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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视野中的鲁迅:直击惨淡人生

时间:2024-0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四”时期,鲁迅批判中国传统善的文学观而倡导恶的文学观,几乎在作家论、创作论与鉴赏论等方面全面开花。但是,鲁迅否定善的文学而推崇恶的文学,也使他否定知足而推崇不满。[10]因此,鲁迅让中国作家取下假面,不再自欺,“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学的悲愁哀伤对于社会仅仅是一种“善意”的批评或讽谏,而缺乏破坏性,那么,鲁迅所呼唤的恶的文学则要具有破坏性,无论作家是多么颓唐绝望。

跨文化视野中的鲁迅:直击惨淡人生

人们对鲁迅美学文艺思想的研究,总是强调其“善”的一面,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鲁迅在第一篇美学与文学论文《摩罗诗力说》中,就否定了“无邪之说”而推崇“恶魔诗力”。“五四”时期,鲁迅批判中国传统善的文学观而倡导恶的文学观,几乎在作家论、创作论与鉴赏论等方面全面开花。因此,讨论鲁迅的文学观而绝对不能忽略其中恶的成分,因为这是鲁迅之为鲁迅文学观的特色所在。

鲁迅认为,恶的作家首先应当具有一种对传统与现实不妥协的怀疑精神、批判精神和否定精神。因为对事物肯定的善,往往会导致保守与因循守旧,而对事物否定的恶,才会导致对现状的超越而使历史进步。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认为“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学在“性本善”或“善即美”的旗帜下,却向来以肯定性特征为主流。孔子就推崇“尽善尽美”,让人们“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认为《诗经》可以用“无邪”来概括。孟子在“尽心”、“知性”,进而“知天”的逻辑之下,更让人们发挥主体内在的善性,而无求乎外。虽然从司马迁到李卓吾,其“发愤而作”的理论具有否定性的恶的成分,然而,这并没有挡住“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文学主潮。在叙事文学中,善意的否定最终被淹没在千篇一律的肯定之中,这就是结局的大团圆。所以鲁迅认为,具有否定性和破坏性的悲剧和喜剧不会在中国产生,因为中国人有一种求全、求美、求善、求肯定的“十景病”。鲁迅对大团圆和十景病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呼唤中国出现具有否定批判精神的恶魔式的“轨道破坏者”:“中国如十景病尚存,则不但卢梭他们似的疯子决不产生,并且也决不产生一个悲剧作家或讽刺诗人。”[1]重要的是,鲁迅让作家建立一种反思批判的精神。他说:“不论中外,诚然都有偶像,但外国是破坏偶像的人多,那影响所及,便成功了宗教革命,法国革命,旧像愈破坏,人类便愈进步。”[2]鲁迅甚至认为,外国人对中国旧文明的赞赏,其实是让中国人保持现状而不求改革,使中国成为他们恣意享乐的乐土,所以他深深“憎恶那些赞赏”[3]。鲁迅认为,作家作为“国民精神的前途”的引导者,就更不应该满足现状,而应该成为叛逆的猛士,成为“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否则,“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4]

批判与否定根源于不满,然而,在张扬肯定性与善的文化的中国,知足却成了美德。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5]于是,“知止不殆”、“知足常乐”就成为中国人的做人准则。但是,鲁迅否定善的文学而推崇恶的文学,也使他否定知足而推崇不满。在鲁迅看来,“不满是向上的车轮”,“多有不自满的人的种族,永远前进,永远有希望”[6]。因为满足于现状,“无问题,无缺陷,无不平,也就无解决,无改革,无反抗”。只有那些不满于现存秩序的作家,才会创作出于社会进步有益的作品来。鲁迅特别强调作家是感觉灵敏的先觉者,较之一般人对现状的不满应该有更强烈的感受。鲁迅认为,19世纪之后不满于现状的文学才兴盛起来,作家“对于社会现状不满意,这样批评,那样批评,弄得社会上个个都自己觉到,都不安起来”。等到迫害他的社会在后来承认了作家的先知,作家又对新的现状不满。所以鲁迅说:文学与革命倒有不安于现状的同一,“世间哪有满意现状的革命文学?除了吃麻醉药!”[7]

