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致力于”,为法院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办公室不仅是协助法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法院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法院党组制定决策和协助党组实施决策的参谋部,而且是法院工作运转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综合部门,在整个法院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办公室工作的宗旨就是服务,并且是全方位的服务。这是办公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切实以是否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第一,要致力于为院党组、院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各级法院党组和上级领导作出任何一个决策,都不是主观臆断、凭空而来,必然是通过报信息、提预案、提建议,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及综合工作后形成的。办公室必须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主动及时地为院党组、院领导提供全面、准确、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过去,有些法院对紧急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反映还很不及时,有的经其他政法部门反映甚至新闻媒体披露后省法院才知道,直接影响省法院及时了解情况和对紧急情况处置进行指导,造成工作上的被动。这种情况,必须坚决予以杜绝。要“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善于认真理解和领会领导的意图,贴紧领导的思路,大力加强为院党组、院领导决策的建议工作。对院党组已经考虑成熟的工作思路,要积极协助、梳理成型;对正在考虑尚不成熟的事情,要及时协助领导进行谋划、论证,多出主意、多提思路。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工作预见性,善于用宽广的眼光观察问题、发现问题,经常有针对性地分析法院工作形势,掌握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运行状态,并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预测分析,提出对路、可行的措施,做到知在人先、思在人先、谋在人先,努力满足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需要。
第二,要致力于推动院党组、院领导决策的实施和落实。协助院党组和院领导抓工作检查和落实,这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人民法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下级法院贯彻上级法院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都是属于决策落实工作的范围。决策落实不能只满足于开会议、发文件、作指示,而要看究竟实际做了多少、效果如何。前不久,我专门到一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对各地贯彻落实年初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看,绝大多数法院都很认真,迅速进行了传达贯彻并正在付诸实施。但也有个别地方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法院办公室要进一步把开展决策督查,推动领导决策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不仅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要认真进行督查,对法院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也要加大督查力度,以保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我省法院得到切实贯彻,保证法院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贯彻落实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大力推动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按照“加快建立一个体系、突出抓好两头、着力提高三率”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构筑铁案工程,努力完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要致力于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法院的权威和形象。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对于弘扬司法公正的主旋律,增强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有的法院在审判工作或队伍建设中出了一些问题或其他负面现象,批评报道就很快见诸各种新闻媒体,甚至形成热点,引起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对法院工作中的主流,特别是我们在工作上取得的许多突出业绩、队伍中涌现的许多正面典型和感人事迹,却往往不为社会公众所了解。出现这种状况,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深思。当然,在客观上讲,负面报道容易迎合一些读者和观众的兴趣,也往往容易受到各种新闻媒体的重视。从办公室宣传工作的角度出发,这就更需要我们遵循新闻宣传工作的客观规律,主动出击,坚持不懈地抓好正面宣传,打好主动仗,努力占领正面宣传这块阵地。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堵住可能出现的负面报道,对不实报道或披露后有可能损害法院整体形象的新闻报道,要多做沟通工作,并及时报告上一级法院或当地党委,取得支持,争取主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正面报道唱主旋律,减少或避免出现负面报道。当前,尤其要突出宣传各级法院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增进全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突出宣传公正司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风貌;突出宣传体现法官办案智慧,实践公正与效率的案件审判活动,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要提高正面宣传的层次,扩大正面宣传的规模,力争在省级以上、影响较大的新闻媒体上多发稿、发大稿、出精品,以形成正面宣传的强大声势,进一步扩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效果。
第四,要致力于保障全省法院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办公室在整个法院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作用。在法院的日常工作中,贯彻领导意图、组织会议、部署工作、上传下达、协调联络都是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的。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启动器”和“传送带”,离开办公室工作,很难设想法院工作能有序运转、顺利进行。办公室的作用发挥好了,各方面关系理顺了,就可以让领导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揽全局、抓大事,就可以保持决策后各项工作的实效性和一致性。全省各级法院办公室一定要努力把握好协调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艺术性,既要注意搞好领导同志之间的工作协调与活动衔接,努力使领导之间的工作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又要搞好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政法机关之间的联系、沟通,以取得各方面的支持;既要搞好院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对意见不一致的问题,根据领导的意图和安排,积极牵头理顺关系,求同存异,顾全大局,又要搞好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协调,对于基层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时加以协调处理或做好解释工作。总之,要沟通上下、左右联系,理顺四面八方关系,化解工作运行中的矛盾和梗阻,确保法院各个方面、各项工作形成合力,保持高效、有序运转。
