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决定:向中共市委取经!

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决定:向中共市委取经!

时间:2026-01-27 百科知识 可欣 版权反馈
【摘要】: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个具体措施,列入重要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002年11月26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新形势下我市政法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代表。多年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勤政为民的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忠实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与时俱进,真抓实干,拼搏进取,各项工作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1995年以来,该院审结各类案件59.1万余件,诉讼标的额达680亿余元,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1998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两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七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近三年来,该院共有274人次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其中有4人次荣获全国“青年法官标兵”、“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所辖12个基层人民法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其中3个基层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2002年11月20日,省委作出《关于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表彰的决定》,号召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部门广泛开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的活动;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在济南共同召开了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记功表彰大会。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坚持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正执法、勤政为民、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方面,为全市各级各部门作出了表率,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于党的事业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坚持政治建院的方针,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党的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培育法官队伍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品格,确保清正廉洁、政治过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那样,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以实际行动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对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拒腐防变,恪尽职守,用一流的业绩、一流的作风、一流的精神风貌,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

多年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改革审判方式,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创造了“主审法官合议制”、法官助理制度、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监督运行机制和执行工作新机制等一系列先进经验,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就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建设创新型机关,坚持向改革要效益,在改革中求发展,加快各项管理体制和制度创新步伐,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三、学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牢记党的宗旨、公正执法、勤政为民、脚踏实地的扎实作风(https://www.xing528.com)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业务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取信于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就要像他们那样,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心系群众,一心为民,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面接受人民的监督,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人民的公仆。

四、学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强化“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端正审判指导思想,开拓执法领域,以优异成绩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就要像他们那样结合实际,开动脑筋,主动想问题、找差距,把各项工作贴近“中心”,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共同关心青岛的前途,维护青岛的形象,推动青岛的发展,建设青岛美好未来。

五、学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建设了一个好班子,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就要像他们那样,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来抓。通过加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竞争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自身的形象和表率作用,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胜利推向前进。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个具体措施,列入重要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要把学习活动与开展创建“四型”机关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切入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重点解决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面临的各类问题。要以学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