既然“知足者常乐”,那么不知足者就要常悲苦。鲁迅对不满的推崇,使他像尼采一样肯定人生的痛苦。在鲁迅看来,越是觉醒的人就越感到痛苦:“苦痛总是与人生联带的,但也有离开的时候,就是当熟睡之际。”[8]所以鲁迅推崇外国文学的“活人的颓唐和厌世”,而批判中国文学僵尸的乐观”。[9]中国小说与戏曲中的大团圆结局,的确像有些人说的,是一种善良的愿望与理想。而鲁迅对大团圆与十景病的批判正是要打破这个愿望与理想之梦,睁了眼看取人生的苦痛,不能以愿望取代现实。所以在善男信女们眼里善良的愿望,在鲁迅这个恶魔眼里却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鲁迅说,在中国,“文人究竟是敏感人物,从他们的作品上看来,有些人确也早已感到不满,可是快要显露缺陷的危机一发之际,他们总即刻连说‘并无其事’,同时便闭上眼睛。这闭着的眼睛便看见一切圆满……”[10]因此,鲁迅让中国作家取下假面,不再自欺,“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固然,这可能使作家极为痛苦,但是鲁迅认为,诗人是苦恼的夜莺艺术是苦闷的象征。

当然,中国的传统文学理论也讲“诗可以怨”,“诗必穷而后工”。沿着这个路线,可以阐发出中国文学的悲剧精神。但是“和”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最根本的观念,在承认哀伤的感情比欢乐的感情更能打动人,在肯定诗人可以发泄不满的同时,又强调这种感情的发抒要有一个度,而这个度就是不能对现存的社会伦理秩序有破坏性。《中庸》认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因此,所谓“中和之美”,就是“以礼制情”,“以道制欲”,就是“发乎情,止乎礼义”。所以鲁迅认为,在中国文学中,即使反世俗怀疑天的屈原,其放言无惮诚然“为前人所不敢言”,但是他并没有以反抗挑战的恶魔雄声打破中国的中和之美。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学的悲愁哀伤对于社会仅仅是一种“善意”的批评或讽谏,而缺乏破坏性,那么,鲁迅所呼唤的恶的文学则要具有破坏性,无论作家是多么颓唐绝望。

鲁迅认为,中国传统文学的善并非出自人的自由本性,自由的文学必然带有恶的成分。因此,具有恶魔性的作家必须有一种自由精神,一种指责时弊无所顾忌的精神。而这就要冲破暴君与愚民的双重专制,既是暴君的叛逆,又是良民的叛逆。因为“暴君的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愚民的专制使人们变成死相”;“世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应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想,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11]裴多菲的诗歌曾将自由看得比生命和爱情都高,鲁迅则将自由看得比他从事的艺术还高。当有人以“研究室”与“艺术之宫”的尊号对学坛和文坛加以束缚的时候,鲁迅就指出了这种尊号束缚的是自由。他的《青年必读书》发表后收到很多信,赞成者大都坦白没有恭维,而开首称他“学者”“文学家”的,下面一定是谩骂。“我才明白这等称号,乃是他们所公设的巧计,是精神的枷锁,故意将你定为‘与众不同’,又借此来束缚你的言动,使你于他们的老生活上失去危险性的。不料有许多人,却囚在什么室什么宫里,岂不可惜。只要掷去了这种尊号,摇身一变,化为泼皮,相骂相打”,刊物就会办好。[12]当然,鲁迅在作杂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劝他多作小说,少写杂文,而且许多人还是出于好意。但是下面这段话集中代表了鲁迅的自由比艺术还高的文学观:

有人劝我不要做这样的短评。那好意,我是很感激的,而且也并非不知道创作之可贵。然而要做这样的东西的时候,恐怕也还要做这样的东西。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多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即使被沙砾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而时时抚摩自己的凝血,觉得若有花纹,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去陪莎士比亚黄油面包之有趣。[13]

鲁迅不仅是这么说的,在创作实际中也是这么做的。《呐喊》中就有几篇不大像小说,《野草》是散文诗,但是郁达夫在编《中国新文学大系》的时候却将之编入了“散文卷”;《朝花夕拾》是散文,但又像自传体小说;至于鲁迅的杂文,更是难于归类的文体。换句话说,鲁迅努力让自己的主体自由地驱使语言,而不是让语言借他来说话。