第五,要致力于加强办公室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办公室工作与上下左右联系十分密切,全省法院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应当保持大体一致,以有利于加强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同时,要在办文、办会、信息、督查、宣传、机要、档案等方面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范的操作程序,做到按规程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出现运行无序、忙于应付的混乱局面。要进一步发挥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不断提高办公室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务必从严要求自己,切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增强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耐心、细心地做好工作。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时时刻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奉献,不断提高政策理论素养,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提高文字处理水平,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承担好繁重的工作任务。
(在全省法院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3月5日)
办公室工作无小事,要做到“一丝不苟、参谋有方”
多年来,全省法院办公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全省法院办公室所做的工作,可以用“三个很不容易”来概括:一是涉及面广。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信息调研、文稿起草、新闻宣传、督查督办、人大代表联络以及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既有大量常规性工作,又有许多临时性任务,工作十分繁杂。全省法院办公室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实现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有序运转,协调发展,这很不容易。二是工作量大。在短短的五年时间内,全省法院办公室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繁重的工作量,这很不容易。三是绩效显著。过去这几年,是我省法院办公室各项工作全面丰收的几年。信息工作、宣传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连年处于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督查工作、机要保密工作、代表联络工作,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和肯定。由于每年均有多项工作突出,受上级表彰和奖励,省法院办公室获得的集体单项鼓励奖,连年居于省法院机关各部门首位。办公室工作能创造如此佳绩,获得如此殊荣,这很不容易。
办公室工作无小事,希望大家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办公室不仅是协助法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和事务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法院党组制定决策和实施决策的参谋部,而且是法院工作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办公室工作无论大事还是小事,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法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一个法院的作风、能力和形象。全省法院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观念,继续以一种为法院事业而无怨无悔、尽职尽责的政治责任感,一种为多作贡献而开拓进取、勇挑重担的历史使命感,一种为抓住机遇而只争朝夕、雷厉风行的时代紧迫感,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争创一流,进一步开创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新的局面。
办公室工作虽然任务重、压力大,既辛苦又清苦,但同时也锻练人、考验人,催人奋进,促人提高。只要我们把办公室的每一项工作当成一种事业去追求,把领导和群众交办的每一件小事作为一项任务去完成,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就会在工作中获得无限的乐趣和丰厚的精神回报,我们的精神境界就会得到升华,实际能力就会得到提高,人生价值就会得到实现。美国西点军校有一条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叫做“没有任何借口”,奉行了200多年,至今仍在沿用。它强调每一位学员想尽办法去完成任何一项任务,而不是为没有完成任务去寻找借口,哪怕是看似合理的借口。作为从事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同志,也应当有这种气势和魄力,对事业执着追求,对工作高度负责。要有一种办不完事情、干不好工作吃不香饭、睡不好觉的精神,一丝不苟地对待我们经办的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精心办文,悉心办会,细心办事,确保当天的工作当日干完、当天的事情当日办结。办公室承担的任务和所起的作用,决定我们的工作来不得半点疏忽。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时刻保持一种如履薄冰的心态,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一以贯之,严谨细致,尽量避免工作中的差错和失误。要努力做到“五不让”,即:不让应抓紧办理的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办公室工作职能在我这里削弱,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机关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办公室工作事务性、政策性、程序性、规范性很强。许多工作看起来不起眼,做起来却要花很多功夫;许多工作看起来无关紧要,一旦遗漏或失误却影响很大。要做到忙而不乱,密而不疏,有条不紊,提高效率,避免失误,就必须规范办公室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把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细化,使每一项工作都做到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细密化。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要切实做到任务、责任、人员、要求“四落实”,确保不出问题。要以“举轻若重”的精神,重点规范办公室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增强制度和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办公室的每一项工作、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人负责。无论是办文、办会,还是办事,都要从细节抓起,从最基本的要求抓起,从落实责任抓起,严格办理程序,严密操作规程,细化工作要求,逐人逐事落实,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周密、细致、稳妥、有序运行。
切实提高办公室的学习能力、参谋能力、文字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
