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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官盛勇强等模范事迹通知

时间:2024-0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全市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盛勇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盛勇强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把开展学习盛勇强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作为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学习法官盛勇强等模范事迹通知

2003年3月1日    沪委〔2003〕4号

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盛勇强同志是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共产党员,现年38岁。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在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先后多次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上海市法院系统和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上海市和全国“优秀青年卫士”、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2003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盛勇强同志是时代知识型法官的代表,是全市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学习的榜样。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全市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盛勇强同志的先进事迹。

一、学习盛勇强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盛勇强同志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为己任,注重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年来主审各类案件千余件,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被提起再审,也没有一件被当事人投诉或举报。我们要学习他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学习盛勇强同志勤于学习、锐意进取

盛勇强同志本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刻苦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通过自学先后完成了法学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高审理案件特别是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使自己逐步成长为一个具有一定法学造诣的知识型法官。我们要学习他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努力学习体现时代发展的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掌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硬本领。(www.xing528.com)

三、学习盛勇强同志勇于探索、奋发有为

盛勇强同志大胆借鉴国内外法学理论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审判规律,在审判实务的研究方面成绩卓著,为推动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贡献。我们要学习他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解决前进道路上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四、学习盛勇强同志乐于奉献、清正廉洁

盛勇强同志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脚踏实地,严于律己,成绩面前不止步,荣誉面前不自满,正确处理亲情、友情、人情关系,自觉排除有碍司法公正的各种干扰。我们要学习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自觉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人情关,真正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盛勇强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把开展学习盛勇强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作为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充分运用报告会、座谈会和党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学习效果。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要积极配合。

全市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要以盛勇强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开拓,努力创新,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宏伟事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培育上海城市精神,塑造上海城市形象,实现上海新的跨越,全面完成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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