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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实务

时间:2023-12-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现场安全检查,要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整改排除,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整改措施。

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实务

3.1 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职责

汽车运输企业必须建立以行政第一责任人为中心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承担监督、检查的直接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领导、督促、检查责任,员工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落实安全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在制订和落实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要督促、检查本企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及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全面落实全体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现场安全检查,要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整改排除,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整改措施。单位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力量抢救,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及时上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要教育所有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做好相应的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防范工作。

安全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对安全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考核制,纳入年终的总体评比及绩效考核。企业应对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破安全控制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应追究责任,予以处理。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由企业法人任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企业党委(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团委书记、安全监察处(科)长及生产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并应定期开展活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企业的重大安全问题。

(2)安全监察科(处)工作职责(www.xing528.com)

安全监察科(处)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起草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随时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同时,安全监察科(处)也是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内容是安全监督。安全监察科(处)要以专职监督为主,同时依靠广大员工,密切监视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灭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管重罚。

安全监察科(处)监督工作的重点为:各基层单位及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法规、企业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对生产现场安全监控、检查情况,对全员安全责任制、奖惩制度和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员工安全学习、培训教育及安全应急演练情况,配合工会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情况,特殊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生产设备、车辆安全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3)安全监察监督方式

每月由安监部门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大检查;专业人员经常到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抽查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现象;抽查下属单位安全活动记录、自查自纠记录资料;收集来自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的信息反应。

(4)安全监察科(处)主要权力

为保证专业安全监察工作有力,必须要给予安全监察部门一定的权力配套。安全监察科(处)主要权力有:对下属部门及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对违章行为有权处罚;对驾驶员技术和资格有权审定;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有权建议;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职工有权建议奖励;对安全措施经费有权合理开支;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时有权紧急停产;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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