一是学习能力。早在1939年,毛泽东同志就说过:“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全省法院办公室的同志,必须有一种学习的紧迫感和饥饿感,对知识永远保持一种旺盛的好奇心、新鲜感和求知欲。要养成一种坐得下来、静得下心、钻得进去的学习习惯,不仅要学好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好法律业务知识,还要认真学好经济、科技、文史、外语等知识,扩展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加强政治素养的积累和各种能力的锻炼,达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是参谋能力。要善于抓住领导关心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法院工作的难点和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思考,适时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要搞好领导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服务,着眼大局、注重谋划的全局性,着眼宏观,注重谋划的战略性,着眼长远,注重谋划的前瞻性,真正“参”到点子上、“谋”在关键处。
三是文字能力。以文辅政是办公室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办公室整体工作的重头戏。必须进一步提高驾驭文字的能力,准确把握领导的思路和要求,真正把中央、省委的决策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与法院工作、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通过撰写各种文稿,把党组的决策意图和领导的主要观点恰如其分地反映出来、贯彻下去,做到文短意丰、义明理达。
四是协调能力。既要迅速、准确地传达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尽快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又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反馈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加强机关内部工作的交流,促进机关各部门彼此沟通,协调解决部门在分工合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又要加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联系,督促指导下级机关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同外单位、外系统的工作联系,争取更多的工作支持。
五是创新能力。要注意从无到有的创造,更要注意现有工作的拓展和深化,不断在新的形势、新的实践中赋予工作新的内涵,创造新的方法,力求常做常新、好上求好,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符合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有关办公室工作作风建设,关键在四个字:一是“实”。注重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二是“细”。细心洞察,细致安排,精益求精,万无一失。三是“快”。召之即来,干之速决,好中求快,快而不乱。四是“严”。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守纪律。
重视、关心和支持办公室工作
办公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尤其需要各级法院领导加以重视、关心和支持。办公室不同于一个主管某一方面工作的业务部门,是“不管部”,既发挥着领导同志的参谋助手作用,又担负着为其他部门服务的任务,既要管理司法政务,又要办理具体事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同时,办公室的工作又是幕后工作,不管是起草文稿、编发信息、综合协调,还是打印收发、保密档案、会议服务等,许多工作绩效都不是立竿见影的。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同志,年复一年地从年头忙到年尾,常常有假无休,有夜难眠,加班加点,既辛苦又清贫。全省各级法院的领导,尤其需要体恤办公室工作的艰辛和难处,对办公室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不仅“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直接担负起这方面的责任,党组其他同志也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关心办公室工作,关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进步,共同把大家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决不能只压任务、不讲爱护,只提要求、不加保障,只重使用、不予重用。
一要切实为办公室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首先,力量要充实。作为法院的领导,要有“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的眼光、远见和胆识,选好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强参谋助手。要善于从紧张的编制中挤出员额,充实到办公室工作中去,防止办公室在繁重的任务面前,力量不足、捉襟见肘。要舍得把最优秀、最适合担当办公室重任的人才,放到办公室发挥所长、建功立业。这是发挥办公室作用的先决条件,也是各级领导“多得助手”、促进法院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其次,条件要保证。特别是对办公室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物质经费、报刊资料、办公条件和设备等,要有全局的眼光和长远的考虑,该投入的,一定要投入。第三,指导要加强。要经常听取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认真了解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既要从工作上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又要指方向、给方法,加强具体指导,使他们真正与领导的工作思路合拍,与当前的中心任务同步。既要指导办公室紧紧围绕法院工作重点提高服务与保障水平,又要协调理顺办公室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促进其他各部门理解、支持、配合办公室工作。
二要努力建立鼓励办公室同志干事创业的工作机制。当前,在法院办公室工作中,确实存在着队伍不稳,现有人员不安心、其他适合人员不愿进的问题。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必须从机制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一种干事创业的氛围,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增强办公室工作的向心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增强办公室人员做好工作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要真正把办公室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摇篮,重视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的力度,盘活人力资源,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切实把办公室营造成高进高出、高进快出、高进多出的一池活水。要重点研究解决好建立激励机制的问题。根据办公室工作的实际,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合理确定考核内容。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既要看“务实”程度,又要看“务虚”水平。增强评判办公室工作优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办公室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鼓励大家学先进、赶先进,向先进看齐。(https://www.xing528.com)