古代的善的文学为什么是囚禁人的主体自由的文学呢?无论哪种宗教,几乎都具有禁欲主义的特征,因为欲与恶是邻居,宗教提倡善,便要禁欲,由此也囚禁了人的自由。儒家虽然不像中古基督教那样厌弃人欲,但是到了理学,也要“存天理,灭人欲”。所以在中国,“绰号似的造成许多恶名,都给文人负担,尤其是抒情诗人”。然而在鲁迅看来,人类要进步,就需要打破束缚人的自然欲求的枷锁。西方自近代以来,随着魔鬼向神的权威的挑战,便愈来愈除去束缚人的欲求的枷锁。于是,鲁迅批判中国的节烈观,让人自由地大叫:“是黄莺便黄莺般叫,是鸱鸮便鸱鸮般叫。”当时胡梦华批评汪静之的爱情诗“轻薄堕落”,并以“一步一回头,瞟我意中人”而苛以《金瓶梅》一样的罪。鲁迅嘲讽他说:若是按照这样的穿凿法,“便是一部《礼记》,也即等于《金瓶梅》了”[14]。鲁迅认为:“从我们的外行人看起来,诗歌本是发抒自己的感情……纵使稍稍带点杂念,即所谓意在撩拨爱人或是‘出风头’之类,也并非大悖人情。”[15]

作家的自由是张大个性的自由,而不是泯灭个性的“精神自由”——“精神胜利法”。鲁迅赞许易卜生的名言“世界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独的人”,并主张以“个人的自大”反对“合群的自大”,以独异的自我“向庸众宣战”。用他描绘拜伦的话说,就是“意力所如,非达不已,乃以是渐与社会生冲突”。个性与社会这种分离以至于对立,必然会使作家带有一身恶性。鲁迅并不否认自己身上的恶性——“毒气”和“鬼气”。换句话说,一个作家在自由的大海上要想不随波逐流,便需要主观上的坚强意志。鲁迅一直推崇自我扩张、多力善斗的个性战士,以为“非无天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无大艺术的产生”。从这个意义上说,“绝对之主我”的个性精神是恶魔作家所应该具备的,而且若无孤独个人的深切自觉,便不会产生恶的文学。

鲁迅认为,恶的作家在创作过程中,要撕破一切伪善的面纱,露出真实的面孔来,无论这副面孔是多么丑恶。在鲁迅看来,人的嘴脸在人前和人后,在台上和台下,在白天和夜晚往往会显得两样,因此正视人生讲真话就并不容易。而在中国,人性本善的文化主潮使中国文学对现实人生的种种罪恶,始终未能一刀切入而进行深刻的剖析。中国文学为了一种伦理目的(善),宁可忽视真,甚至抹杀真。这就使得中国传统文学具有极大的粉饰性。所以,鲁迅就呼唤新文学的大暴雨荡涤尽中国文学的粉饰性,而露出真实的面目来。鲁迅说:“中国人向来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世界日日改变,我们的作家取下假面,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的时候早到了;早就应该有一片崭新的文场,早就应该有几个凶猛的闯将!”[16]鲁迅揭露“社会一分子”的陈源等正人君子的时候就说:“用绅士服将‘丑’层层包裹,装着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导师么?”还不如将这些绅士服撕下来,撕得鲜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这时候,即使只值半文钱,却是真价值,即使丑得要使人‘恶心’,却是真面目”[17]

所谓正视人生,首先就应该有正视自己恶性的勇气。鲁迅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地解剖我自己。”[18]在鲁迅解剖自己的作品中,时常可以看见恶魔之游魂的律动,鲁迅坦然道:“我自己觉得我的灵魂里有毒气和鬼气,我极憎恶他,想除去他,而不能”;“我也常常想到自杀,也常想杀人,然而都不实行。我大约不是一个勇士”。[19]当然,正视自己与直面社会是密切相连的。鲁迅说:“现在有几位批评家很说写实主义可厌了,不厌事实而厌写出,实在是一件万分古怪的事。人们每因为偶然见‘夜茶馆的明灯在面前辉煌’便忘却了雪地上的毒打,这也正是使有血的文人趋向厌世的主我的一种原因。”[20]然而,鲁迅并没有逃入孤独的自我中,一心一意地解剖恶的无意识,而是以孤独的恶性的自我向社会做绝望的抗战,撕破了一切漂亮的面具,使社会的黑暗与丑恶暴露无遗。鲁迅非常赞赏勃拉特来取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秋收时之月》,画的“上面是一个形如骷髅的月亮,照着荒田;田里一排一排的都是兵的死尸”。鲁迅说:“以为丑就想遮盖住,殊不知外面遮上了,里面依然在腐烂,倒不如不论好歹,一齐揭开来,大家看看好。”[21]

