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安全状况分析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安全状况分析方法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标志着我国交通安全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目前的管理架构是: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全国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管理范围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等,而公路部门则负责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等。

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安全状况分析方法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系统管理体制有过两次大的改革,一次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交通部将105个城市的交通监理移交公安部改为警察管理;另一次是1986年10月国务院交通系统决定将交通监理机构成建制划归公安部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标志着我国交通安全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

目前的管理架构是: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全国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管理范围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等,而公路部门则负责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等。尽管在制度安排上有主观趋优的一面,但与美国、英国发达国家比较存在以下问题:

1.我国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缺乏一个强有力协调机构的统一领导,以致不能很好地整合管理资源,没有形成合力

2.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社会法制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人们法制观念淡薄,还没有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的威严,在执法和守法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较为突出。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划分欠科学,执法主体权责不够明晰。表现在部门间有分工但配合不默契、协同执法不力,既有受利益驱动,部门管理职责越位的现象,也存在推卸责任、互相推诿扯皮的问题。(www.xing528.com)

此外,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法、手段滞后于我国快速发展的公路运输形势。我国大多数地区采取的管理方式仍是以人工管理为主,主要通过警察执法权威纠正交通参与者行为,手段单一,主要是以罚代管的经济管理手段。

从主观上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处于经验型、低水平的层次上,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管理方法落后、科技含量低,极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

从客观上讲,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交通需求旺盛,交通供需矛盾加大,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备,平面混合交通的通行模式短期内得不到改善,这都需要交通安全管理方法与手段的不断创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