三要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办公室干部队伍。“严是爱,宽是害”,严格要求与真心爱护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各级法院领导对于办公室干部,首先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不健康的苗头,要及时提醒、教育、批评、帮助,决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这是对事业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的重要体现。在“严”字当头的同时,又要“爱”在其中。要切实落实中央办公厅提出的“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要求,关注办公室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多做理顺情绪、加油鼓劲、拴心留人的工作。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可办可不办的要办、可宽可窄的要宽、可快可慢的要快”的原则,解决好办公室干部职级待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重视对办公室优秀干部的提拔使用。这不仅是重视办公室工作的具体表现,也是对同志们辛勤工作的一种肯定。反过来,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要继续发扬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事业而献身的崇高精神,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要从办公室的点滴事务做起,不为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甘当无名英雄。要经受得起各种误解、委屈和挫折,包容得起酸甜苦辣。要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理,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真正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在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4月13日)
法院宣传工作是教育人、鼓舞人、团结人,推动事业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们党历来就高度重视抓宣传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院的领导同志,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高度,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加强宣传工作是事关大局、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应当摆上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统筹部署。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把宣传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总体布局中去,善于把加强宣传工作与加强法院的队伍建设,树立法院的形象,鼓舞队伍士气结合起来;善于把加强宣传工作与加强法院的审判与改革,更好地体现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结合起来;善于把加强宣传工作与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支持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院宣传工作的最大效应,努力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
唱响主旋律,是党中央对全国宣传思想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同样,也是法院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全省法院宣传工作总的要求,就是要紧紧围绕学习和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工作主题,突出宣传报道我省法院在党的十五大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突出宣传报道我省法院在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中所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突出宣传报道我省法院在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过程中所取得成功经验;突出宣传报道我省法院各项重要改革措施及取得的成果。总之,要通过唱响主旋律,充分表明我省法院这支队伍是一支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无私无畏的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要让广大群众对人民法院能够做到公正司法充满信心,对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满信心。
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法院工作鼓与呼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将愈来愈依赖于媒体的传播。搞好法院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与新闻单位建立一种良好的、融洽的合作关系,是我们更好地开展宣传工作的重要基础。法院的领导和法院宣传工作者都要学会和善于同新闻界的记者、编辑们交朋友,加强彼此间的信任与合作。各级法院要敞开大门,广开渠道,欢迎各新闻媒体更多地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多地报道人民法院工作。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经常向新闻界通报人民法院重大的工作部署、重要的工作措施、重要经验与成果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使法院的工作源源不断地能够在各新闻媒体得到反映。要经常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报道线索,为新闻单位的报道提供服务。同时,也可经常邀请新闻单位对如何加强法院新闻宣传,提供策划指导意见,共同把法院的宣传工作搞好。
当今,法院审理的许多案件本身就是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反映,甚至是社会的焦点、热点问题,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媒体的关注。只要不违反审判纪律和法庭庭审纪律,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权威,有利于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我们都应当欢迎新闻单位记者来采访报道。当然,对新闻单位记者采写有关法院庭审案例的报道,有关法院和审判人员要注意向新闻记者介绍审判机关适用法律的依据,帮助他们把握好宣传的尺度和舆论导向,避免在报道中出现偏差。要正确看待新闻舆论监督问题。正确的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即使出现对法院工作或法官个人的批评报道,也不要大惊小怪,而应当坦然对待,有错则改,有违法违纪就坚决查处,亡羊补牢不失为晚。当然,对偏离事实、偏离法律或不听招呼、违反党的宣传纪律,出现错误导向的要坚决提出纠正意见,不能听之任之。应当说,这几年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总体上是很支持的,刊发了大量反映法院审判、改革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的正面报道,对维护审判机关的权威,树立法院的正面形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也要看到,一些媒体也刊发了一些涉及法院和法官的负面报道,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舆论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负面报道一多,法院的形象就要受到怀疑。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法院要更加主动、自觉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求得理解,形成共识。我们应当善意地引导新闻记者,正确运用舆论手段,多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多做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共同为构筑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忠诚与信仰而努力。
