至2008年3月,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申诉委员会受理违纪学生申诉案件1件。

三、贫困学生资助工作(www.xing528.com)

(一)贫困生资助的制度建设

学校不断加强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1998年,学校出台了《咸阳师专勤工助学工作实施意见》,从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到制定勤工助学的方法和途径、报酬及经费来源等都作了明文规定。

2002年,学校党政联合决定,设立“咸阳师范学院帮困助学基金”,成立基金委员会,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帮困助学基金章程(试行)》,该章程规定:帮困基金是对国家助学贷款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性资助贫困生就学主渠道的补充。帮困助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帮困基金的筹措、发放、审核与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帮困基金经费的来源:一是社会团体、企业及校友捐赠;二是国内外友好人士捐赠;三是校内各部门及全校师生员工捐赠;四是帮困基金的银行利息;五是其他方面的资金来源。基金经费列入学校帮困助学基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2002年,学校在学生处下设助学贷款办公室(科级建制),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贫困生管理、教育与资助工作。各系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牵头的贫困生认定与资助领导小组,负责资助政策的具体落实。2007年10月,根据上级关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原助学贷款办公室改名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由1人增加到3人,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原来只负责贫困生的认定、勤工助学、助学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业务更加专职化、科学化。

2003年1月,学校制定下发了《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2007年,学校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咸阳师范学院贫困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贫困生资助制度体系,有力地保证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贫困生的认定

《咸阳师范学院贫困生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由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各系部配合,对全校所有贫困生和特困生资格进行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建立贫困生档案,以利于勤工助学、助学金发放、社会资助推荐、绿色通道办理等,为资助贫困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贫困生资助的措施及成效

一是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每年拿出应收学费的10%用于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校内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单项先进个人奖学金等5种奖学金,奖励覆盖面占学生总数的35%。同时,学校每年对贫困生发放困难补助,资助面达到11%,资助总金额达37万多元。

二是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首先,助学贷款办每学期积极与校内各单位联系,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生勤工助学。近年来,每年在校内开设勤工助学岗位1 900多个,安排贫困生勤工助学3 500多人次,发放校内勤工助学酬金近百万元。其次,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成立家教服务中心。依靠师范院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积极为贫困学生介绍家教,每年有2 000多名学生承担学校周边中小学生各科的家教辅导工作。第三,积极开拓校外市场,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2005-2007年,经团市委搭桥,咸阳“金船投资有限公司”经理结对资助学校贫困生1名。经多方努力,咸阳市“老虎餐饮有限公司”为学校贫困生长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至2007年已提供了25个勤工助学岗位。第四,积极争取海内外社会福利慈善机构的资助。2007年5月,经咸阳教育局牵线,香港孔庆荧基金会董事孔桂仪女士等4位香港、新加坡友人来校考察资助贫困生,学校共有33名贫困生获得4万元的资助。同年8月,学工部、学生处积极争取,3名贫困生受到陕西省慈善基金会的资助。第五,每年入冬季节,为贫困生发放冬寒补助,学校平均每年发放冬寒补助30多万元。

三是合理利用贫困生帮困基金,截至2008年3月,全校共筹措帮困资金11万元,每年有10余名特困生受到资助。

四是积极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2005年5月,全校502名学生共贷款2 861 500元。2006年5月,一次性上交学校承担风险金额114 460元。2007年8月,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学校与中国银行咸阳分行联系并签订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协议,为贫困生开展贷款业务。

五是开通“绿色通道”,解决贫困生入学问题。为使贫困大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从2005年9月起,学校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处,印制《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审批表》,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暂时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全部办理缓交学费的手续。2005-2007年,全校有700名贫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了入学手续。