恶的作品这种对自我和社会的丑恶的无情暴露,就使得文学中的丑赶走了美——丑与恶是相联系的,而美与善则是一体的。于是,在现代文学——具有现代性的文学中,代表美与善的上帝被代表丑与恶的恶魔战胜了。“恰如冢中的白骨”,“总要以它的永久来傲视少女颊上的轻红似的”。[22]

鲁迅认为,在欣赏恶的文学时,首先给予欣赏者的不是愉悦的快感,而是令人不快的痛感;不是静态的平和感,而是动态的对立感。鲁迅在《论照相之类》中说,在他所见的著名艺术家的照片中,尼采一脸凶相,叔本华一脸苦相,王尔德穿上他那审美的衣服的时候有点呆相,罗曼·罗兰似乎有点怪气,高尔基简直就像一个流氓。虽说都可以看出悲哀和苦斗的痕迹来,但都不如梅兰芳扮演的“天女”好得明明白白。鲁迅在这里肯定了外国作家有点丑态的苦斗精神,而讽刺了“挂在国民的心中”的漂亮而平和的梅兰芳天女散花的照片。鲁迅在《青年必读书》中劝人少或竟不读中国书的一个原因,就在于“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实人生离开”。

当然,在鲁迅看来,给人痛感的对立动态的文学在西方也是19世纪之后才兴起来:“十九世纪以后的文艺,与十八世纪以前的文艺大不相同。十八世纪的英国小说,它的目的就在供给太太小姐们的消遣,所讲的都是愉快风趣的话。十九世纪的后半世纪,完全变成和人生问题发生密切关系。我们看了,总觉得十二分不舒服,可是我们还得气也不透地看下去。”[23]鲁迅又说:“现在的文艺,是往往给人不舒服的,没有法子。要不然,只好使自己逃出文艺,或者从文艺推出人生。”[24]

但是在鲁迅看来,中国人太容易满足了,太容易变着花样粉饰太平了。而中国缺乏的就是打破团圆的美梦而不得不动的,不得不在痛感中反省与批判个人、社会以及民族文化的恶声。鲁迅说:“现在,气象似乎一变,到处听不见歌吟花月的声音了,代之而起的是铁和血的赞颂。然而倘以欺瞒的心,用欺瞒的嘴,则无论说A和O,或Y和Z,一样是虚假的;只可以吓哑了先前鄙薄花月的所谓批评家的嘴,满足地以为中国就要中兴。可怜他在‘爱国’的大帽子下又闭上了眼睛——或者本来就闭着。”[25]所以鲁迅呐喊:

“只要一叫而人们大抵震悚的怪鸱的真的恶声在那里!?”[26]

[1] 鲁迅:《坟·再论雷峰塔的倒掉》。

[2] 鲁迅:《热风·四十六》。

[3] 鲁迅:《译文序跋集·〈出了象牙之塔〉后记》。

[4] 鲁迅:《坟·论睁了眼看》。

[5] 《老子》第46章。(www.xing528.com)

[6] 鲁迅:《热风·六十一不满》。

[7] 鲁迅:《集外集·文艺与政治的歧途》。

[8] 鲁迅:《两地书·三》。

[9] 鲁迅:《华盖集·青年必读书》。

[10] 鲁迅:《坟·论睁了眼看》。

[11] 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五》。

[12] 鲁迅:《华盖集·通讯》。

[13] 鲁迅:《华盖集·题记》。

[14] 鲁迅:《热风·反对“含泪”的批评家》。

[15] 鲁迅:《集外集拾遗·诗歌之敌》。

[16] 鲁迅:《坟·论睁了眼看》。

[17] 鲁迅:《华盖集续编·我还不能“带住”》。

[18] 鲁迅:《坟·写在〈坟〉后面》。

[19] 鲁迅:《书信集·240924致李秉中》。

[20] 鲁迅:《译文序跋集·〈幸福〉译者附记》。

[21] 鲁迅:《书信集·230612致孙伏园》。

[22] 鲁迅:《三闲集·怎么写》。

[23] 鲁迅:《集外集·文艺与政治的歧途》。

[24] 鲁迅:《而已集·“尘影”题辞》。

[25] 鲁迅:《坟·论睁了眼看》。

[26] 鲁迅:《集外集·“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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