(在全省法院第三次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2年9月14日)
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党性,服务大局,把握导向,注重实效
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仅要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公正司法,坚持以公平正义回应当事人的诉求,而且要以坦诚负责的态度回应媒体的舆论监督。评价我们工作的得失,不仅要看我们办了多少个案件,而且要看这些案件的审判是否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是否让群众满意和接受。在新的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在法院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更重要,作用更突出;同时,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做好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全省法院必须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正面报道先声夺人的作用,切实把涉法新闻热点引导好,努力为法院工作创造一个比较和谐的舆论环境。
一要高扬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主旋律。始终坚持“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传播,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着力反映和报道法院各项工作的措施、经验和成果,包括法院成功审理的大案要案,法院服务大局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法院队伍建设中重大先进典型等。牢牢抓住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方面,体现法院工作的主旋律。
二要加强对正面报道的策划和指导。重视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强化新闻报道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经常总结、推广新闻宣传工作好的做法,推动工作平衡发展。要善于整合各种新闻宣传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把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结合起来,把“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要一手抓好法院系统内的舆论宣传,一手抓好法院系统外特别是中央、省委主流媒体对我省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力求对内凝聚全省法院的智慧和力量,对外展现我省法院的形象和风貌。
三要努力做好典型宣传。近年来,媒体报道了法官队伍中的一些问题。对此,我们要正确对待,既要对新闻报道的问题认真分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要从主流、从大局着眼,进一步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形成覆盖面,扩大影响力。这项工作,不仅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抓,中级人民法院、基层法院都要共同来抓。要通过经常不断地典型宣传,把我们队伍中那些能够体现人民意愿和时代精神,代表法官队伍的正气和主流的先进事迹和英模人物,源源不断地挖掘报道出来,形成正面宣传的规模效应。
四要审慎应对涉法负面报道。建立健全涉法新闻舆论的收集、研判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收集、分析媒体负面报道,及时反馈给有关法院和领导。对已经出现的负面报道,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应对。对批评报道属实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对偏离事实、偏离法律的报道,要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必要时商请新闻媒体的主管机关澄清事实、挽回影响。应特别指出的是,应对负面报道工作难度大,单靠新闻宣传部门力量是不够的,必要时,有关法院的领导应亲自出面参与协调处理,相关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绝不能搞本位主义,推责诿过,殆误时机。
(在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2006年10月9日)
法院信息工作大有可为
对各级各部门来说,信息工作都具有咨文议事、建言献策、决策参考的作用,其重要性自不待言。法院信息工作是党委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大有可为。信息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许多社会矛盾、治安动向、经济动态、民情民意都会在各类纠纷案件中反映和体现。对社情民意的反映、分析与透视,离不开法院信息这个“窗口”。信息是服务领导决策的“镜鉴”。法院信息能够直接反映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能够间接折射出社会稳定、经济运行以及宏观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这对法院领导和党政领导分析问题、判断形势、作出决策,各有所用,各有裨益。信息是集聚经验的“平台”。法院信息提供了这样一种“平台”:既可以归纳、总结审判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加以推广运用,提升水平,也可以研究、破解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澄清认识差异,统一标准。信息是促进工作的“推力”。在法院工作中充分发挥信息功能和作用,是落实工作部署、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途径,是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向前发展的有力支撑。
法院信息大有可为,大有作为。那么,做好法院信息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在“求新、求实、求深、求是、求异”上下功夫。求新,即时效性。采写、反映信息必须灵敏不能迟缓,必须主动不能坐等,必须下些“及时雨”不能充当“马后炮”,必须时刻保持时间价值。此外,还要有新理念、新眼界、新触角,及时反映法院审判活动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果。求实,即真实性。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认真考量、鉴别素材的真实性、客观性,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效性,不能含含糊糊、似是而非。求深,即分析性。服从服务于领导决策、指导工作的需要,多做些调查研究和深度分析,既掌握第一手素材又提炼鲜明观点,既注重分析实际工作情况又深入研究理论原则问题,使信息稿件富有实践活力和理论深度。求是,即规律性。围绕全省发展的重点、法院工作的难点、群众瞩目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从动态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中提示必然性,准确判断和预测事物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求异,即特殊性。积极挖掘和利用那些既能体现本地区或本单位优势,又具有一定全局意义的信息资源,发人所未发,凸显信息优势和价值。
总而言之,只要信息工作者时时处处当好事业的热心人、生活的有心人、群众的贴心人,就一定能够把信息工作做得更好,一定能够更好地运用信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一定能够在信息事业的广阔天地里实现更大的作为。
(原载《八闽快讯(增刊)》 20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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