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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手册:申报资料和审核要求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者实施方案应该充分体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组成部分。

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手册:申报资料和审核要求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申报资料要求及审核规定

为确保国家和地方财政奖励得到合理、合法、安全有效的使用,国家和地方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申报资料和审核规定都作了具体的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节能服务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具体申报格式及要求由地方确定。

(一)北京市规定

1.合同备案

项目合同签订后,节能服务公司将项目合同报送公共服务平台审核、备案,公共服务平台核查项目合同的完备合规性。

2.资金申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节能服务公司可按照规定,向公共服务平台提出财政奖励资金和诊断补贴申请。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可组织项目集中申报和推荐。节能服务公司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包含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情况、项目采用的节能技术和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项目实施后的经济环境效果评价;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

(3)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合同原件;

(5)合同节能量3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项目,需要由有资质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

(6)是否享受其他政府资金补助等需要说明的问题;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上海市规定

1.项目备案

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的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是通过国家或上海备案审核的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在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3个月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合同能源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备案。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上海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表。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者实施方案。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备案的项目要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项目支持条件。不符合的项目不予备案。

2.项目申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且正常运行3个月,经合同双方验收后,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管理机构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表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格式可参考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报告(见表6-1)。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者实施方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者实施方案由节能服务公司撰写,是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的必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者实施方案应该充分体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组成部分。

(4)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合同。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需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

(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验收报告。对年节能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者财政奖励金额超过50万元的申报项目,应当按《上海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沪发改环资[2010]052号)等规定,委托本市通过认定备案的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表6-1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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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审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规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审核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和合同进行审核,并确认项目年节能量。

现选编上海市关于项目审核采取的主要流程及北京市对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以供读者在实际操作时参考。

(一)上海市审核采取的主要流程(www.xing528.com)

经过备案的项目在竣工后需要正常运行3个月,经合同双方验收,达到合同目标节能量后,节能服务机构凭备案编号及密码进行网上申报。申请单位需在网上填写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文件:

(1)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表和申请报告;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者实施方案;

(3)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合同;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验收报告;

(5)节能服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需要提供的其他证实资料。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表和申请报告相关模板可在申报过程中直接下载或从www.emcsh.org下载。

(二)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对项目的审核

1.主要审核内容

根据国家规定,主要审核内容有: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财政奖励支持对象、范围以及支持条件和合同进行审核,并重点评审项目节能量。

2.第三方审核

对年节能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者财政奖励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必须委托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出具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报告。

3.提交内网进行审核

(1)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对初审通过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市经信委资金管理平台报送市经信委内网。对于委托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的项目,将节能量审核报告一并提交内网。

(2)对于进入内网的项目,经信委节能处将联合经信委综合规划处聘请专家进行网上背对背审核。待经信委审批后,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将项目审核结果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审定,并制作《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联合审定意见表》,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4.项目审定和资金拨付流程

(1)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一定的审核经费,用于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项目评审、节能量审核等工作,具体额度可参照中央财政经费安排标准确定。

(2)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将项目审核结果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审定。

(3)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联合审定意见,向市节能减排办申请财政奖励资金计划。

市经济信息化委依据市节能减排办下达的财政奖励资金计划,向市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函。市财政局收到拨款申请函后,依据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财政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三)北京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2009年6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投资补助和节能量奖励的方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扶持。这是全国在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首次出台的相关政策,引起了节能产业界的普遍关注。为此,受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委托,按照“程序简、效率高、流程清、操作顺”的原则,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建立了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节能服务机构和节能量检测机构为支撑,以节能量审核为重点,严格项目审核评估,确保政策实施效果和质量,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快发展。

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后,报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奖励项目和金额。

公共服务平台对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齐全。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本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节能规划、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

(3)项目的节能量审核报告及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的第三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4)核实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数据。包括项目单位、建设地点、项目能耗、改造内容、技术方案、项目投资等。

(5)项目单位与被改造建筑或能源系统的所有权关系证明。

(6)节能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等证明材料及国家、北京市备案情况。

(7)申报项目合同的真实性、完备性、合规性。

(8)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合理性等。

(9)项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

(10)项目的工程量结算清单。

(11)采用的节能技术、评价项目选用的主要技术方案、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是否先进适用。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情况。

(12)是否享受其他政府补助等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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