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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的集体》:解析廊坊经验,找准法治与德治结合

时间:2024-0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廊坊经验”的核心是调解,正确适用调解就是要找准“德”与“法”的结合点廊坊地处北京周边,辖区10个县(市、区)中有7个与北京接壤,历年来就是维护首都稳定的“护城河”。同月,廊坊一家公司状告天津一家公司拖欠货款,法院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查封了被告的财产。近年来,“廊坊经验”作为典型经验已先后5次在全国民事审判会议上被推广。

《光荣的集体》:解析廊坊经验,找准法治与德治结合

记者 骆继荣 通讯员 韩元恒 丁力

如果你对子女的赡养不满而与之对簿公堂,你可能得到了赡养费,却失去了亲情;

如果你与邻居发生纠纷而诉诸法律,你可能赢了一场“官司”,却输掉了和睦的邻里关系;

如果你与客户因经济纠纷在法庭上撕破“脸皮”,你可能讨回了“说法”,却失掉了一个生产伙伴……

这些“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一位法律专家曾一语道明:“法律所能规范的,只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底线。”由此,廊坊法院基于中国独特的文化背景和多年审判实践经验创造的“加强调解,减少诉讼,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廊坊经验”,就显得格外有实际意义。

“廊坊经验”的核心是调解,正确适用调解就是要找准“德”与“法”的结合点

廊坊地处北京周边,辖区10个县(市、区)中有7个与北京接壤,历年来就是维护首都稳定的“护城河”。近年来随着该市经济飞速发展,各种经济纠纷、跨区域纠纷以及区域内群众间发生的各种矛盾等不断增多,如不妥善解决,小疙瘩很可能会酿成大事端。

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廊坊市各级法院一直进行着不懈的探索。根据多年的执法实践,他们提出发挥法院审理职能,在诉讼中充分运用调解方法、诉讼外注重指导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夯实稳定基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思路。

俗话说:法不容情。在维护国家法制尊严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道德规范的调整的功能,必须找准“法”与“德”的结合点。按照这一要求,近年来各级法院在审理实践中坚持“五必调”原则,对凡法律规定了必须经调解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强烈要求调解的案件,有激化苗头的案件,当事人已在程序上同意调解的案件和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都积极进行调解。同时又提出“六必判”:凡经多次工作当事人仍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双方最终意见相差太远的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案件,有迹象表明一方当事人以调解作为缓兵之计的案件,当事人企图以调解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的案件和当事人表面同意调解而背后又设置障碍的案件,都采取判决结案,防止后遗症。并严格规定,当事人有勉强之意的,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理解有误的,案件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的案件,不准使用调解方法结案。(www.xing528.com)

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最重要的还体现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们一方面运用法言、法语、法理、法条讲解法律政策的规定,让当事人明白法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德化于己,德化于人,德化于社会,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引导当事人,积极促成调解成功。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儿子以父子间早年有生不养、死不葬的协议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告到了法庭。考虑到养老问题不是一纸判决所能解决的,法官围绕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和中华民族尊老传统美德,耐心细致的做好儿子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其放弃了错误想法,主动承担起了赡养老人的责任。

调解是一门艺术,分清是非、以法服人、以理喻人,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是调解的永恒主题,廊坊市两级法院在多年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法院要求法官们在工作中杜绝“五忌”:询问当事人忌先入为主,调查取证忌偏听偏信,审查案情忌主观臆断,遇当事人顶撞忌感情用事,做思想工作忌简单粗暴。法官们一旦接手案件,首先要认真审查诉状,收集证据,弄清事实,分清责任,然后分析当事人互不相让、各持己见的原因,针对焦点,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向当事人进行政策、法律教育,有的放矢的寻求解决方法,并在各个环节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

去年6月,固安县461户农民因麦种质量问题状告种子公司,当时正值麦收季节,如不妥善处理,不仅可能耽误农时,还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为尽快处理此案,法院抽调骨干力量冒着烈日高温深入田间地头,仅用10天时间就鉴定了3000亩麦田受损情况。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使15万元赔偿费及时送到农户手中。同月,廊坊一家公司状告天津一家公司拖欠货款,法院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查封了被告的财产。本来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两个企业剑拔弩张,关系一度十分紧张。法官在办案中,着眼双方长远合作的大局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仅顺利解决了欠款问题,还促使双方进一步合作。

调解中,法官们还摸索总结出了“正确处分权利让谅法”、“分清是非责任讲理法”等调解方法,使一些本来调解希望不大的案件取得较满意的调解效果。由于调解在提高审判效率、化解矛盾等方面的明显效果,许多当事人有了纠纷都自愿用调解方式解决。近年来,廊坊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80%左右。从去年开始,调解还被逐步推广到了执行、刑事自诉案件中,目前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70%。

调解的正确运用,产生明显的社会效果。廊坊近年来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5%,成为我省涉诉当事人进京上访最少的城市。各级法院还在诉讼中充分运用调解,在诉讼外也不断加强调解组织的作用,从而织就了一道道防止矛盾激化的“防护网”,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廊坊经验”作为典型经验已先后5次在全国民事审判会议上被推广。创造“廊坊经验”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前不久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载2002年4月24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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