在搞好贫困生资助的基础上,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对贫困生开展人文关怀和爱心互动活动,体现党对贫困生的关怀,塑造贫困生自立、自强、自尊的精神风貌。一是设立了贫困生心理咨询与服务工作室,由教育科学系专业教师具体负责,定期对贫困生提供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看待贫困,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增强学习动力。二是通过座谈会、节日慰问等形式,建立校领导、职能部门与贫困生沟通了解渠道。学校每学期召开两次贫困生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寒暑假或“五一”、国庆长假期间,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都要对在校勤工助学的贫困生进行慰问。每年春节,学校都要为留校贫困生免费提供年夜饭,进行节日慰问。每逢中秋节,学校为在校大学生发放月饼,体现对贫困生的关怀。三是开展为特困生爱心捐助活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对特困与急困的学生,学生管理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倡议广大师生员工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帮助这些学生渡过难关。2006年,外语系2004级本科3班学生张卫亭不幸身患急性白血病,学工部、学生处、团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发出爱心捐款倡议书,全校师生踊跃捐款3.5万余元。由于救治及时,张卫亭转危为安,得到了康复。

四、学生骨干的培训与使用

为了不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提高学生教育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学校重视学生骨干队伍建设。主要是抓好四个环节,即选拔好干部、管理好干部、使用好干部、教育培训好干部。

(一)学生干部的选拔

学生干部换届与选拔工作由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统一安排,一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学生干部主要包括校学生会、系分会、团总支、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此外,还有大学生自管会、大学生公寓自管会、学生社团等群众性组织的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换届时,在选拔的基础上,逐步采用公开竞聘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管理上,主要抓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学生干部考核要听取服务对象、主管教师和相关领导的意见,把考核作为评判干部优秀与否的重要依据,每学年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在使用干部方面,强调要用学生干部之所长,发挥每个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学生干部的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学校建立了校系两级学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和教育。校级学生干部培训和教育一般安排在每学年开学之前,主要对学生会干部、系分会和团总支主要干部、班长和团支部书记进行集中教育与培训。培训会由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政治理论教育、工作方法与技巧讲座、工作经验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校级学生干部培训会后,由各系党总支主持对本系部学生分会、团总支、班团其他学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此外,学校还定期对学生党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分别由组织部和学工部、团委组织。在培训中,结合时代特点和学生干部的实际,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创新。如重视对学生干部心理咨询和社交礼仪知识培训,增加了同兄弟院校学生干部交流的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学生干部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锻炼能力,服务同学。

2000年3月和8月底,学工部、团委先后两次举办学生干部培训会,分别邀请学校领导、西北轻工业学院刘宗元副教授为学生干部作报告,教育学生干部把握时代脉搏,充分完善自我。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的安排部署,为培养当代青年马克思主义者,2007年6月,学校选派3名学生干部参加了由团省委主办的陕西省学生骨干培训学校的首期培训班培训。

(三)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骨干在各项活动中的带头作用

一是健全学生骨干组织,优化管理体制。在原有学生骨干组织的基础上,2002年10月,学校成立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经各系推荐,图书馆、学工部、团委研究决定,成员由热心图书馆工作的13名优秀学生组成。晁江辉同学任主任,副主任由赵庞和张刚担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由校学生会干部和系优秀学生干部组织,在学工部、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副主任均由学生担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下设早操检查队、公寓检查队、校园精神文明纠察队。学生自律委员会等组织的成立与活动,充分发挥了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促进了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是发挥党团干部的作用,不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大学生教育和管理中,学校充分发挥学生党团干部的作用,使其在各类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开展班团活动、社团活动、宿舍活动,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学习生活中。

三是发挥学生骨干在学生教育与管理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重视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通过学生主要干部列席教代会等重要会议、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等形式,搭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许多系部吸收学生直接参与到学生教育与管理中,如中文系、数学系从2003年起施行“班主任助理”制度。“班主任助理”由高年级学生干部担任,主要协助班主任对新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引导和管理。这一典范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促进了系部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

四是发挥学生骨干在校园文化中的独创性和青春活力。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学校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鼓励他们主动策划切合自身特点、体现时代精神的文体活动,如“女生节”“社团巡礼”等活动都是由学生自己设计和实施的特色活动,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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